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对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595号建议答复的函
2017年11月07日      来源: 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字体:

川卫函〔2017〕186号 

    

康宁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培养儿科医生的建议》(第595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二孩”政策的全面推进,儿科医生稀缺的状况多次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为进一步缓解儿科医生紧缺困境,推动我省儿童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我委将从以下几点着手: 

  1.对部分高年资医生进行转岗培训。积极落实“对部分高年资医生进行转岗培训,再拿儿科医生上岗证,应对季节性小儿病”的举措。我委制定了《2016年四川省儿科医师转岗培训方案》,委托省儿科医疗质量控制中心挂靠的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和四川省人民医院作为培训地点,并结合国家卫生计生委印发的儿科医师转岗培训方案,积极按照“本科及以上学历、在县级医院已取得医师资格证(临床类别、注册非儿科专业)的医师、且执业期间无重大医疗事故者”等要求在全省各市(州)遴选人员参加转岗培训,调配优质师资资源,保质、保量开展转岗培训工作。目前,我省儿科医师转岗培训工作正有序开展:2016年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已完成第一期29人的培训;2016年12月起,四川省人民医院正在进行第二期34人的培训;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于3月10日进行第三期32人的培训。 

  2.给予儿科医生一定的政策倾斜。针对参加儿科转岗培训的医师,制定了“完成一年期脱产培训后,省、市级、县医疗机构的医师执业范围可加挂儿科专业”等特殊支持政策。支持省、市医学会开展针对性的继续医学教育,对助产士、产科医师、儿科医师等紧缺人才进行重点培训。延长儿科高级专家退休年龄,鼓励退休儿科医生返岗服务。  

  3.支持西南医科大学、川北医学院和成都医学院开设儿科专业。2016年,我委收到西南医科大学、川北医学院和成都医学院增设儿科专业的请示,委托委人才交流中心组织专家进行专业设置现场考察并报经委党组会审议通过,并于2016年12月致函国家教育部高教司请求支持,目前我省西南医科大学和成都医学院两家新增儿科专业已通过了国家教育部新增专业审核,今年计划招生160名。           

  4.切实提高儿科医务人员薪酬待遇水平,吸引和留住儿科医生。2016年11月,经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省卫生计生委与省发展改革委等6部门联合印发《四川省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意见》,在全国率先明确“儿科医务人员收入至少达到本单位医务人员平均薪酬水平的1.2-1.5倍”的刚性政策。2017年,我委将督促设置有儿科的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加快落实我省此项政策,切实做到“用待遇吸引人,用待遇留住人”,从制度上保障儿科医生获得合理报酬。 

  5.在财政资金支持上予以倾斜。经与财政厅沟通,近年来,中央和省级财政安排用于我省各地儿童医疗服务体系建设资金近10亿元,用于儿科医护人员培养培训近1000万元,儿童医疗服务体系基础设施得到了改善,医护人员业务水平得到了提高。下一步,我委将积极向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厅和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沟通协调,争取更大的财政支持力度,进一步夯实儿童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加大儿科医护人员培养培训力度。 

  衷心感谢您对卫生计生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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