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对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856号建议答复的函
四川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川新广办函〔2017〕2号
四川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对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856号
建议答复的函
川新广办函〔2017〕2号
四川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对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856号
建议答复的函
陈明清代表:
您在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中国移动宽带有线电视在简阳辖区开通成都电视台、简阳电视台相关电视节目的建议》(第856号建议)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简阳移动电视用户无法收到成都电视台、简阳电视台相关节目”建议的原因
经核实,四川移动与省广电网络公司合作开展了爱家套餐业务,也以互联网电视名义独自开展了优家套餐业务。您反映的“移动在简阳力推有线电视业务”,实际是四川移动发展的优家套餐业务。目前,简阳移动电视用户无法收看成都电视台和简阳电视台相关电视节目,主要原因有两点:
(一)四川移动暂无将直播内容通过省集成播控平台审核传送的管道。根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的相关规定,互联网电视不能开展直播服务,支持点播和图文信息服务。四川移动开展优家套餐业务,只能从事点播业务,如果擅自将成都电视台地方频道经过OTT方式传输至简阳,属于违规行为。因此,简阳移动优家套餐用户无法收看成都电视台节目。
(二)四川移动开展的优家套餐业务属于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范畴。根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令第6号《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第十七条规定:“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单位传播的时政类视听新闻节目,应当是地(市)级以上广播电台、电视台制作、播出的新闻节目。”强调地(市)级以下广播电台、电视台制作、播出的时政类新闻节目,不允许违规传输给移动公司等电信企业进行传播,以避免扰乱节目正常传输秩序。因此,简阳移动优家套餐用户无法收看简阳包括时政新闻在内的地方电视台节目。
二、关于解决“简阳移动电视用户无法收到成都电视台、简阳电视台相关节目”的措施
为了满足简阳群众收看成都电视台、简阳电视台节目的需求,规范四川移动的传输服务行为,我们采取以下措施:
(一)已经协调省广电网络公司等具有合法传输资质的企业,认真做好简阳有线用户服务工作,完善便民惠民措施,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目前,简阳广电网络传输的节目已经包含成都市级及简阳当地县级电视节目频道,当地广大群众完全可以通过有线广播电视网络收看地方节目,了解本地时政新闻。
(二)认真落实国家和我省三网融合工作部署,积极推进广电、电信业务双向进入,在确保广播电视传输安全、内容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的前提下,稳步规范发展IPTV、互联网电视、手机电视等视听新业务,努力为广大群众提供丰富多彩的节目,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文化需求。
(三)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对电信运营商(电信、移动、联通)传输广播电视节目信号的管理,严格按照国务院三网融合政策法规和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要求,坚决打击虚假宣传、违规传输等行为,营造公平公正的发展环境,保护用户的合法权益。
感谢您对四川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工作的关心!您的建议反映了当前我省广播电视市场秩序不规范的问题,是对我们工作的有力监督,更是对我们加强行业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的有力促进,我们将不断改进和完善工作,加快建设“高清四川 智慧广电”,让人民群众共享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改革发展成果。
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特此回复。
四川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2017年5月2日
责任编辑:
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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