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对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735号建议答复的函

  • 2018年04月17日 16时38分
  • 来源: 四川省科技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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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广元市建设秦巴山区(国家级)生物基因科技产业园的建议》(第735号建议)收悉,经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国土资源厅、农业厅等部门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将广元秦巴山区(国家级)基因科技产业园项目纳入全省产业发展规划”事宜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基因产业的发展,在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医药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5〕20号)和《关于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7〕28号)中,均明确提出在医药产业中加快培育基因工程、基因检测和基因治疗等基因产业。同时,发展基因工程已作为重点任务明确列入《四川省“十三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川府发〔2017〕8号)《四川省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2018年重点工作安排及任务分工》(川发改高技〔2018〕73号)等文件中。

      建议广元市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生物产业发展的重点方向,积极开展生物基因科技产业园建设工作。各部门将积极会同广元市政府、广元市发展改革委加强与国家发展改革委沟通汇报,大力支持秦巴山区生物基因科技产业园争取国家相关专业园区。

      二、关于“将秦巴山区(国家级)生物基因科技产业园项目用地划入产业用地指标”事宜

      积极支持广元市秦巴山区(国家级)生物基因科技产业园的建设。建议在园区建设过程中,坚持以产业发展为主,注重促进产业集聚、资源集约、创新发展、绿色发展,科学规划功能布局,优先依托广元市现有的开发区来建设实施,以更好发挥开发区规模经济效应。一是合理分配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指标。国土资源厅在下达年度计划时,将对用地需求较大的地区给予倾斜支持,并要求优先保障新产业新业态用地。二是积极支持将广元市秦巴山区(国家级)生物基因科技产业园项目列入省级重点推进项目名单,按照《省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重点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府发〔2017〕9号)规定,其用地计划由省上匹配70%,地方匹配30%。三是推进政策创新,拓宽发展空间。指导广元市用好用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等试点政策。加快已批复项目实施进度,在留足农村建设和发展用地的前提下,节余指标优先用于保障广元市秦巴山区(国家级)生物基因科技产业园项目用地。四是积极指导广元市依法依规开展土地供应,鼓励广元市按照《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工业用地弹性年期出让先租后让工作的通知》(川国土资发〔2017〕104号)要求,大力推行长期租赁、租让结合、先租后让、弹性年期出让等多种方式供应产业用地。

      三、关于“加大广元秦巴山区(国家级)基因产业园项目的政策和财政支持力度”事宜

      (一)“建立扶贫债、绿债、土地储备基金等金融手段申报绿色通道”事宜。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绿色债券发行指引>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5〕3504号)文件规定,在相关手续齐备、偿债保障措施完善的基础上,绿色债券比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加快和简化审核类”债券审核程序,提高审核效率。若企业申请发行绿色债券,可适当调整企业债券现行审核政策及<关于全面加强企业债券风险防范的若干意见》中规定的部分准入条件。2016年3月23日,苍溪县兴苍建设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苍溪县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收益债券申请获得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规模10亿元,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016年3月23日至2018年3月23日。截至目前,该债券还未发行,建议待该债券成功发行后再向国家发展改革委申请该产业园项目扶贫债券申报的绿色通道。

      (二)关于成立省市专项产业基金事宜。建议广元加强与巴中、达州等川陕革命老区地区沟通衔接,学习借鉴巴中市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基金设立的经验。省发展改革委将积极会同广元市政府、广元市发展改革委加强与国家发改委沟通汇报,积极支持广元结合中央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扶持政策设立专项产业基金,服务当地实体经济,争取国家发展改革委支持。

      (三)科技厅高度重视生物医药和现代中药产业发展,通过“生物技术与医药”省级重大专项、省级重点研发计划,支持了“秦巴山区生态资产遥感监测评价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秦巴山区道地中药材多元化种植示范及推广”等项目,开展资源保护和中药材规范化种植相关技术攻关。下阶段将进一步支持广元市发展生物基因科技产业相关科技工作。
    责任编辑: 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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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对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735号建议答复的函

