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人大十二届五次会议第531号建议答复的函
2017年08月28日      来源: 四川省旅游局       【字体:
  (B类)

  (同意对外公开)

  四川省旅游发展委员会

  


  川旅办函〔2017〕156号

  四川省旅游发展委员会

  对省人大十二届五次会议第531号

  建议答复的函

  尊敬的红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九黄生态旅游经济发展示范区的建议》(第531号建议)收悉,感谢您对四川旅游的关心关注,我委对您的提案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大九寨是我省旅游发展的龙头品牌之一,该区域旅游资源丰富、独特,随着近年来旅游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该区域的规模化发展效益日益凸显。四川将该区域作为十三五旅游发展的核心区域,以建设世界级生态旅游和文化旅游目的地,民族地区全域旅游示范区为目标,提出了进一步提升九寨沟、黄龙旅游精品的国际化水平,将入境旅游的规模和增幅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建设国际一流的国际和国内旅游目的地的目标。下一步,我委将整合若尔盖县、红原县、阿坝县、壤塘县等大草原生态资源和文化资源,推动开放九黄机场为国际航空口岸,突破入境游口岸单一瓶颈,把九寨沟乡村旅游度假区,黑水乡村旅游度假区等创建省级旅游度假区。到2020年,在该区域建成国家4A级以上景区(或四川特种特色旅游景区)15家,力促进九寨沟和黄龙地区的旅游一体化建设,推动九黄地区成为阿坝西北部全域旅游高地。

  最后,再次感谢你们提出的宝贵意见。真诚的希望你们一如以往的关心和支持四川旅游发展,多提宝贵意见。

  此函。

  四川省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7年5月25日

  (联系人:赵柯安 028-86702872)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省政府督查室。
CopyRight 2019 四川省人民政府督查室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网站维护:四川省电子政务运营中心 联系电话: (028)86190174
为了获得更好的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IE6.0及以上版本浏览器登陆本站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