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对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52号建议答复的函
2018年05月25日      来源: 四川省扶贫和移民工作局       【字体:

  四川省扶贫和移民工作局
  对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52号建议答复的函

毛秀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双江口、金川水电站库区还建路建设的建议》(第252号建议)收悉。根据您的提案内容和办理回复工作安排,经我局与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国网电力公司衔接沟通,答复如下。
  您反映的“双江口电站、金川电站库区涉及国道317线和国道248线(原省道211线)两条贯穿全州的藏区交通干线,为避免重复建设,2013年实施的国道248线提升改造工程和2014年实施的国道317线改扩建工程均未涵盖库区道路,造成了库区道路通行能力极差,已严重影响了广大群众生产生活和安全出行。虽然今年国道317线(松岗至观音桥段)实施了大修工程,通行条件有所改善,但国道248线通行能力仍然较差,安全隐患突出。两处水电站预计最快2022年才能建成投产,库区道路已成为严重制约金川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的主要瓶颈,同时也严重威胁着过往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亟待修缮。”情况存在。
  一、“建议先行启动国道248线路面整治修复工程,以保障境内群众安全出行,满足生产生活之需”事项
  根据国道整治管理相关规定,阿坝州境内的国道248线路面整治修复工程,需由阿坝州交通局按向交通运输厅报送整治计划,交通运输厅统筹全省工作安排,研究批复后,阿坝州交通局按批复意见组织实施。经核实,国道248线马尔康红旗桥至金川县新扎乡段36.8公里已纳入路面大修工程组织建设,现已开工。交通运输厅将督促阿坝州加快该项目建设,确保今年完工。
  二、“请省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督促电站建设单位,尽快按照国道建设标准(二级公路,路面不低于8.5米)实施还建路建设”事项
  根据国家政策规定,水利水电工程复建项目要按照行业标准及技术规程,进行设计并严格按相关程序规定实施。确定交通道路建设标准(包括:建设规模、设计等级等)是一项系统工作。经交通行业主管部门按程序组织审查,对G248线大渡河金川水电站库区淹没复建公路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意见明确:“根据该项目的功能定位及国家发改委和交通运输部对G248阿坝境路段的建设要求,结合交通量预测结果及沿线地形地质条件,原则同意该项目采用三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8.5米,虽大建筑界限9米×5米,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其他技术指标应符合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的相关规定。”目前,我局已按程序将此项目初步设计报告,送咨询单位评审,正在跟踪办理此项工作。
  由于水利水电工程复建项目涉及多个行业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为规范我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2018年3月,我局已代为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拟制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库区淹没复建国省干线公路建设管理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目前正在按程序征求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等相关行业部门及有关单位的意见,相关工作完成后,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库区淹没复建国省干线公路建设管理的意见》下发各市(州)人民政府、项目法人单位遵照执行,从制度上解决此类问题。
  《金川水电站移民安置规划报告》于2012年1月审核批复后,至今工程还未核准,移民安置工作也未全面启动实施。按照《四川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移民安置规划审核批复后,大型水利水电工程项目两年内、中型水利水电工程项目一年内未核准的,在项目核准启动实施移民安置工作前,项目法人或者项目主管部门应当组织重新编制移民安置规划,按照程序报批”。当前,金川水电站正在开展《移民安置规划》修编工作。待修编完成、工程核准后,移民安置涉及的公路复建项目将全面启动。
  感谢您对双江口、金川水电站移民工作的关心。欢迎您一如既往关注、关心和支持我省移民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四川省扶贫和移民工作局 
                                                                                                           2018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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