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对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19号建议答复的函
2018年05月25日      来源: 四川省扶贫和移民工作局       【字体:

  

  四川省扶贫和移民工作局

  对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19号建议答复的函


  胡友照、罗颖、杨成惠、魏俊杰、胡德琼代表:

  您们联名提出的《关于将汉源县纳入大小凉山片区政策的建议》(第219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赋予片区外区县整合资金的权限,以便优化配置整合项目资金资源,更好解决贫困地区实际问题,确保脱贫攻坚工作顺利推进”的建议

  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是中央为保障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如期顺利实现而作出的一项重大改革。由于关系到国家粮食安全和粮食红线,国家在政策制定上非常慎重。2016年国家出台《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明确规定试点范围为国家连片特困地区县及国家扶贫工作开发重点县。为保障我省连片特困地区县和扶贫开发重点县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依据国家文件精神,我省大胆尝试、勇于改革、积极争取,出台《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6〕44号),将试点范围扩大到70个县;2017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的通知》(川办函〔2017〕50号),将试点范围扩大到88个贫困县,明确新增18个省定试点县只能整合省及省以下纳入整合范围的资金;2018年,依据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要求,我省下发《关于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农(2018)39号),明确了南充市蓬安县、广安市前锋区、华蓥市、巴中市恩阳区等4县不能再整合中央资金,只能对省及省以下财政安排的涉农资金进行统筹整合。

  对于我省片区外有扶贫任务的县,开展资金整合改革工作的主要方式是“拼盘式”整合,即将用途相近的项目打捆,在资金来源渠道不变、用途不变的情况下,由县统筹推进。从目前了解的情况看,我省片区外县也积累了一定经验,并取得一定成效。考虑到片区外各县脱贫攻坚实际情况,自2016年起,我省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安排上,实现全省160个有扶贫任务的县全覆盖和投入逐年增长。

  二、关于“将汉源县纳入大小凉山片区政策范围,加大中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投入,进一步改善基础设施,促进产业发展,提升贫困群众人居环境质量,为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的建议

  省委、省政府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战略目标,《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川委发〔2011〕21号)明确将88个贫困县划分为秦巴山区、乌蒙山区、大小凉山彝区、高原藏区“四大片区”,其中国家贫困县66个、省级贫困县22个,民族地区县54个(含享受少数民族待遇县9个)、占全省67个民族地区县(含享受少数民族待遇县16个)的80.6%。全省还有6个民族地区县、7个享受少数民族待遇县(含汉源县)未纳入“四大片区”范围。

  全省有脱贫攻坚任务的县161个,其中88个贫困县划分在“四大片区”,片区外有脱贫攻坚任务的非贫困县73个。为解决片区外脱贫攻坚支持力度相对薄弱问题,近年来,在要求片区外县以当地党委政府为主,积极行动,开源节流,使财力不断集中投向当地贫困地区的同时,省上充分考虑片区外脱贫攻坚实际,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分配上,坚持全面覆盖、基数增长的原则。从2016年起,对有减贫任务的161个县均安排资金,避免了以往年度部分县贫困人口较少无资金安排的情况;同时,省级将逐年加强对片区内外脱贫攻坚支持的统筹力度,逐年加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

  再次感谢您们对我省脱贫攻坚工作的关心,欢迎您们一如既往关注、关心和支持我省脱贫攻坚工作,多提宝贵建议,共同促进全省脱贫攻坚工作再上台阶,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四川省扶贫和移民工作局

  2018年5月15日

  (联系人:梁东,028-86783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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