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453号建议答复的函

  • 2018年02月24日 16时55分
  • 来源: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字体:
  •  田中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广元市黑臭水体治理工作的建议》(第453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真诚感谢您对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的关注。您的建议,既是对我们的督促和指导,也是对我们的关心和帮助,对我们进一步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一、全省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基本情况
      在2015年集中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排查的基础上,2016年3月,会同环境保护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工作的函》(川建城函〔2016〕132号)。通过反复排查,基本确定了全省21个市(州)城市黑臭水体名单,其中,眉山、雅安、广安、攀枝花、阿坝、凉山和甘孜7个市(州)建成区未排查出黑臭水体,其余14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共排查出99个城市黑臭水体。排查出的所有黑臭水体均录入“全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监管平台”,实行动态管理,定期更新工作进展情况。
      按照“明确目标、整体规划;因地制宜、标本兼治;生态改善、长效保持;部门联动、政策保障;强化监管、公众参与”的基本原则,以“控源截污、内源治理;活水循环、清水补给;水质净化、生态修复”为基本技术路线,各地主动作为,真抓实干,大力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截至2017年3月底,全省99个城市黑臭水体中,55个整治项目已竣工(其中41个已进入整治后效果评估阶段),19个项目已开工,17个项目正在开展前期工作,其余8个正在编制整治方案。《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规定(试行)》要求,2017年要累计整治60%的城市黑臭水体。我省一季度已完成55%的工作量,为实现年度目标任务打下了基础。
      二、城市黑臭水体整治资金支持政策
      2017年初,省财政安排了6674万元城市黑臭水体整治专项资金,按照“以奖代补”的原则补助了11个项目。广元市获得补助的项目最多,4个项目共获得1600余万元,占全省总资金的24%,从全省情况看,对广元市支持力度最大。广元市应加大城市黑臭水体整治融资力度,农业发展银行已将黑臭水体整治纳入了抵押补充贷款(PSL)资金支持范围。在全国层面,已有175个黑臭水体整治项目达成融资意向,金额228亿元,住房城乡建设厅将积极指导广元市申报PSL资金,争取得到支持。此外,黑臭水体整治作为社会资本关注的重要领域,我们将积极指导广元市创新黑臭水体整治投融资机制,积极采用PPP模式,吸引资金充足、技术过硬的大型企业,有效解决资金问题、效率问题和专业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当前,省委、省政府正在全面推进河长制,全省99个城市黑臭水体已率先明确河长,落实了责任,同时,省政府办公厅即将印发《四川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将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列为主要任务加以推进。下一步,我们将以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为契机促进黑臭水体整治,以全面推进河长制为抓手强化整治工作推进和后期长效管理,以确保完成年度任务为目标加强对各地的指导和督促,全力做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还人民群众一个清洁舒适和城市水环境,进一步提升人居环境质量。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5月8日
    责任编辑: 刘洋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453号建议答复的函

  • 2018年02月24日 16时55分
  • 来源: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田中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广元市黑臭水体治理工作的建议》(第453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真诚感谢您对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的关注。您的建议,既是对我们的督促和指导,也是对我们的关心和帮助,对我们进一步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一、全省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基本情况
      在2015年集中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排查的基础上,2016年3月,会同环境保护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工作的函》(川建城函〔2016〕132号)。通过反复排查,基本确定了全省21个市(州)城市黑臭水体名单,其中,眉山、雅安、广安、攀枝花、阿坝、凉山和甘孜7个市(州)建成区未排查出黑臭水体,其余14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共排查出99个城市黑臭水体。排查出的所有黑臭水体均录入“全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监管平台”,实行动态管理,定期更新工作进展情况。
      按照“明确目标、整体规划;因地制宜、标本兼治;生态改善、长效保持;部门联动、政策保障;强化监管、公众参与”的基本原则,以“控源截污、内源治理;活水循环、清水补给;水质净化、生态修复”为基本技术路线,各地主动作为,真抓实干,大力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截至2017年3月底,全省99个城市黑臭水体中,55个整治项目已竣工(其中41个已进入整治后效果评估阶段),19个项目已开工,17个项目正在开展前期工作,其余8个正在编制整治方案。《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规定(试行)》要求,2017年要累计整治60%的城市黑臭水体。我省一季度已完成55%的工作量,为实现年度目标任务打下了基础。
      二、城市黑臭水体整治资金支持政策
      2017年初,省财政安排了6674万元城市黑臭水体整治专项资金,按照“以奖代补”的原则补助了11个项目。广元市获得补助的项目最多,4个项目共获得1600余万元,占全省总资金的24%,从全省情况看,对广元市支持力度最大。广元市应加大城市黑臭水体整治融资力度,农业发展银行已将黑臭水体整治纳入了抵押补充贷款(PSL)资金支持范围。在全国层面,已有175个黑臭水体整治项目达成融资意向,金额228亿元,住房城乡建设厅将积极指导广元市申报PSL资金,争取得到支持。此外,黑臭水体整治作为社会资本关注的重要领域,我们将积极指导广元市创新黑臭水体整治投融资机制,积极采用PPP模式,吸引资金充足、技术过硬的大型企业,有效解决资金问题、效率问题和专业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当前,省委、省政府正在全面推进河长制,全省99个城市黑臭水体已率先明确河长,落实了责任,同时,省政府办公厅即将印发《四川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将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列为主要任务加以推进。下一步,我们将以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为契机促进黑臭水体整治,以全面推进河长制为抓手强化整治工作推进和后期长效管理,以确保完成年度任务为目标加强对各地的指导和督促,全力做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还人民群众一个清洁舒适和城市水环境,进一步提升人居环境质量。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5月8日
    责任编辑: 刘洋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 微信
  • 微博
  • 客户端
  • 头条号
  • 手机版 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