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第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538号建议答复的函

  • 2019年05月28日 00时00分
  • 来源: 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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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杨斌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深化成都平原经济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的建议》(第538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制定地方性法规、标准

    2018年12月,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新修订的《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省政府划定全省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实行区域统筹、综合规划和联合防治制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或更严格排放标准等。今年,省政府印发《四川省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明确了包括成都平原在内的15市77个县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在区域内实行更加严格的产业准入、环保标准、环境监管制度,加快调整区域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目前,我们已起草关于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正在按程序办理。

    二、关于提高环境准入门槛

    近年来,结合推动“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发展,全省严把源头关口,提高准入门槛,推动高质量发展。一是强化战略环评,严格执行区域环评会商制度,大气质量较差、环境容量不足的地区,严格执行产业政策,严禁落后产能、重污染行业进入。二是严格项目环评,对新建的项目,提出更严格措施,选取更先进工艺,减少大气污染排放。三是加快重污染行业深度治理和提标改造,每年选取一批大气污染重点项目,加快环保提标升级改造,推进重污染行业转移或依法关停。“十三五”期间,累计完成1200余个重点项目提标升级改造。

    三、关于科技治霾

    科学技术是大气污染防治的重要支撑,是精细化管理的迫切需要。近年来,我省先后开展了成都平原、川南地区灰霾污染防控重大科技专项研究,探索区域灰霾污染特点和成因。邀请北大、清华等著名高校的专家院士组建了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71人专家团队,为全省特别是成都平原地区大气污染防治把脉问诊,带动地方团队成长。同时不断加强科技支撑能力建设,全省建成大气环境监测超级站4个,大气监测激光雷达13个,大气环境网格化微站1202个,今年还将新增1000个。目前,我们正在研究制定重点城市大气科技跟踪服务方案,统筹科研力量,开展“一市一策”专项研究,提供定制式科技服务,实施重大问题科技攻关,及时形成科研成果,加快推广运用。

    四、关于工作联动和信息共享

    参照京津冀模式,我省每年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抽调执法骨干力量,对成都平原地区开展驻点强化督查,对川南、川东北地区开展机动式、点穴式巡查抽查,利用无人机、蛙鸣系统等科技手段锁定污染源,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强化区域交叉执法、联合执法,对问题较为突出的地方政府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开展约谈。为调动公众力量参与环境保护,我们加强信息公开,定时发布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充分利用6.5环境日、4.22地球日等重要节日,在《四川日报》《华西都市报》等主流媒体开设专栏,加强环保宣传,普及环境保护科学知识,引导公众关注环保,支持环保,参与环保。

    五、关于严格考核机制

    省政府印发《四川省“十三五”环境空气质量和主要大气污染物总量减排指标目标任务分解计划》《四川省打赢蓝天保战实施方案》,分解下达各市(州)年度目标任务,加强调度,按月通报,每年考核。出台《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考核暂行办法》,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考核。修订《四川省环境空气质量激励约束考核办法》,省财政每年拿出1.5亿元对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的市(州)给予资金激励,对未改善的市(州),除扣收资金外,还要等额扣罚地方财力。

    同时,我们进一步加强环保网格化管理,设立环境监管网格员,线上线下联动,强化精细化管控。目前,全省共划分一级网格21个、二级网格225个、三级网格4766个、四级网格37260个、五级网格490个。监管重心逐步下移,监管责任日益明确,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感谢您对我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关心、支持!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2019年5月5日

    (联系人:秦浩;联系电话:028—80589053)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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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省第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538号建议答复的函

  • 2019年05月28日 00时00分
  • 来源: 生态环境厅
  • 杨斌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深化成都平原经济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的建议》(第538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制定地方性法规、标准

    2018年12月,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新修订的《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省政府划定全省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实行区域统筹、综合规划和联合防治制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或更严格排放标准等。今年,省政府印发《四川省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明确了包括成都平原在内的15市77个县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在区域内实行更加严格的产业准入、环保标准、环境监管制度,加快调整区域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目前,我们已起草关于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正在按程序办理。

    二、关于提高环境准入门槛

    近年来,结合推动“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发展,全省严把源头关口,提高准入门槛,推动高质量发展。一是强化战略环评,严格执行区域环评会商制度,大气质量较差、环境容量不足的地区,严格执行产业政策,严禁落后产能、重污染行业进入。二是严格项目环评,对新建的项目,提出更严格措施,选取更先进工艺,减少大气污染排放。三是加快重污染行业深度治理和提标改造,每年选取一批大气污染重点项目,加快环保提标升级改造,推进重污染行业转移或依法关停。“十三五”期间,累计完成1200余个重点项目提标升级改造。

    三、关于科技治霾

    科学技术是大气污染防治的重要支撑,是精细化管理的迫切需要。近年来,我省先后开展了成都平原、川南地区灰霾污染防控重大科技专项研究,探索区域灰霾污染特点和成因。邀请北大、清华等著名高校的专家院士组建了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71人专家团队,为全省特别是成都平原地区大气污染防治把脉问诊,带动地方团队成长。同时不断加强科技支撑能力建设,全省建成大气环境监测超级站4个,大气监测激光雷达13个,大气环境网格化微站1202个,今年还将新增1000个。目前,我们正在研究制定重点城市大气科技跟踪服务方案,统筹科研力量,开展“一市一策”专项研究,提供定制式科技服务,实施重大问题科技攻关,及时形成科研成果,加快推广运用。

    四、关于工作联动和信息共享

    参照京津冀模式,我省每年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抽调执法骨干力量,对成都平原地区开展驻点强化督查,对川南、川东北地区开展机动式、点穴式巡查抽查,利用无人机、蛙鸣系统等科技手段锁定污染源,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强化区域交叉执法、联合执法,对问题较为突出的地方政府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开展约谈。为调动公众力量参与环境保护,我们加强信息公开,定时发布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充分利用6.5环境日、4.22地球日等重要节日,在《四川日报》《华西都市报》等主流媒体开设专栏,加强环保宣传,普及环境保护科学知识,引导公众关注环保,支持环保,参与环保。

    五、关于严格考核机制

    省政府印发《四川省“十三五”环境空气质量和主要大气污染物总量减排指标目标任务分解计划》《四川省打赢蓝天保战实施方案》,分解下达各市(州)年度目标任务,加强调度,按月通报,每年考核。出台《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考核暂行办法》,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考核。修订《四川省环境空气质量激励约束考核办法》,省财政每年拿出1.5亿元对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的市(州)给予资金激励,对未改善的市(州),除扣收资金外,还要等额扣罚地方财力。

    同时,我们进一步加强环保网格化管理,设立环境监管网格员,线上线下联动,强化精细化管控。目前,全省共划分一级网格21个、二级网格225个、三级网格4766个、四级网格37260个、五级网格490个。监管重心逐步下移,监管责任日益明确,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感谢您对我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关心、支持!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2019年5月5日

    (联系人:秦浩;联系电话:028—80589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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