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第二次会议第610号建议答复的函

  • 2019年12月09日 11时21分
  • 来源: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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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天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川西北生态示范区城镇污水、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的建议》(第610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川西北生态示范区的关心和支持,您在建议中对川西北示范区建设存在的问题和产生的原因分析得很透彻,所提的三点建议对长江上游生态文明建设有很好的指导和借鉴作用。四川省坚定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方针,全面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全新理念,强力推进川西北生态示范区建设,生态环境发生了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大财政补助力度。至2018年底,省级财政已安排阿坝州、甘孜州政府债券资金7.43亿元、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7.66亿元,支持《城镇污水和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以下简称省《三年推进方案》)项目实施。同时,考虑川西北地区基础设施建设薄弱、经济发展滞后、财政收入匮乏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了支持川西北生态示范区建设具体政策措施。一是给予建设补助特殊支持。省级财政在省《三年推进方案》中省专项资金分配时,对藏区彝区补助比例较内地市县提高一倍。二是给予融资贴息特殊支持。鼓励包括内地企业在内的各方力量积极参与藏区彝区污水治理项目,对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公司债、银行间市场债、中小企业私募债等债券融资工具实现融资,并且用于藏区彝区污水垃圾治理项目,在债券存续期内省级财政按照融资金额给予分档分段贴息,贴息比例较内地般项目提高2个百分点达到12%。三是给予定向补助特殊支持。设定五年过渡期定向财力补助政策,并视运行情况逐步退出。省级财政从省级分享的环境保护税中每年安排资金0.45亿元,由州县统筹安排用于污水垃圾处理项目运营;省级财政在藏区彝区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中,按10%比例单列补助资金,由州县政府统筹安排用于污水垃圾处理项目运营,并在今后年度根据项目运营需求,对单列比例进行动态调整;省级财政在PPP项目省级综合补助资金分配中,对藏区彝区污水垃圾PPP项目运营政府支出责任分担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帮助减轻藏区彝区PPP项目财政付费压力。

    (二)加快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督促指导甘孜州、阿坝州未建成污水处理设施的县城加快建设进度,甘孜州13个未建成的污水处理设施目前已建成12个、在建1个;阿坝州5个未建成的污水处理设施目前已建成4个,在建1个。省《三年推进方案》甘孜州城市(县城)污水项目37个,目前已开工30个、完工15个;垃圾项目48个,目前已开工28个,完工15个。阿坝州污水项目16个,目前已开工10个,完工6个;垃圾项目23个,目前已开工10个,完工5个。二是深入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在四川西部高原民族地区探索出了从简单焚烧到生化处理的转变,从乱扔乱丢到集中清运转变,从粗放处理到精细化管理转变的“阿坝模式”。三是将甘孜州15个乡镇污水项目、2个乡镇垃圾项目,阿坝州12个乡镇污水项目纳入了省《三年推进方案》中统筹推进。四是将甘孜州康定市姑咱镇、德格县马尼干戈镇、稻城县香格里拉镇、道孚县八美镇等7镇,阿坝州九寨沟县漳孔镇等6个镇纳入全省“百镇建设行动”试点,予以重点打造。

    (三)积极开展课题研究,加强技术支持。我厅开展了《“三州”高寒地区污水处理厂冬季运营问题研究》、《山地小型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应用实证研究》等课题研究,积极探索解决“三州”高寒地区污水厂冬季运营问题和小型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实地应用问题。派员赴甘孜州、阿坝州开展调研帮扶,针对污水处理厂运营问题提出了针对性指导意见,督促指导得荣县污水处理厂加快问题整改。生态环境厅开展了《高寒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技术研究》,并会同科技厅发布了《四川省水污染防治技术指导目录》。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推进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督促指导川西北地区继续推进省《三年推进方案》项目建设,依托“四川省城乡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管理信息系统”,强化项目建设进展动态监管和调度,要求川西北地区对照任务目标,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未完工项目的建设进度,及时将已建设完工的项目转入运营,打好省《三年推进方案》收官战。

    (二)着力破解运营成本瓶颈。针对川西北地区已投运污水厂运营成本较高,部分地区财政难以负担的问题。配合省级有关部门加强污水垃圾收费政策指导,研究制定污水处理收费制度,探索多方参与的运营补贴模式,减轻地方财政在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方面的资金压力。

    (三)着力加大技术帮扶力度。针对川西北地区技术人才短缺的现状,主动对接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监管的行政主管部门,了解实际需求,委派专家赴甘孜州、阿坝州进行现场指导帮扶,适时安排专项技术培训,加大对当地技术人员的培训指导;支持甘孜州、阿坝州引入社会资本参与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充分利用第三方技术力量帮助当地加强污水厂运营管理专业队伍建设,保障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营、达标排放。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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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第二次会议第610号建议答复的函

