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水利厅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780号建议答复意见的函

  • 2019年05月20日 00时00分
  • 来源: 水利厅
  • 【字体:
  • 王蓉代表:

    您在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所提《关于加快推进“引通济安”工程建设的建议》(第780号建议)收悉。经商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请省人民政府加快《通口河流域综合规划》的批复”的建议

    我厅已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对《四川省通口河流域综合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进行了审查,于2018年12月印发审查意见。绵阳市政府于2019年1月向省政府报送了《关于审批四川省通口河流域综合规划的请示》。按照省政府办公厅通知要求,我厅将《规划》送省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农业农村厅、文化和旅游厅、应急管理厅、省能源局征求意见。目前,我厅已将各单位的书面意见反馈绵阳市水利局和规划编制单位研究采纳,待规划编制单位进一步修改完善《规划》后,我厅将及时向省政府报送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建议省政府尽快批复《规划》。

    二、关于“请省水利厅及时对初步设计报告和水资源论证告审查和批复”的建议

    我厅积极支持“引通济安”工程建设,应绵阳市水利局请求,已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对该工程可研报告进行技术审查,于2019年2月出具了可研报告审查意见。据了解,该工程可研报告已经绵阳市发展改革委批复,正准备开展初步设计阶段工作,尚未报批。待初设编制完成后,我厅将及时组织开展技术审查,并指导绵阳市水利局批复。

    2016年,《国务院关于印发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29号)和《水利部关于印发<简化整合投资项目涉水行政审批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水规计〔2016〕22号),将“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和“取水许可审批”合并为取水许可审批。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我厅已不再单独审查并审批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经请示水利部,河湖水系连通项目的水资源论证是在可研阶段开展,作为可研报告内容之一,与可研一并批复。“引通济安”工程可研报告已包含有取水量和取水方式等内容,我厅2019年2月印发的可研报告审查意见也基本同意。目前,“引通济安”工程可研报告已经绵阳市发展改革委批复,无需再单独审批水资源论证报告。

    三、关于“请省生态环境厅及时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审查和批复”的建议

    生态环境厅表示,“引通济安”工程是民生水利工程,有促进经济发展、改善人民生活、保护生态环境等多项效益,生态环境厅积极支持。按照环评文件审批权限规定,“引通济安”工程环评文件由绵阳市生态环境局审批。经向绵阳市生态环境局了解,目前该项目环评文件已在审批过程当中,生态环境厅将加强指导。

    四、关于“请自然资源厅及时开展项目土地预审工作”的建议

    自然资源厅表示积极支持“引通济安”工程建设。经了解,目前该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正处于招标过程中,用地预审等相关材料尚未报送。一旦收件,自然资源厅将抓紧开展相关工作,为其早日开工建设创造条件。

    五、关于帮助落实建设资金的建议

    “引通济安”工程暂未纳入我省水利工程建设规划,暂无法争取中央资金。我厅将继续指导绵阳市有关方面完善相关工作程序,若满足条件,将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

    感谢代表对水利工作的关注!

    四川省水利厅

    2019年5月17日

    联系人:马炜、13981815205

    责任编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四川省水利厅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780号建议答复意见的函

  • 2019年05月20日 00时00分
  • 来源: 水利厅
  • 王蓉代表:

    您在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所提《关于加快推进“引通济安”工程建设的建议》(第780号建议)收悉。经商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请省人民政府加快《通口河流域综合规划》的批复”的建议

    我厅已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对《四川省通口河流域综合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进行了审查,于2018年12月印发审查意见。绵阳市政府于2019年1月向省政府报送了《关于审批四川省通口河流域综合规划的请示》。按照省政府办公厅通知要求,我厅将《规划》送省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农业农村厅、文化和旅游厅、应急管理厅、省能源局征求意见。目前,我厅已将各单位的书面意见反馈绵阳市水利局和规划编制单位研究采纳,待规划编制单位进一步修改完善《规划》后,我厅将及时向省政府报送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建议省政府尽快批复《规划》。

    二、关于“请省水利厅及时对初步设计报告和水资源论证告审查和批复”的建议

    我厅积极支持“引通济安”工程建设,应绵阳市水利局请求,已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对该工程可研报告进行技术审查,于2019年2月出具了可研报告审查意见。据了解,该工程可研报告已经绵阳市发展改革委批复,正准备开展初步设计阶段工作,尚未报批。待初设编制完成后,我厅将及时组织开展技术审查,并指导绵阳市水利局批复。

    2016年,《国务院关于印发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29号)和《水利部关于印发<简化整合投资项目涉水行政审批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水规计〔2016〕22号),将“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和“取水许可审批”合并为取水许可审批。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我厅已不再单独审查并审批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经请示水利部,河湖水系连通项目的水资源论证是在可研阶段开展,作为可研报告内容之一,与可研一并批复。“引通济安”工程可研报告已包含有取水量和取水方式等内容,我厅2019年2月印发的可研报告审查意见也基本同意。目前,“引通济安”工程可研报告已经绵阳市发展改革委批复,无需再单独审批水资源论证报告。

    三、关于“请省生态环境厅及时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审查和批复”的建议

    生态环境厅表示,“引通济安”工程是民生水利工程,有促进经济发展、改善人民生活、保护生态环境等多项效益,生态环境厅积极支持。按照环评文件审批权限规定,“引通济安”工程环评文件由绵阳市生态环境局审批。经向绵阳市生态环境局了解,目前该项目环评文件已在审批过程当中,生态环境厅将加强指导。

    四、关于“请自然资源厅及时开展项目土地预审工作”的建议

    自然资源厅表示积极支持“引通济安”工程建设。经了解,目前该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正处于招标过程中,用地预审等相关材料尚未报送。一旦收件,自然资源厅将抓紧开展相关工作,为其早日开工建设创造条件。

    五、关于帮助落实建设资金的建议

    “引通济安”工程暂未纳入我省水利工程建设规划,暂无法争取中央资金。我厅将继续指导绵阳市有关方面完善相关工作程序,若满足条件,将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

    感谢代表对水利工作的关注!

    四川省水利厅

    2019年5月17日

    联系人:马炜、13981815205

    责任编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 微信
  • 微博
  • 客户端
  • 头条号
  • 手机版 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