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司法厅对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396号建议答复的函
2017年08月25日      来源: 四川省司法厅       【字体:

  四川省司法厅

  对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396号建议答复的函

  尊敬的柳莉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我省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第396号建议)收悉。我厅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进行办理,并组织相关处室共同对有关具体问题进行研究。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对建议的认识

  您对关于推进我省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提得很好。2017年,我厅将推进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作为整个司法行政系统的四项重点工作之一,将提升信息化水平作为提升司法行政系统规范化水平和工作效率,增强司法行政系统服务能力的重要手段。全省统一的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是我厅信息化建设中重要的一环,运用互联网技术为公众提供更高效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是我厅推进信息化建设的一大动因。

  二、当前的工作状况

  (一)我省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主体构架基本搭建完成。2016年,我厅将信息化作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的重点工作之一,决定由省厅牵头进行全省统一的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各地不再单独建设。在经过一系列的需求调研、讨论、测试、试点、调整后,最终形成了“1+2+N” 的全省统一的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模型:“1”为全省统一的数据中心,“2”为对外的综合服务平台和对内的业务管理平台,“N”为多套业务系统。其中对外的综合服务平台是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主体。该平台包含律师服务、法律援助、公证服务、司法鉴定、人民调解、行政审批、司法考试、基层法律服务、狱务公开、戒毒所务公开十个模块,将这十个模块对应部门为公众提供的线下服务进行了线上拓展,通过该平台,公众可以查询相关的机构、人员信息,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办事流程,提出法律援助咨询和申请法律援助,进行公证、鉴定服务预约,申请人民调解,报名参加司法考试和查询司考成绩等。目前平台已经完成软件开发、测试,正在试点使用,今年12月底前将在全省推广使用。对外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目前是一个网络平台,后续还会开发手机APP。

  (二)专业化服务网站、话务平台、两微一端是我省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除对外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外,当前的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还有以下组成部分。一是各类专业化网站和司法行政门户网站。09年,省司法鉴定协会开设了四川司法鉴定网站,通过政策法规、案例展示、便民服务、通知公告等栏目展示我省司法鉴定行业的发展动态,提高司法鉴定在群众中的知晓度,同时注重利用在社会引起较大影响的司法鉴定案例解读相关法律法规,帮助做好群众法治宣传工作。四川省律师协会网站、四川法制网、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的门户网站等网站也都在对应领域承担法治宣传教育、便民服务等职能;二是在将法治宣传、法律服务内容嵌入服务对象的网站中。在法律进企业、进单位中,积极在企业网站开辟法律知识栏目和法律论坛,引导企业和单位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三是“12348”法律服务热线升级改造,为群众提供更高效便捷的法律援助电话咨询服务。本次升级改造,全省各市(州)法律援助机构均使用统一的话务软件,对来电进行弹屏记录、录音监督、报表管理。目前全省有10个市(州)完成了升级改造,余下的市州,预计在2017年内完成升级改造;四是巩固发展“两微一端”建设。全面加强新媒体普法建设,全省21个市(州)全部完成普法“两微一端”(微博、微信、客户端)建设工作,在已建设“两微一端”的基础上,加大普法信息的推送频次,做到宣传内容的实时动态更新,进一步增强与网民的互动,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影响力和渗透力。

  (三)引导鉴定机构、公证机构提升网上服务能力和水平。司法鉴定处指导研发出司法鉴定业务管理系统,在示范试用基础上,会同省司法鉴定协会督促全省各地各鉴定机构推广应用,通过信息化手段规范司法鉴定执业活动,有效提升司法鉴定行业信息化水平,为实现互联网+司法鉴定服务奠定基础。律师公证处鼓励公证机构实行网上公证预约、网上公证咨询、申请、办理,在网上公布公证的服务范围和申请材料等信息,方便群众办理公证事项。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结合落实您的建议,我们将继续立足自身职能,采取积极措施进一步推动工作开展。

  (一)大力推广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应用。一是尽快完成试点工作,在今年6月底完成试点,全省推广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使用,在今年12月底前实现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全省通用,使全省公众享受均等化的线上公共法律服务。二是持续关注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运行实效,保持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上相关业务部门与办事群众的良性有效互动,让系统运行保持顺畅。三是同步完善线下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使线上线下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同步发展,便捷公众获取公共法律服务。

  (二)进一步完善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一是在现有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基础上,进行进一步的探索,在推进使用中,对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进行完善,不断健全完善全省统一的完善的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二是在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初步完善后,建立健全全省统一的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服务标准,规范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行为,使全省群众均能享受符合标准的公共法律服务。三是结合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和便利服务公众的需求,持续丰富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内容,提升群众对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认知度和认可度。

  (三)进一步提升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后续服务保障。一是争取加大财政对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的支持力度。会同财政部门逐步建立完善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财务保障制度。二是建立培养专业的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团队,团队成员要既懂业务工作,又有互联网思维和服务意识。三是建立全省的互联网+公共法律大数据库,通过大数据分析运用,为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后续发展提供指引。

  诚望您继续关心支持司法行政工作!

  四川省司法厅

  2017年4月26日

  (联系人:郑慕琼,联系电话:028-86750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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