  • 2019年12月09日 11时21分
  • 来源: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陈天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川西北生态示范区城镇污水、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的建议》(第610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川西北生态示范区的关心和支持,您在建议中对川西北示范区建设存在的问题和产生的原因分析得很透彻,所提的三点建议对长江上游生态文明建设有很好的指导和借鉴作用。四川省坚定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方针,全面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全新理念,强力推进川西北生态示范区建设,生态环境发生了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大财政补助力度。至2018年底,省级财政已安排阿坝州、甘孜州政府债券资金7.43亿元、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7.66亿元,支持《城镇污水和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以下简称省《三年推进方案》)项目实施。同时,考虑川西北地区基础设施建设薄弱、经济发展滞后、财政收入匮乏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了支持川西北生态示范区建设具体政策措施。一是给予建设补助特殊支持。省级财政在省《三年推进方案》中省专项资金分配时,对藏区彝区补助比例较内地市县提高一倍。二是给予融资贴息特殊支持。鼓励包括内地企业在内的各方力量积极参与藏区彝区污水治理项目,对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公司债、银行间市场债、中小企业私募债等债券融资工具实现融资,并且用于藏区彝区污水垃圾治理项目,在债券存续期内省级财政按照融资金额给予分档分段贴息,贴息比例较内地般项目提高2个百分点达到12%。三是给予定向补助特殊支持。设定五年过渡期定向财力补助政策,并视运行情况逐步退出。省级财政从省级分享的环境保护税中每年安排资金0.45亿元,由州县统筹安排用于污水垃圾处理项目运营;省级财政在藏区彝区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中,按10%比例单列补助资金,由州县政府统筹安排用于污水垃圾处理项目运营,并在今后年度根据项目运营需求,对单列比例进行动态调整;省级财政在PPP项目省级综合补助资金分配中,对藏区彝区污水垃圾PPP项目运营政府支出责任分担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帮助减轻藏区彝区PPP项目财政付费压力。

    (二)加快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督促指导甘孜州、阿坝州未建成污水处理设施的县城加快建设进度,甘孜州13个未建成的污水处理设施目前已建成12个、在建1个;阿坝州5个未建成的污水处理设施目前已建成4个,在建1个。省《三年推进方案》甘孜州城市(县城)污水项目37个,目前已开工30个、完工15个;垃圾项目48个,目前已开工28个,完工15个。阿坝州污水项目16个,目前已开工10个,完工6个;垃圾项目23个,目前已开工10个,完工5个。二是深入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在四川西部高原民族地区探索出了从简单焚烧到生化处理的转变,从乱扔乱丢到集中清运转变,从粗放处理到精细化管理转变的“阿坝模式”。三是将甘孜州15个乡镇污水项目、2个乡镇垃圾项目,阿坝州12个乡镇污水项目纳入了省《三年推进方案》中统筹推进。四是将甘孜州康定市姑咱镇、德格县马尼干戈镇、稻城县香格里拉镇、道孚县八美镇等7镇,阿坝州九寨沟县漳孔镇等6个镇纳入全省“百镇建设行动”试点,予以重点打造。

    (三)积极开展课题研究,加强技术支持。我厅开展了《“三州”高寒地区污水处理厂冬季运营问题研究》、《山地小型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应用实证研究》等课题研究,积极探索解决“三州”高寒地区污水厂冬季运营问题和小型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实地应用问题。派员赴甘孜州、阿坝州开展调研帮扶,针对污水处理厂运营问题提出了针对性指导意见,督促指导得荣县污水处理厂加快问题整改。生态环境厅开展了《高寒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技术研究》,并会同科技厅发布了《四川省水污染防治技术指导目录》。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推进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督促指导川西北地区继续推进省《三年推进方案》项目建设,依托“四川省城乡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管理信息系统”,强化项目建设进展动态监管和调度,要求川西北地区对照任务目标,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未完工项目的建设进度,及时将已建设完工的项目转入运营,打好省《三年推进方案》收官战。

    (二)着力破解运营成本瓶颈。针对川西北地区已投运污水厂运营成本较高,部分地区财政难以负担的问题。配合省级有关部门加强污水垃圾收费政策指导,研究制定污水处理收费制度,探索多方参与的运营补贴模式,减轻地方财政在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方面的资金压力。

    (三)着力加大技术帮扶力度。针对川西北地区技术人才短缺的现状,主动对接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监管的行政主管部门,了解实际需求,委派专家赴甘孜州、阿坝州进行现场指导帮扶,适时安排专项技术培训,加大对当地技术人员的培训指导;支持甘孜州、阿坝州引入社会资本参与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充分利用第三方技术力量帮助当地加强污水厂运营管理专业队伍建设,保障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营、达标排放。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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