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民政厅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071号建议答复的函(川民函〔2019〕129号)

  • 2019年11月29日 09时29分
  • 来源: 四川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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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尊敬的屈华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农村空巢老人生活质量的建议》(第1071号建议)收悉,我厅高度重视,会同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职能处室对提案内容进行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关于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在养老保险方面,我省加快推进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尽快实现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的总体部署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具体工作要求,对标统一政策、统一收支管理、统一责任分担机制、统一集中信息系统、统一经办管理服务、统一考核奖惩机制等省级统筹标准,积极推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改革。农村老年人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每月93元。在社会福利方面,全面建立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全省80-8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一般不低于25元/人.月,90-9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一般不低于100元/人.月,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一般不低于200元/人.月。普遍建立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制度,按照每位老年人每年不低于300元的标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提供居家养老服务支持,惠及200万特殊困难老年人。在社会救助方面,符合条件的困难老年人都可以依申请享受特困人员供养和农村最低生活标准。我们重点着眼农村特困老年人养老需求,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关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将政府设立的供养服务机构运转费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所需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的要求,在财政补贴和护理人员配备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印发《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做好特困人员认定工作的通知》,明确供养服务机构要依法办理法人登记,按照完全具备生活自理能力、部分和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集中供养对象不低于10:1、6:1、3:1的比例配备护理人员。下一步,我们积极稳妥地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试点,在充分发挥公办养老机构兜底保障作用和满足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前下,重点为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提供无偿或者低收费托养服务。

    关于加快农村老龄工作服务网点建设。为进一步完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立健全我省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构建敬老、养老、孝老、助老的乡村社会氛围,2018年,民政厅、公安厅等8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川民发〔2018〕104号),明确了要充分发挥村(居)民委员会和基层老年协会对留守老年人的关爱服务工作作用,建立以县为单位,乡镇人民政府统筹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协助实施的留守老年人定期巡访制度,采取电话问候、上门看望等方式,定期探访留守老年人,及时了解留守老年人生活情况。鼓励农村基层组织组建志愿队伍,引导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与留守老年人结对帮扶,通过开展坝坝舞、太极拳、棋类、舞蹈、健身操、书画等活动项目,举办不同形式的“老年文化艺术节”,进一步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目前,我省城乡社区基层老年协会总数超过4.7万个,其中城镇社区基层老年协会建会率超过95%、农村行政村的建会率超过80%。基层老年协会在农村老龄工作服务中起到了重要作用。下一步,我们将积极探索农村老龄工作服务网点建设的相关工作,持续健全完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关于加大对农村公益性质老年公寓的扶持力度。目前,我省农村养老服务需求主要由农村公办养老机构(农村敬老院)进行满足,全省现有农村公办养老机构2200余所,床位22万余张,农村日间照料中心3825个。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农村公办养老机构新建和适老化改造工作,综合考虑各地老年人口数量、养老服务需要等因素,按实际需求新建农村公办养老机构和安排建设改造资金。在新建项目方面,2018年以来,全省省级资金补助2.89亿元,新建29个农村敬老院,新增床位5564张;争取中央项目资金补助2.66亿元,新建29个农村敬老院,新增床位5007张。在农村公办养老机构床位适老化改造方面,省委、省政府决定,从2018年起,计划用3年时间,投入资金10亿元(其中省级资金8亿元,地方配套资金2亿元),按照“需求牵引、因院施策、适老优先、整院改造、全面提升”的原则,对全省农村公办养老机构(敬老院)10万张床位进行适老化提升改造。2018年已完成341个农村敬老院机构30058张床位进行改造提升,适老化提升效果明显。今年正在推进382个农村敬老院机构39885张床位改造提升项目,2019年计划改造剩余3万张。通过新建项目和床位适老化改造提升,机构护理型床位进一步增加,农村养老服务基础条件有了较大地改善,农村敬老院将逐步转变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转变职能定位,使农村老年人多元化的养老服务需求得到满足。

    关于开展多种形式的帮扶活动,让敬老爱老在农村蔚然成风。一是从2002年起,我省持续开展了五轮“敬老模范县(市、区)”创建活动,大力弘扬尊老敬老传统美德。结合“敬老月”宣传活动,开展“四川最美老人”、“四川孝亲敬老楷模”、“最美家庭”等评选工作,挖掘四川本土孝道文化,全面宣传典型事迹和先进经验,弘扬尊老敬老之风。二是鼓励农村基层组织通过发动低龄、健康老年人组成志愿服务队,引导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与留守老人结对帮扶,为“空巢老人”提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三是通过老年协会会员中的老党员和农村干部党员组成服务队,定期开展生产技术、生活帮扶、疾病救助等巡访助老活动,解决老年人实际困难。四是出台《四川省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行动方案(2018—2020年)》。加强养老服务信息化建设,建成四川省养老服务管理平台、老龄信息管理平台和农村敬老院管理平台。成都全时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等13家企业的产品和服务项目入选国家《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推广目录》。下一步,我们将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涉老帮扶活动,让全社会关爱老年人的氛围日益浓厚。继续做好四川省第五轮敬老模范县(市、区)创建活动和命名工作;组织开展2019年老年健康宣传周活动系列宣传活动,推动老年健康知识进社区、进家庭;指导全省老年心理关爱项目点开展老年心理关爱工作;落实好结对帮扶、定期巡访、志愿服务等为老工作,不断创新方式优化为老服务。

