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财政厅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945号建议答复的函

  • 2019年10月15日 10时11分
  • 来源: 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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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代表提出的《关于增加高中生均公用经费的建议》(第945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高中阶段教育是连接义务教育和高等教育的桥梁,我省高度重视高中阶段教育事业发展。2015年,为切实缓解普通高中运转和发展中面临的问题,我厅会同省教育厅出台了《关于健全我省公办普通高中学校经费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川财教〔2015〕288号),对普通高中阶段实行综合预算保障制度,按照“核定收支,差额补助”办法安排财政拨款,即:合理核定普通高中学校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总需求,抵扣学费收入后,差额部分由同级财政安排补足,纳入综合预算管理。同时,考虑到普通高中是基础教育链条中比较薄弱的一环,从2015年起,省财政对公办普通高中公用经费实行定额补助,并逐年提高补助标准。截至2018年,省财政对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从2015年的每生每年200元提高至500元,4年共安排省级补助资金18.6亿元,年均增幅高达32%。根据全国教育经费执行情况统计公告,我省普通高中阶段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事业费2013-2017年年均增幅达15%,排全国第7、西部第2。2019年,为顺利推进我省高考综合改革,我厅会同省教育厅建立了支持高考综合改革激励奖补机制,新增安排省级补助资金1.4亿元,用于激励各地改善基本办学条件。

    下一步,根据中央关于健全普通高中生均财政拨款制度的政策要求及“高中阶段教育以市、县为主”的教育管理体制,我厅正会同省教育厅研究提高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探索建立符合我省实际的普通高中生均财政拨款制度,督促地方各级政府落实高中阶段教育投入的主体责任,合力提高我省普通高中经费保障水平,促进高中阶段教育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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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财政厅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945号建议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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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代表提出的《关于增加高中生均公用经费的建议》(第945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高中阶段教育是连接义务教育和高等教育的桥梁,我省高度重视高中阶段教育事业发展。2015年,为切实缓解普通高中运转和发展中面临的问题,我厅会同省教育厅出台了《关于健全我省公办普通高中学校经费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川财教〔2015〕288号),对普通高中阶段实行综合预算保障制度,按照“核定收支,差额补助”办法安排财政拨款,即:合理核定普通高中学校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总需求,抵扣学费收入后,差额部分由同级财政安排补足,纳入综合预算管理。同时,考虑到普通高中是基础教育链条中比较薄弱的一环,从2015年起,省财政对公办普通高中公用经费实行定额补助,并逐年提高补助标准。截至2018年,省财政对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从2015年的每生每年200元提高至500元,4年共安排省级补助资金18.6亿元,年均增幅高达32%。根据全国教育经费执行情况统计公告,我省普通高中阶段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事业费2013-2017年年均增幅达15%,排全国第7、西部第2。2019年,为顺利推进我省高考综合改革,我厅会同省教育厅建立了支持高考综合改革激励奖补机制,新增安排省级补助资金1.4亿元,用于激励各地改善基本办学条件。

    下一步,根据中央关于健全普通高中生均财政拨款制度的政策要求及“高中阶段教育以市、县为主”的教育管理体制,我厅正会同省教育厅研究提高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探索建立符合我省实际的普通高中生均财政拨款制度,督促地方各级政府落实高中阶段教育投入的主体责任,合力提高我省普通高中经费保障水平,促进高中阶段教育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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