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93号建议答复的函

  • 2020年11月16日 09时49分
  • 来源: 省民族宗教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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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您向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提交的《关于加强四川藏区民族宗教工作的建议》(第593号)已交由我委主办,省委组织部、教育厅协办。经征求两家协办单位意见和我委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进一步加大少数民族干部培养力度问题

    近年来,省委组织部坚持把少数民族干部教育培训作为全省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组成部分,不断优化供给体系,探索建立长效机制。一是制定实施《民族地区干部能力素质提升计划》,每年安排100名民族地区(县)处级领导干部参加省委党校(四川行政学院)进修学习。二是“一把手”提能、专业化领导干部培养、年轻干部铸魂以及其他省级重点专题培训项目中,统筹调训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干部,指导各级各部门分层分类组织实施专题培训。三是面向少数民族干部和民族地区深入开展“送教下乡”,实施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等系列专题大讲堂,培训干部28.8万人次。四是用好用足省内对口帮扶和东西部扶贫协作优质资源,加强民族地区干部培训。五是积极推进长征干部学院联合共建,指导支持民族地区(县)级党校分类建设,推动民族地区各类干部教育培训机构改善办学条件、提升办学能力。六是积极探索建立民族教育师资专项培养长效机制。加强师范类高等院校招生培养,为民族地区多输送师资力量;用好用足专项计划(国家、地方、高校)、特岗计划和“省属免费师范生定向计划”,与省内师范院校合作定向培养“一专多能”的双师型教师特别是中学理科教师等途径,多渠道培养补充民族地区师资队伍;扩大四川省地方属院校藏文、彝文一类模式特殊需求预科招生计划,着力解决急需、质弱、量少理科教师问题;加大国培、省培、市(州)培训力度,提高民族地区现有师资队伍能力水平。七是积极帮助解决一类、二类模式教育学生深造路径过窄问题。教育行政部门想了很多办法,出台了许多优惠政策,如高考加分政策、一二类模式单列招生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力求为民族地区多培养、多输送合格人才,总体上讲其深造路径是畅通的。凡是就读于一类模式的学生,将其藏、彝语文考试成绩纳入高考总成绩计算,成绩达到普通高校录取线的,可直接升入普通高校;未达到普通高校录取线的,可按一类模式单列招生计划直接升入少数民族预科班或民族班。针对二类模式教育学生深造路径问题。2017年5月专门下发了《四川省教育厅关于积极推进双语教育持续协调发展的通知》,明确规定从2017年高一新生即2020年高考起,二类模式藏语文、彝语文纳入高考科目统一考试,考试时间120分钟,试卷满分150分。高考统考语文科目满分仍为150分,按汉语文与藏语文或彝语文各50%计入。招收二类模式考生的普通高校藏文、彝文专业在录取时,由省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志愿情况划线,按照投档规则向学校投档,由学校审录。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深入实施《民族地区干部能力素质提升计划》《深度贫困地区干部教育培训帮扶计划》,进一步加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干部培训,进一步建立完善民族教育师资专项培养长效机制,着力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化的少数民族干部队伍。

    二、关于进一步关心关爱民族地区干部问题

    近年来,省委组织部认真落实中央、省委政策要求,坚持把落实待遇政策作为关心激励民族地区干部的重要保障。一是先后制定《关于激励贫困县党政正职干事创业的若干措施》《关于切实关心爱护脱贫攻坚一线干部激发干事创业活力的办法》《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十条措施》等系列文件,形成政治上激励、工作上支持、生活上照顾的政策体系。二是按照中央部署,在2015年、2017年两次提高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2017年对高海拔地区折算工龄补贴标准提高50%。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建立高海拔地区折算工龄补贴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4号)的规定,折算的工龄不与实际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三是实施“千名干部人才援助藏区行动”,选派5批5400余名干部人才到藏区挂职,每批挂职服务2年,将市县层面的对口支援,拓展至所辖乡村和行业部门的全面结对帮扶。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中央、省委政策文件,坚持严管厚爱,进一步激发民族地区干部干事创业活力。

