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省人大第12届5次会议第391号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 2017年04月14日 14时30分
  • 来源: 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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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省民营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省人大第12届5次会议第391号建议我局已收悉,根据我局职能职责的有关规定,现将该建议中的有关事项答复如下:

      一、行政审批相关工作

      我局一直以来积极扶持小微企业发展。通过优化行政审批办事流程,不断提高办事效率,所有事项法定时限提速50%;开展“承诺制”审批、网上预审、证书快递等措施,方便办事企业,持续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严格落实减免政策,取消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审查费,免征国内计量器具新产品型式批准证书费、计量认证费、计量检定员证书费。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我局下一步将继续做好两方面工作:一是继续做好简政放权,积极推动权力下放,探索将数量较多、与使用安全密切相关的行政审批项目下放到位,并指导市(州)局做好承接,督促落地落实,减少企业办理相关许可项目成本。二是加快推行网上审批,实现行政许可申报、审批全程网上公示和过程动态监管,不断提高审批效率,提升公共服务能力。

      二、减费降负相关工作

      (一)目前质监检验检测收费定价模式

      我局检验检测项目有产品质量检验检测、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计量检定三大项,定价模式分为两大类:

      第一类是行政事业性收费。其审批权限在中央和省两级发改部门,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费必须上缴财政,收支脱钩。目前,纳入国家法定检验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和计量检定收费,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

      第二类是经营服务性收费。按照省发改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性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5]925号)“放开各类委托性检验、检测、测试等服务性收费,由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改为市场调节价”要求,目前,在全省质监系统中,属于市场委托行为的产品质量检验检测、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及计量检定,执行市场调节价。收费方式及标准为:价格由市场调节及供应双方协商确定,服务机构遵守《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告知委托人有关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质量,以及服务价格等,并在相关服务合同中进行约定。

      (二)我局降费减负的有关措施

      我局高度重视涉企收费清理规范工作,把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贯彻落实涉企收费优惠减免政策,作为推进质监法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中之重。2016年,我局从规定动手入手,督查各单位涉企收费管理政策执行情况,从严规范收费行为;要求技术机构要深入调研分析经营性收支情况,降低自身经营成本,量化提出降费幅度,在此基础上省局出台《四川省质监系统关于进一步做好涉企收费规范和降费减负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质监系统涉企收费规范和降费减负工作具体举措,要求各单位严格执行各类质监收费减免优惠政策,将降费减负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并在现行基础上降低委托性检验检测收费标准10%,这一系列举措切实减轻了企业负担,助力企业“轻装上阵”。

      尽管我局在涉企收费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各级政府及企业的感受和期待仍然存在较大差距,为此,我局将下大力气,围绕重点任务,狠抓落实,坚决杜绝乱收费、乱摊派行为的发生,尤其是重点加强涉企收费及中介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把监督检查工作与行风建设、队伍建设相结合,坚持经常性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严格落实国家减负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四川省质监局

      2017年4月1日
    责任编辑: 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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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报送省人大第12届5次会议第391号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 2017年04月14日 14时30分
  • 来源: 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   省民营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省人大第12届5次会议第391号建议我局已收悉,根据我局职能职责的有关规定,现将该建议中的有关事项答复如下:

      一、行政审批相关工作

      我局一直以来积极扶持小微企业发展。通过优化行政审批办事流程,不断提高办事效率,所有事项法定时限提速50%;开展“承诺制”审批、网上预审、证书快递等措施,方便办事企业,持续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严格落实减免政策,取消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审查费,免征国内计量器具新产品型式批准证书费、计量认证费、计量检定员证书费。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我局下一步将继续做好两方面工作:一是继续做好简政放权,积极推动权力下放,探索将数量较多、与使用安全密切相关的行政审批项目下放到位,并指导市(州)局做好承接,督促落地落实,减少企业办理相关许可项目成本。二是加快推行网上审批,实现行政许可申报、审批全程网上公示和过程动态监管,不断提高审批效率,提升公共服务能力。

      二、减费降负相关工作

      (一)目前质监检验检测收费定价模式

      我局检验检测项目有产品质量检验检测、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计量检定三大项,定价模式分为两大类:

      第一类是行政事业性收费。其审批权限在中央和省两级发改部门,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费必须上缴财政,收支脱钩。目前,纳入国家法定检验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和计量检定收费,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

      第二类是经营服务性收费。按照省发改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性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5]925号)“放开各类委托性检验、检测、测试等服务性收费,由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改为市场调节价”要求,目前,在全省质监系统中,属于市场委托行为的产品质量检验检测、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及计量检定,执行市场调节价。收费方式及标准为:价格由市场调节及供应双方协商确定,服务机构遵守《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告知委托人有关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质量,以及服务价格等,并在相关服务合同中进行约定。

      (二)我局降费减负的有关措施

      我局高度重视涉企收费清理规范工作,把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贯彻落实涉企收费优惠减免政策,作为推进质监法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中之重。2016年,我局从规定动手入手,督查各单位涉企收费管理政策执行情况,从严规范收费行为;要求技术机构要深入调研分析经营性收支情况,降低自身经营成本,量化提出降费幅度,在此基础上省局出台《四川省质监系统关于进一步做好涉企收费规范和降费减负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质监系统涉企收费规范和降费减负工作具体举措,要求各单位严格执行各类质监收费减免优惠政策,将降费减负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并在现行基础上降低委托性检验检测收费标准10%,这一系列举措切实减轻了企业负担,助力企业“轻装上阵”。

      尽管我局在涉企收费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各级政府及企业的感受和期待仍然存在较大差距,为此,我局将下大力气,围绕重点任务,狠抓落实,坚决杜绝乱收费、乱摊派行为的发生,尤其是重点加强涉企收费及中介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把监督检查工作与行风建设、队伍建设相结合,坚持经常性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严格落实国家减负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四川省质监局

      2017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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