    四川省民政厅

    2019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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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民政厅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071号建议答复的函(川民函〔2019〕129号)

  • 2019年11月29日 09时29分
  • 来源: 四川省民政厅
  • 尊敬的屈华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农村空巢老人生活质量的建议》(第1071号建议)收悉,我厅高度重视,会同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职能处室对提案内容进行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关于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在养老保险方面,我省加快推进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尽快实现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的总体部署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具体工作要求,对标统一政策、统一收支管理、统一责任分担机制、统一集中信息系统、统一经办管理服务、统一考核奖惩机制等省级统筹标准,积极推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改革。农村老年人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每月93元。在社会福利方面,全面建立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全省80-8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一般不低于25元/人.月,90-9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一般不低于100元/人.月,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一般不低于200元/人.月。普遍建立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制度,按照每位老年人每年不低于300元的标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提供居家养老服务支持,惠及200万特殊困难老年人。在社会救助方面,符合条件的困难老年人都可以依申请享受特困人员供养和农村最低生活标准。我们重点着眼农村特困老年人养老需求,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关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将政府设立的供养服务机构运转费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所需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的要求,在财政补贴和护理人员配备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印发《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做好特困人员认定工作的通知》,明确供养服务机构要依法办理法人登记,按照完全具备生活自理能力、部分和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集中供养对象不低于10:1、6:1、3:1的比例配备护理人员。下一步,我们积极稳妥地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试点,在充分发挥公办养老机构兜底保障作用和满足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前下,重点为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提供无偿或者低收费托养服务。

    关于加快农村老龄工作服务网点建设。为进一步完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立健全我省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构建敬老、养老、孝老、助老的乡村社会氛围,2018年,民政厅、公安厅等8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川民发〔2018〕104号),明确了要充分发挥村(居)民委员会和基层老年协会对留守老年人的关爱服务工作作用,建立以县为单位,乡镇人民政府统筹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协助实施的留守老年人定期巡访制度,采取电话问候、上门看望等方式,定期探访留守老年人,及时了解留守老年人生活情况。鼓励农村基层组织组建志愿队伍,引导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与留守老年人结对帮扶,通过开展坝坝舞、太极拳、棋类、舞蹈、健身操、书画等活动项目,举办不同形式的“老年文化艺术节”,进一步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目前,我省城乡社区基层老年协会总数超过4.7万个,其中城镇社区基层老年协会建会率超过95%、农村行政村的建会率超过80%。基层老年协会在农村老龄工作服务中起到了重要作用。下一步,我们将积极探索农村老龄工作服务网点建设的相关工作,持续健全完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关于加大对农村公益性质老年公寓的扶持力度。目前,我省农村养老服务需求主要由农村公办养老机构(农村敬老院)进行满足,全省现有农村公办养老机构2200余所,床位22万余张,农村日间照料中心3825个。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农村公办养老机构新建和适老化改造工作,综合考虑各地老年人口数量、养老服务需要等因素,按实际需求新建农村公办养老机构和安排建设改造资金。在新建项目方面,2018年以来,全省省级资金补助2.89亿元,新建29个农村敬老院,新增床位5564张;争取中央项目资金补助2.66亿元,新建29个农村敬老院,新增床位5007张。在农村公办养老机构床位适老化改造方面,省委、省政府决定,从2018年起,计划用3年时间,投入资金10亿元(其中省级资金8亿元,地方配套资金2亿元),按照“需求牵引、因院施策、适老优先、整院改造、全面提升”的原则,对全省农村公办养老机构(敬老院)10万张床位进行适老化提升改造。2018年已完成341个农村敬老院机构30058张床位进行改造提升,适老化提升效果明显。今年正在推进382个农村敬老院机构39885张床位改造提升项目,2019年计划改造剩余3万张。通过新建项目和床位适老化改造提升,机构护理型床位进一步增加,农村养老服务基础条件有了较大地改善,农村敬老院将逐步转变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转变职能定位,使农村老年人多元化的养老服务需求得到满足。

    关于开展多种形式的帮扶活动,让敬老爱老在农村蔚然成风。一是从2002年起,我省持续开展了五轮“敬老模范县(市、区)”创建活动,大力弘扬尊老敬老传统美德。结合“敬老月”宣传活动,开展“四川最美老人”、“四川孝亲敬老楷模”、“最美家庭”等评选工作,挖掘四川本土孝道文化,全面宣传典型事迹和先进经验,弘扬尊老敬老之风。二是鼓励农村基层组织通过发动低龄、健康老年人组成志愿服务队,引导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与留守老人结对帮扶,为“空巢老人”提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三是通过老年协会会员中的老党员和农村干部党员组成服务队,定期开展生产技术、生活帮扶、疾病救助等巡访助老活动,解决老年人实际困难。四是出台《四川省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行动方案(2018—2020年)》。加强养老服务信息化建设,建成四川省养老服务管理平台、老龄信息管理平台和农村敬老院管理平台。成都全时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等13家企业的产品和服务项目入选国家《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推广目录》。下一步,我们将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涉老帮扶活动,让全社会关爱老年人的氛围日益浓厚。继续做好四川省第五轮敬老模范县(市、区)创建活动和命名工作;组织开展2019年老年健康宣传周活动系列宣传活动,推动老年健康知识进社区、进家庭;指导全省老年心理关爱项目点开展老年心理关爱工作;落实好结对帮扶、定期巡访、志愿服务等为老工作,不断创新方式优化为老服务。

    四川省民政厅

    2019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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