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省人大十二届五次会议第29号建议答复的函

  • 2018年02月24日 16时52分
  • 来源: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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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翟峰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关心与重视。您提出的《关于采取切实措施遏制乡村环境治理“五乱”回潮的建议》(第29号建议)(以下简称《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在《建议》中提出“四川开展环境优美示范城镇乡村评选活动要取得实效,关键在于持续治理五乱”的观点我们非常赞同,因为“五乱”治理涉及环境卫生、城镇秩序、街区风貌、工地管理等多个方面,基本涵盖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日常工作,是体现环境治理效果的外在体现,您的建议抓住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关键问题所在,同时也是治理工作最基本的工作内容,对我们的工作具有很好的指导意义。我们将结合您的建议,在下一步工作中抓好落实。
      一是开展“五乱”专项治理。今年,已将“五乱”治理纳入《2017年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要点》,我们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五乱”整治专项行动,重点加强环境优美示范城镇乡村、蜀道申遗沿线、旅游景点、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等重点区域“五乱”整治。
      二是严格开展督查曝光。您在建议工作提到的“一月1次督查,一月1次暗访,一月1次通报”我们认为是非常好的形式,是非常必要的工作措施。今年,我们将修订完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暗访督查办法,组织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开展专项督查,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暗访,利用媒体进行问题曝光,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项督查通报,对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开展第三方评估。
      尊敬的翟峰代表,再次感谢您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关心和对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的支持。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4月28日
    责任编辑: 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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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省人大十二届五次会议第29号建议答复的函

  • 2018年02月24日 16时52分
  • 来源: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翟峰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关心与重视。您提出的《关于采取切实措施遏制乡村环境治理“五乱”回潮的建议》(第29号建议)(以下简称《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在《建议》中提出“四川开展环境优美示范城镇乡村评选活动要取得实效,关键在于持续治理五乱”的观点我们非常赞同,因为“五乱”治理涉及环境卫生、城镇秩序、街区风貌、工地管理等多个方面,基本涵盖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日常工作,是体现环境治理效果的外在体现,您的建议抓住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关键问题所在,同时也是治理工作最基本的工作内容,对我们的工作具有很好的指导意义。我们将结合您的建议,在下一步工作中抓好落实。
      一是开展“五乱”专项治理。今年,已将“五乱”治理纳入《2017年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要点》,我们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五乱”整治专项行动,重点加强环境优美示范城镇乡村、蜀道申遗沿线、旅游景点、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等重点区域“五乱”整治。
      二是严格开展督查曝光。您在建议工作提到的“一月1次督查,一月1次暗访,一月1次通报”我们认为是非常好的形式,是非常必要的工作措施。今年,我们将修订完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暗访督查办法,组织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开展专项督查,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暗访,利用媒体进行问题曝光,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项督查通报,对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开展第三方评估。
      尊敬的翟峰代表,再次感谢您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关心和对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的支持。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4月28日
    责任编辑: 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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