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对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865号建议答复的函
2018年05月25日      来源: 四川省扶贫和移民工作局       【字体:

  

  四川省扶贫和移民工作局

  对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865号建议答复的函


  阿吾木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彝家新寨建设补助标准的建议》(第865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中央、省加大投入力度,提高彝家新寨项目建设农户建房补助标准,如条件允许,跟易地扶贫搬迁补助标准一高致”的建议

  大小凉山特殊贫困问题受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2014年4月,省委、省政府作出了“进一步重视大小凉山彝区扶贫工作,打一场彝区扶贫开发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在大小凉山综合扶贫开发的基础上进一步突出重点、加大投入,出台实施了《大小凉山彝区“十项扶贫工程”总体方案》(川委厅〔2014〕12号)、《关于技持大小凉山彝区深入推进扶贫攻坚加快建设全面小康社会进程的意见》(川委办〔2015〕34号)、《四川省贫困县脱贫攻坚实施方案》(川委厅〔2017〕65号)等政策,将彝家新寨住房省级以上补助标准从2014年的2万/户提高到了2018年的3.5万/户。彝家新寨住房建设主要是解决彝区贫困群众住房问题,而易地扶贫搬迁主要是解决“生活在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区贫困人口脱贫的专项扶持措施,从出发点来看,不能将彝家新寨住房建设与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进行简单比较。

  (一)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大小凉山彝区“十项扶贫工程”总体方案》(川委厅〔2014〕12号),把彝家新寨建设作为加快改变彝区群众生产生活方式、整体改善彝区贫困面貌的重要抓手,明确彝家新寨住房建设补助标准达到2.5万元/户(其中省级以上补助标准提高到2万/户、市县资金补助0.5万元/户)。

  (二)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技持大小凉山彝区深入推进扶贫攻坚加快建设全面小康社会进程的意见》(川委办〔2015〕34号),从2016年起,将大小凉山彝区彝家新寨住房建设补助标准从2.5万元提高到3万元(其中省级以上补助标准提高到2.5万/户、市县资金补助0.5万元/户)。

  (三)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四川省贫困县脱贫攻坚实施方案》(川委厅〔2017〕65号),加大彝家新寨住房建设力度,彝家新寨住房建设补助标准提高1万元,从2018年起,大小凉山彝区彝家新寨住房建设补助标准达到4万元/户(其中省级以上补助标准提高到3.5万/户、市县资金补助0.5万元/户)。

  二、关于“放宽项目实施地的限制,只要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均可享受彝家新寨项目”的建议

  彝家新寨住房建设项目实施范围是大小凉山彝区,即:凉山彝族自治州(盐源县、普格县、布拖县、金阳县、昭觉县、喜德县、越西县、甘洛县、美姑县、雷波县),乐山市(马边彝族自治县、峨边彝族自治县、金口河区)等13个县(区)。实施对象是“六有”信息平台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其住房达不到安全住房标准,且有改造(迁建)需求的意愿,未实施过其它住房建设项目的贫困户均可申请实施。

  三、关于“增加彝家新寨基础设施补助金额,让所有项目实施村均能实施到‘基础设施’项目,提高基层服务水平,有效改善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的建议

  大小凉山彝区有贫困村1930个,2011-2020年计划实施彝家新寨2652个村,其中2011-2015年已完成彝家新寨建设1454个村、对海拔2500米以上高山区实施生态移民搬迁17个村,完成1471个村村内道路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2016-2020年,计划实施彝家新寨建设1181个村,2016-2017年实施彝家新寨建设500个,已完成了500个村村内道路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小凉山综合扶贫开发2012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2〕20号)安排,彝家新寨实施村公共服务设施和村内道路建设项目资金实行贫困村、极度贫困村分类补助,彝家新寨实施村公共服务设施和村内道路省级以上补助资金2014年贫困村为150万元/村、极度贫困村为250万元/村,从2016年起提高到贫困村250万元/村、极度贫困村为400万元/村。

  (一)2014年4月,省委、省政府印发《大小凉山彝区“十项扶贫工程”总体方案》(川委厅〔2014〕12号),明确加快解决大小凉彝区10余万户群众住房困难和227个村极度贫困问题,调整彝家新寨建设重点,加强贫困村和贫困户帮扶,提高基础设施补助标准(在原有补助标准基础上按极度贫困村每村增补100万元、其他贫困村每村增补50万元)。

  (二)2015年8月,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支持大小凉山彝区深入推进扶贫攻坚加快建设全面小康社会进程的意见》(川委办〔2015〕34号),明确从2016年起,将大小凉山彝区1181个贫困村彝家新寨村内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补助标准在现有标准上每村再增加50万元。

  再次感谢您对我省脱贫攻坚工作的关心,欢迎您一如既往关注、关心和支持我省脱贫攻坚工作,多提宝贵建议,共同促进全省脱贫攻坚工作再上台阶,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四川省扶贫和移民工作局

  2018年5月15日


  (联系人:梁东,028-86783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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