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财政厅对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592号建议答复的函
2017年11月02日      来源: 四川省财政厅       【字体:
  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绵阳市财政支持力度的建议》(第592号建议),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重点特色区域和促发展资金支持力度

一直以来,省财政高度重视绵阳科技城发展建设,在重点区域和促发展资金安排上给予了大力支持。

(一)重点建设补助资金方面。为支持绵阳市加快推进科技城建设,2013年以来,省财政共计下达绵阳市重点区域建设补助资金8.3亿元,支持设立两新产业发展基金、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金及绵阳科技城创新中心、科技城集中发展区基础设施等重点项目建设,帮助绵阳科技城加快重点产业发展、改善基础设施条件、缓解发展瓶颈制约。

(二)促发展资金方面。为加快绵阳科技城集中区、乡镇建设和污水管道建设,“十二五”以来,省财政在城市新区和小城镇建设专项资金上给予绵阳大力支持,每年对绵阳市的补助均在1亿元左右,位于全省前列。同时,将绵阳市413公里管网建设纳入支持范围,补助资金总额约2.4亿元。

今后省财政将充分考虑绵阳科技城实际,继续在重点区域建设补助资金和促发展资金安排上对绵阳市给予支持,促进绵阳市科技城建设发展。

二、关于加大财力性转移支付力度

为推进转移支付制度改革,财政厅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不断优化转移支付结构,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完善定向财力管理模式。一方面考虑市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乡镇工作补贴等人员增支需求较大,积极调整支出结构,加大对市县均衡性转移支付力度,2016年,下达绵阳市均衡性转移支付35.2亿元,较上年增长12%。另一方面,深入推进定向财力改革,逐步将具有特定政策目标和地域管理信息优势、适合市县统筹决策、适用因素测算分配的专项资金纳入定向财力范围,赋予市县政府资金项目决策自主权,增强市县政府调控能力,2017年省级年初预算纳入定向财力管理模式的专项资金近百亿元。

今后财政厅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川府发〔2015〕3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优化转移支付结构,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和定向财力转移支付占比,切实增强市县可统筹财力。

三、关于加大地方政府债券额度支持力度

一直以来,省财政高度重视地方政府债券工作,按照财政部统一部署,我省非政府债券形式的存量政府债务需在2018年8月以前全部完成存量债务置换。建议绵阳市组织债务单位主动加强与债权人的沟通协调,对与债权人协商一致的存量政府债务,省财政将大力支持予以全部置换。按照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省政府2016年批准了绵阳市将或有债务6.22亿元转化为政府债务的申请。2017年省财政将继续根据或有债务转化相关政策规定,统筹研究将符合条件的或有债务转化为政府债务。

今后财政厅将继续主动作为、积极向财政部争取新增地方政府债券额度,在测算新增债券额度时,综合考虑债务风险、重点项目需求等因素,继续支持绵阳市铁路、公路、市政等公益性项目建设。
CopyRight 2019 四川省人民政府督查室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网站维护:四川省电子政务运营中心 联系电话: (028)86190174
为了获得更好的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IE6.0及以上版本浏览器登陆本站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