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33号建议的答复
2018年11月13日      来源: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字体:

  许继蓉代表:

  您在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支持宜宾市科教产业发展的建议》(第33号)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省科教事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宜宾市科教产业发展的两点建议,经我委认真研究并商教育厅、科技厅,现答复如下:

  宜宾市结合实际大力实施“双轮驱动”战略,倾力打造科教强市,全力建设宜宾市大学城和科技创新城,我委积极支持。

  一、关于建立常态化支持机制,鼓励高校与宜宾合作办学,特别是帮助引入发达地区教育和科技资源,促进教育事业均衡发展方面。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这是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基本遵循,也是推进我省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教育部就严格控制高校新建校区、设立分校提出了专门要求,原则上不再支持新建校区或分校,不支持以某大学研究院、基地等名义,实际建设校区或分校。为促进我省高等教育内涵发展,培养出大批高素质创新人才和技术技能人才,支撑国家创新驱动发展和早日实现我省“两个跨越”目标,我省出台了《四川省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方案》《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实施意见》,鼓励和支持高校专注内涵发展,提升开放合作水平,打造一流创新团队,培养一流创新人才,深化产教融合,建立校校、校企、校地、校所及国际合作的协同育人机制,改革完善人才培养方案,突出学科办学优势和建设重点,分层分类特色发展,着力建设特色高水平高校和优势学科专业,在不同层次和领域争创一流,带动全省高等教育水平整体提升。我们鼓励和支持宜宾市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建立有利于人才发展和聚集的创新合作平台,配合四川省“人才强省”战略的实施,支持省内外高校选派科技和管理骨干到宜宾高新区挂职和高新技术企业流动兼职。我省将通过青年科技基金、科技计划等方式,对科技人员给予积极支持。

  二、关于围绕宜宾产业发展,鼓励高校、宜宾和优势企业合作建立产研院,促进人力资源开发和科技成果转化,进一步加快宜宾市产业转型升级进程,助推宜宾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方面。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和我省《关于推进产教联盟促进产教深度融合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围绕宜宾产业发展,我们鼓励和支持宜宾市相关院校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联合省内外院所、优势企业共建面向行业的产学研联盟、工程研究(技术)中心、创新创业基地、实验实训中心等,培养创新人才,壮大创新体系,促进人力资源开发和科技成果迅速转化。我们建议宜宾市建立健全技术转移工作体系和机制,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管理制度,明确科技成果转化各项工作的责任主体,加强专业化科技成果转化队伍建设,优化科技成果转化流程,通过本单位负责技术转移工作的机构或者委托独立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机构开展技术转移。在科技成果转化、促进转型升级方面,我们将积极协商四川大学、电子科技大学、成都理工大学、西华大学、四川农业大学等高校,采用建立产业研究院、共建实验室、项目合作等方式,深化与宜宾的校地合作,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联系人:聂伶俐

  联系电话:028-86705786

  邮政编码:610021

  通信地址:锦江区滨江东路156号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CopyRight 2017 四川省人民政府督查室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网站维护:四川省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联系电话: (028)86190174
为了获得更好的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IE6.0及以上版本浏览器登陆本站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