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国土资源厅 对省十三届人大会议第53号建议答复的函
2018年05月25日      来源: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       【字体:

  朱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办理增减挂钩结合易地扶贫搬迁建设聚居点占用基本农田审批的建议》(第53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7年11月,国土资源部下发《关于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意见》(国土资规〔2017〕10号),明确“实施用地审批特殊政策”,允许深度贫困地区省级以下基础设施、易地扶贫搬迁、民生发展等建设项目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可以纳入重大建设项目范围,由省级国土资源部门办理用地预审,并按照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2018年4月,自然资源部在凉山州召开脱贫攻坚与耕地保护政策培训会,会上对深度贫困地区易地搬迁安置用地报批方式进行了详细解答:实行以县为单位打捆一年报批一次,按城市批次用地方式组织报批,以单选项目方式组织材料,预审和用地流程一并实施,预审由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按规定办理后,用地报部审查、报国务院批准。对于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填报土地利用规划修改方案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一并报批。

  屏山县属于乌蒙山片区国家级贫困县,享受深度贫困地区国土资源政策。我厅将按照部有关政策及报批程序解决深度贫困地区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聚居点占用基本农田的用地审批工作,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
  2018年4月25日
  (联系人:叶芊;联系电话:028-87036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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