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对省人大十二届三次会议第790号建议的办理答复
2015年05月28日      来源: 四川省商务厅       【字体:

  蔡小于代表:

  您在四川省人大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推动四川省再生资源产业发展的建议》(第790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情况

  收到第790建议后,我厅高度重视,立即进行了认真研究,按提案所涉及内容,明确由流通业发展处牵头办理。

  二、有关建议答复

  (一)关于“依法加强行业管理”建议

  我厅将采纳您的建议,认真贯彻国家商务部等六部委联合发布的《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切实履行职责,依法加强行业监管,充分发挥各方面的作用,形成齐抓共促局面,促进我省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规范发展。

  (二)关于“加大政府政策支持力度”建议

  我厅将采纳您的建议,在积极争取国家有关扶持政策的同时,协调省级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扶持再生资源回收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三)关于“积极推动试点工作”建议

  我厅按照商务部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成都市被商务部确定为第一批试点城市,全市共建成再生资源市场11个、分拣中心6个和一大批社区回收网点。内江市、绵阳市、达州市被确定为第二、三批试点城市,正积极推进相关项目建设。下一步,我厅将采纳您的建议,积极指导相关城市切实抓好试点工作,并总结推广试点经验,推动全省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

  (四)关于“建立社区回收网络”建议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完整的先进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2〕7号印发)明确提出,要加强回收网点建设。下一步,我厅将采纳您的建议,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引导和鼓励龙头企业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方便群众、绿色环保的原则整合现有回收站点,合理设置新的回收网点,加强基层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建设。指导有条件的地区或企业,探索建立电话、网络预约回收。

  (五)关于“因地就势规划产业园区”建议

  我厅将积极与省发展和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环保厅、省国土资源厅等省级有关部门沟通,积极指导有条件的市(州)在符合当地城市建设、土地利用、环保等相关规划的前提下,因地就势规划建设一批大型再生资源回收产业园区。

  (六)关于“加快培育龙头企业”建议

  我厅将采纳您的建议,积极研究再生资源回收龙头企业培育办法,在全省范围内选择一批具有一定规模、经济效益好、研发能力强、技术装备先进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加强分类指导,协调解决企业发展中的问题,帮助企业做大做强,提高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的组织化和规模化程度。

  感谢您对我省商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特此答复。

  四川省商务厅

  2015年4月9日

  联系人:四川省商务厅 流通业发展处 陈小刚

  电话(传真):028-83221324

  电子邮箱:yxcxg@126.com

  邮政编码:610081

  通信地址:成都市成华街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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