    三、关于支持爱国爱教年轻僧尼的培训力度问题

    党的十八大以来,省民族宗教委紧紧围绕引导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这条主线,建立健全藏传佛教僧尼培养机制,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努力建设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学识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的爱国爱教后备僧才队伍。一是努力推动代表人士培养工作落在实处。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先后完成《新形势下加强宗教界人士培养工作的思考》《对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发展中积极作用情况的调查与思考》《四川省宗教院校工作调研报告》等调研报告,向国家宗教局、省委政府及省委统战部提出有质量的调研报告供决策参考研究制定每年度宗教人士培训计划,将藏传佛教代表人士培训列为重要培训项目,分期分批实施把各地佛协作为培养代表人士重要平台,加强佛协班子建设,做好佛教协会换届工作,确保代表人士队伍健康有序发展对州县代表人士培养工作加强指导,推动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推的合力。二是建立健全代表人士培养长效机制。积极配合统战部门做好代表人士培养长效机制建设,按照“每年对各类代表人士至少培训一次”的工作要求,健全和完善了相应的谈心谈话制度、评估考察制度和协同培养机制,切实做好代表人士的培养制度保障。加强代表人士数据库建设,建立数据分析和动态管理机制,及时掌握代表人士的年龄结构、培训教育、安排使用等情况,为下一步开展工作提供信息支撑。三是大力实施“百千万工程”,努力搞好代表人士培训培养。以培训工作为重点,落实省五年规划部署安排,深入实施“百名藏传佛教代表人士培养工程”“千名经师队伍建设工程”和“万名僧尼培训工程”。四是扎实推进经师评聘工作,努力打造合格藏传佛教经师队伍。加强对经师评聘工作的指导,联合省委统战部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藏传佛教寺庙经师资格评定和聘任工作的通知》,明确经师评聘的目标、方法和步骤,严格经师评聘的程序和标准,保证所评定的经师符合代表人士“四项标准”。坚持政治首位原则,兼顾宗教修为、道德品质,尊重宗教习惯和仪轨,分地区、分教派层层选拔爱国爱教优秀经师。目前,省佛协完成首批16名经师的评定工作,甘孜州对第二批354名拟评经师进行了考试,阿坝州对首批566名拟评经师进行了考核推荐,凉山州经师评定工作也在加快推进。年底前,省佛协藏传佛教寺庙经师评定委员会将分批对920名拟评经师进行评定。五是发挥各级佛学院优势,不断健全完善藏传佛教佛学教育体系。积极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符合四川实际的宗教院校办培养模式推进“三级学衔”制度建设,完善现代佛学教育体系,努力建设培养政治合格、知识渊博、学修精进的爱国爱教僧才的主阵地。六是加强藏传佛教代表人士的安排和使用。建立健全藏传佛教代表人士安排使用机制,让爱国爱教代表人士在合适的岗位上发挥积极作用。目前累计安排1822名僧尼在县以上人大、政协、佛协和新型寺管会、民管会中任职,阿坝州还为1088名代表人士制定了联系交友通讯录。七是加强对藏传佛教代表人士的关心关爱。持续巩固同心同向、联户联僧活动成果,扎实开展“结对认亲”“暖冬行动”“进寺庙送温暖”等工作,开辟代表人士到省级医疗单位就医绿色通道,保障老、弱、病、残和困难代表人士依法享有社保、医保和社会救助、救济等保障,向代表人士持续传递党委政府的关心关爱。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爱国主义宣传教育加大年轻僧才培训力度加快推进各级佛学院基地建设和教务提升加强年轻僧尼的培养与安排使用。

    四、关于建立健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机制问题

    2018年12月,中央印发《关于全面持久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见》,对推动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作出了新部署新要求。激励机制方面,从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向纵深拓展、加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和示范单位建设、提升民族事务治理现代化水平等方面明确了具体要求。保障措施方面,明确了推动出台实施差别化支持政策,创建工作经费纳入政府年度预算。今年1月,国家民委修订了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测评指标,进一步推进示范创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创建工作。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首次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写入《决定》,高站位推进创建工作。2019年12月,出台《四川省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把提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水平作为重要内容,进一步完善了相关机制。在保障措施中明确了创建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目标考核,创建工作经费纳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建立正向激励机制、推动完善差别化支持政策、增加创建工作在各类表彰表扬和评优评先的权重等内容,推动创建工作有力有序开展。省委统战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领导,于2019年8月恢复了省级民委委员制,2020年就贯彻落实《实施方案》,促进成员单位落实创建工作职责任务作了明确分工。

    近年来,在国家民委的关心指导下,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我省培育和选树示范、模范的工作力度持续加大,创建工作取得里程碑式突破。截止2019年底,甘孜、阿坝、凉山3个自治州均已被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全省“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单位)”数量跃居全国前5位。今年我们还将开展民族团结模范评选表彰相关工作,承办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经验交流现场会,不断推动创建工作巩固提升、纵深拓展。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民族创建工作体制机制改革,推动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取得新成就。

    再一次感谢你对民族宗教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也希望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刘斌   联系电话:02862015883

    祝工作愉快!

