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体育局对省十二届人大第五次会议第448号建议答复的函
2017年06月27日      来源: 四川省体育局       【字体:

  尊敬的吴桂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广元市筹办省第十三届运动会第九届残运会暨第四届特奥会的建议》(第448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筹办工作指导力度”:全力支持和帮助广元市有序推进省第十三届运动会各项筹备工作,建议省政府尽早成立《四川省第十三届运动会组委会》,加强对省第十三届运动会的组织领导。

  二、关于“加大技术人才支持力度”:按照朱玲局长在2017年全省体育局长会议上提出的:“省体育局相关处室和省级各训练单位,要全力支持配合广元市做好省运会各项竞赛组织和筹备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与广元市本级和各区县对接与联系,加大对广元各项竞赛组织、筹备工作和组队训练、参赛等方面的技术支持力度,安排省级训练单位教练员和竞赛管理人员加强对广元专业技术指导,全力支持广元完成省第十三届运动会办赛和参赛任务。

  三、关于“加大项目资金支持力度”:省体育局在项目资金方面将继续给予广元支持,按照分年安排方式,2015至2016年已累计划拨广元场馆建设等筹办资金2329万元;2017年划拨广元竞赛器材补助经费500万元;省发改委通过省预算内投资支持省十三届运动会主场馆广元澳源体育游泳馆项目2000万元;2018年将继续给广元安排专项竞赛补助经费。

  根据历届组织举办省残运会和特奥会的工作职能分工和惯例,省残联是具体组织牵头单位,省体育局将积极配合省残联和承办单位做好省残运会和特奥会的相关工作。重点组织指导协调承办单位做好运动会的竞赛组织工作:安排比赛和训练场地,落实比赛所需器材、设备;汇总和印发比赛总日程表、总秩序册、总成绩册及各种竞赛资料、竞赛指南;执行各比赛项目规程,组织各竞赛委员会实施各项竞赛活动;做好裁判员、颁奖礼仪人员的技术培训,负责颁奖组织工作。

  四川省体育局

  2017年5月17日

  (联系人:吴雯,联系电话:87027065)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省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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