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24号建议的答复
2018年11月20日      来源: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字体:

  张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园区集中供热利用燃煤锅炉实现超低排放的建议》转省发展改革委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四川煤炭资源的开发和利用

  我省在编制煤炭工业“十三五”规划时,明确了统筹布局、优化结构,在淘汰关闭落后小煤矿、去产能同时,优化产业结构、提升产业水平上下功夫,“限小扶大”,促进我省煤炭工业做强、做优,保障全省能源稳定供应。同时,省能源局通过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省预算内资金等,积极支持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骨干矿井安全改造工作,夯实重点矿井安全基础条件,提升安全生产水平。

  二、关于支持企业和园区做好超低排放

  为全面贯彻绿色发展理念,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推进绿色发展决策部署,省淘汰落后产能办公室已对淘汰燃煤小锅炉工作做出安排部署,到2020年底全面淘汰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小锅炉。在关停燃煤小锅炉的同时,一是积极推广热电联产集中供热;二是大力实施10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节能改造;三是严控新增燃煤锅炉设施,地级及以上城市禁止新建每小时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

  三、关于水电综合利用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西南地区水电消纳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1830号)指出“鼓励四川、云南等省利用富余水电边际成本低的优势,积极开展水电与载能企业专线供电试点,增加本地消纳和外送”。截至目前,国家尚未发布开展相关试点的配套政策和措施出台,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将积极对接国家,并配合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四川能源监管办做好相关试点工作。同时,我省通过加快外送通道建设、综合施策扩大电力消纳市场、完善电力市场化交易等途径,多措并举促进我省水电消纳。2017年,面临来水增长20.2%、水电装机增加510万千瓦、发电增加193.62亿千瓦时的复杂形势下,我省调峰弃水电量同比减少1.47亿千瓦时,是近四年来我省调峰弃水电量首次下降。

  最后感谢您对我省能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余崇轩

  联系电话:028-86705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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