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591号建议的答复
2018年11月20日      来源: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字体:

  李永伟代表:

  您在省人大十三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把眉山市彭山区纳入成都市国家中心城市功能中心的建议》(第591号)已交我委办理。对您提出的宝贵意见我委高度重视,并作了认真研究,现将有关意见答复如下:

  一是关于成立领导机构,加大成都平原经济区统筹发展力度。省已建立成都平原经济区省领导对口联系指导的区域合作协调机制和经济区轮值会议制度,协调解决跨区域重大问题。建议眉山市充分发挥现有成都平原经济区省级议事机制的协调作用,加强对需由省级层面协调解决的具体问题的梳理研究,争取支持,推进成眉一体化取得实质进展。

  二是关于把眉山市彭山区纳入成都市国家中心城市功能中心。按照国务院印发《成渝城市群发展规划》提出的成都市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定位,正推进编制的《成都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以成都市行政区划为规划范围,确定了建设28个国家中心城市功能中心。眉山市彭山、仁寿等地紧邻成都,按照《成都国家中心城市建设行动纲要(2017年-2025年)》中提出的加快成都与眉山及其他周边城市协同发展进程,提升城市群整体竞争力,接受成都市引领示范辐射带动具有先天区位优势。我们将着力以推进天府新区产城融合发展、国际临空经济区建设为抓手,加速完善交通能源、地下管廊、公共服务、生态绿地等城市功能,拓展中央商务、总部办公等功能,大力培育电子信息、新能源汽车等高端化产业集群,促进成眉区域设施共建、产业协作、功能统筹和环境共治。

  三是关于支持成都市发挥首位城市带动辐射作用。《成都平原经济区“十三五”发展规划》提出充分发挥成都市核心带动作用,打造现代化成都大都市圈。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着力发挥成都市引领示范辐射带动作用,支持成都市牵头搭建更多区域合作交流平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长效推进的经济区区域合作促进活动,加快构建“1+7”的区域合作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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