    省民族宗教委

    202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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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93号建议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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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 省民族宗教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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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您向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提交的《关于加强四川藏区民族宗教工作的建议》(第593号)已交由我委主办,省委组织部、教育厅协办。经征求两家协办单位意见和我委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进一步加大少数民族干部培养力度问题

    近年来,省委组织部坚持把少数民族干部教育培训作为全省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组成部分,不断优化供给体系,探索建立长效机制。一是制定实施《民族地区干部能力素质提升计划》,每年安排100名民族地区(县)处级领导干部参加省委党校(四川行政学院)进修学习。二是“一把手”提能、专业化领导干部培养、年轻干部铸魂以及其他省级重点专题培训项目中,统筹调训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干部,指导各级各部门分层分类组织实施专题培训。三是面向少数民族干部和民族地区深入开展“送教下乡”,实施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等系列专题大讲堂,培训干部28.8万人次。四是用好用足省内对口帮扶和东西部扶贫协作优质资源,加强民族地区干部培训。五是积极推进长征干部学院联合共建,指导支持民族地区(县)级党校分类建设,推动民族地区各类干部教育培训机构改善办学条件、提升办学能力。六是积极探索建立民族教育师资专项培养长效机制。加强师范类高等院校招生培养,为民族地区多输送师资力量;用好用足专项计划(国家、地方、高校)、特岗计划和“省属免费师范生定向计划”,与省内师范院校合作定向培养“一专多能”的双师型教师特别是中学理科教师等途径,多渠道培养补充民族地区师资队伍;扩大四川省地方属院校藏文、彝文一类模式特殊需求预科招生计划,着力解决急需、质弱、量少理科教师问题;加大国培、省培、市(州)培训力度,提高民族地区现有师资队伍能力水平。七是积极帮助解决一类、二类模式教育学生深造路径过窄问题。教育行政部门想了很多办法,出台了许多优惠政策,如高考加分政策、一二类模式单列招生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力求为民族地区多培养、多输送合格人才,总体上讲其深造路径是畅通的。凡是就读于一类模式的学生,将其藏、彝语文考试成绩纳入高考总成绩计算,成绩达到普通高校录取线的,可直接升入普通高校;未达到普通高校录取线的,可按一类模式单列招生计划直接升入少数民族预科班或民族班。针对二类模式教育学生深造路径问题。2017年5月专门下发了《四川省教育厅关于积极推进双语教育持续协调发展的通知》,明确规定从2017年高一新生即2020年高考起,二类模式藏语文、彝语文纳入高考科目统一考试,考试时间120分钟,试卷满分150分。高考统考语文科目满分仍为150分,按汉语文与藏语文或彝语文各50%计入。招收二类模式考生的普通高校藏文、彝文专业在录取时,由省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志愿情况划线,按照投档规则向学校投档,由学校审录。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深入实施《民族地区干部能力素质提升计划》《深度贫困地区干部教育培训帮扶计划》,进一步加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干部培训,进一步建立完善民族教育师资专项培养长效机制,着力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化的少数民族干部队伍。

    二、关于进一步关心关爱民族地区干部问题

    近年来,省委组织部认真落实中央、省委政策要求,坚持把落实待遇政策作为关心激励民族地区干部的重要保障。一是先后制定《关于激励贫困县党政正职干事创业的若干措施》《关于切实关心爱护脱贫攻坚一线干部激发干事创业活力的办法》《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十条措施》等系列文件,形成政治上激励、工作上支持、生活上照顾的政策体系。二是按照中央部署,在2015年、2017年两次提高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2017年对高海拔地区折算工龄补贴标准提高50%。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建立高海拔地区折算工龄补贴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4号)的规定,折算的工龄不与实际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三是实施“千名干部人才援助藏区行动”,选派5批5400余名干部人才到藏区挂职,每批挂职服务2年,将市县层面的对口支援,拓展至所辖乡村和行业部门的全面结对帮扶。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中央、省委政策文件,坚持严管厚爱,进一步激发民族地区干部干事创业活力。