  • 2018年04月17日 16时38分
  • 来源: 四川省科技厅
  •   王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广元市建设秦巴山区(国家级)生物基因科技产业园的建议》(第735号建议)收悉,经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国土资源厅、农业厅等部门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将广元秦巴山区(国家级)基因科技产业园项目纳入全省产业发展规划”事宜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基因产业的发展,在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医药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5〕20号)和《关于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7〕28号)中,均明确提出在医药产业中加快培育基因工程、基因检测和基因治疗等基因产业。同时,发展基因工程已作为重点任务明确列入《四川省“十三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川府发〔2017〕8号)《四川省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2018年重点工作安排及任务分工》(川发改高技〔2018〕73号)等文件中。

      建议广元市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生物产业发展的重点方向,积极开展生物基因科技产业园建设工作。各部门将积极会同广元市政府、广元市发展改革委加强与国家发展改革委沟通汇报,大力支持秦巴山区生物基因科技产业园争取国家相关专业园区。

      二、关于“将秦巴山区(国家级)生物基因科技产业园项目用地划入产业用地指标”事宜

      积极支持广元市秦巴山区(国家级)生物基因科技产业园的建设。建议在园区建设过程中,坚持以产业发展为主,注重促进产业集聚、资源集约、创新发展、绿色发展,科学规划功能布局,优先依托广元市现有的开发区来建设实施,以更好发挥开发区规模经济效应。一是合理分配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指标。国土资源厅在下达年度计划时,将对用地需求较大的地区给予倾斜支持,并要求优先保障新产业新业态用地。二是积极支持将广元市秦巴山区(国家级)生物基因科技产业园项目列入省级重点推进项目名单,按照《省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重点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府发〔2017〕9号)规定,其用地计划由省上匹配70%,地方匹配30%。三是推进政策创新,拓宽发展空间。指导广元市用好用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等试点政策。加快已批复项目实施进度,在留足农村建设和发展用地的前提下,节余指标优先用于保障广元市秦巴山区(国家级)生物基因科技产业园项目用地。四是积极指导广元市依法依规开展土地供应,鼓励广元市按照《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工业用地弹性年期出让先租后让工作的通知》(川国土资发〔2017〕104号)要求,大力推行长期租赁、租让结合、先租后让、弹性年期出让等多种方式供应产业用地。

      三、关于“加大广元秦巴山区(国家级)基因产业园项目的政策和财政支持力度”事宜

      (一)“建立扶贫债、绿债、土地储备基金等金融手段申报绿色通道”事宜。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绿色债券发行指引>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5〕3504号)文件规定,在相关手续齐备、偿债保障措施完善的基础上,绿色债券比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加快和简化审核类”债券审核程序,提高审核效率。若企业申请发行绿色债券,可适当调整企业债券现行审核政策及<关于全面加强企业债券风险防范的若干意见》中规定的部分准入条件。2016年3月23日,苍溪县兴苍建设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苍溪县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收益债券申请获得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规模10亿元,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016年3月23日至2018年3月23日。截至目前,该债券还未发行,建议待该债券成功发行后再向国家发展改革委申请该产业园项目扶贫债券申报的绿色通道。

      (二)关于成立省市专项产业基金事宜。建议广元加强与巴中、达州等川陕革命老区地区沟通衔接,学习借鉴巴中市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基金设立的经验。省发展改革委将积极会同广元市政府、广元市发展改革委加强与国家发改委沟通汇报,积极支持广元结合中央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扶持政策设立专项产业基金,服务当地实体经济,争取国家发展改革委支持。

      (三)科技厅高度重视生物医药和现代中药产业发展,通过“生物技术与医药”省级重大专项、省级重点研发计划,支持了“秦巴山区生态资产遥感监测评价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秦巴山区道地中药材多元化种植示范及推广”等项目,开展资源保护和中药材规范化种植相关技术攻关。下阶段将进一步支持广元市发展生物基因科技产业相关科技工作。
    责任编辑: 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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