    三、关于支持爱国爱教年轻僧尼的培训力度问题

    党的十八大以来,省民族宗教委紧紧围绕引导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这条主线,建立健全藏传佛教僧尼培养机制,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努力建设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学识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的爱国爱教后备僧才队伍。一是努力推动代表人士培养工作落在实处。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先后完成《新形势下加强宗教界人士培养工作的思考》《对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发展中积极作用情况的调查与思考》《四川省宗教院校工作调研报告》等调研报告,向国家宗教局、省委政府及省委统战部提出有质量的调研报告供决策参考研究制定每年度宗教人士培训计划,将藏传佛教代表人士培训列为重要培训项目,分期分批实施把各地佛协作为培养代表人士重要平台,加强佛协班子建设,做好佛教协会换届工作,确保代表人士队伍健康有序发展对州县代表人士培养工作加强指导,推动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推的合力。二是建立健全代表人士培养长效机制。积极配合统战部门做好代表人士培养长效机制建设,按照“每年对各类代表人士至少培训一次”的工作要求,健全和完善了相应的谈心谈话制度、评估考察制度和协同培养机制,切实做好代表人士的培养制度保障。加强代表人士数据库建设,建立数据分析和动态管理机制,及时掌握代表人士的年龄结构、培训教育、安排使用等情况,为下一步开展工作提供信息支撑。三是大力实施“百千万工程”,努力搞好代表人士培训培养。以培训工作为重点,落实省五年规划部署安排,深入实施“百名藏传佛教代表人士培养工程”“千名经师队伍建设工程”和“万名僧尼培训工程”。四是扎实推进经师评聘工作,努力打造合格藏传佛教经师队伍。加强对经师评聘工作的指导,联合省委统战部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藏传佛教寺庙经师资格评定和聘任工作的通知》,明确经师评聘的目标、方法和步骤,严格经师评聘的程序和标准,保证所评定的经师符合代表人士“四项标准”。坚持政治首位原则,兼顾宗教修为、道德品质,尊重宗教习惯和仪轨,分地区、分教派层层选拔爱国爱教优秀经师。目前,省佛协完成首批16名经师的评定工作,甘孜州对第二批354名拟评经师进行了考试,阿坝州对首批566名拟评经师进行了考核推荐,凉山州经师评定工作也在加快推进。年底前,省佛协藏传佛教寺庙经师评定委员会将分批对920名拟评经师进行评定。五是发挥各级佛学院优势,不断健全完善藏传佛教佛学教育体系。积极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符合四川实际的宗教院校办培养模式推进“三级学衔”制度建设,完善现代佛学教育体系,努力建设培养政治合格、知识渊博、学修精进的爱国爱教僧才的主阵地。六是加强藏传佛教代表人士的安排和使用。建立健全藏传佛教代表人士安排使用机制,让爱国爱教代表人士在合适的岗位上发挥积极作用。目前累计安排1822名僧尼在县以上人大、政协、佛协和新型寺管会、民管会中任职,阿坝州还为1088名代表人士制定了联系交友通讯录。七是加强对藏传佛教代表人士的关心关爱。持续巩固同心同向、联户联僧活动成果,扎实开展“结对认亲”“暖冬行动”“进寺庙送温暖”等工作,开辟代表人士到省级医疗单位就医绿色通道,保障老、弱、病、残和困难代表人士依法享有社保、医保和社会救助、救济等保障,向代表人士持续传递党委政府的关心关爱。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爱国主义宣传教育加大年轻僧才培训力度加快推进各级佛学院基地建设和教务提升加强年轻僧尼的培养与安排使用。

    四、关于建立健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机制问题

    2018年12月,中央印发《关于全面持久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见》,对推动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作出了新部署新要求。激励机制方面,从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向纵深拓展、加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和示范单位建设、提升民族事务治理现代化水平等方面明确了具体要求。保障措施方面,明确了推动出台实施差别化支持政策,创建工作经费纳入政府年度预算。今年1月,国家民委修订了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测评指标,进一步推进示范创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创建工作。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首次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写入《决定》,高站位推进创建工作。2019年12月,出台《四川省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把提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水平作为重要内容,进一步完善了相关机制。在保障措施中明确了创建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目标考核,创建工作经费纳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建立正向激励机制、推动完善差别化支持政策、增加创建工作在各类表彰表扬和评优评先的权重等内容,推动创建工作有力有序开展。省委统战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领导,于2019年8月恢复了省级民委委员制,2020年就贯彻落实《实施方案》,促进成员单位落实创建工作职责任务作了明确分工。

    近年来,在国家民委的关心指导下,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我省培育和选树示范、模范的工作力度持续加大,创建工作取得里程碑式突破。截止2019年底,甘孜、阿坝、凉山3个自治州均已被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全省“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单位)”数量跃居全国前5位。今年我们还将开展民族团结模范评选表彰相关工作,承办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经验交流现场会,不断推动创建工作巩固提升、纵深拓展。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民族创建工作体制机制改革,推动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取得新成就。

    再一次感谢你对民族宗教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也希望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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