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四川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73号建议的答复

  • 2015年03月04日 14时08分
  • 来源: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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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翟峰代表:

      您在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大秦巴山区水电、风电开发建设力度的建议》(第73号)转由省发展改革委办理。经研究,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水电

      长期以来,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积极支持秦巴山片区水电开发建设。您在建议中提出“建议省上并通过省上力争国家支持秦巴山片区的广元等地区依托其丰富的水能蕴藏量,加大其嘉陵江、白龙江、东河、清江河等流域的梯级水能开发力度”。其基本情况为:

      (一)嘉陵江

      嘉陵江上游川陕省界至上石盘库尾河段采用八庙沟(2.6万千瓦)、飞仙关(1.6万千瓦)两级开发方案。2011年省发展改革委同意八庙沟、飞仙关水电站开展前期工作,目前两电站正按水电建设管理要求有序开展前期工作。

      嘉陵江上石盘电航综合枢纽工程2012年已经省发展改革委核准建设(川发改能源﹝2012﹞1414号),目前正在建设中,预计2016年投产发电。

      (二)白龙江

      白龙江干流上规划的宝珠寺、紫兰坝及昭化水电站已全部投产发电。

      (三)东河

      广元东河流域苍溪段水电规划按六级开发,总装机容量5.03万千瓦。东河流域苍溪段水电规划报告已经省发展改革委、水利厅审批(川发改能源﹝2006﹞135号),同意该河段采用6级开发方案。鉴于各梯级电站装机规模较小,按照项目核准管理权限,均由地方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广元东河流域旺苍段水电规划报告已经省发展改革委、水利厅审查,鉴于环境保护厅意见认为:开发该河段水电项目环境影响代价较大,不适宜开发。

      (四)清江河

      清江河又名青竹江,位于四川省广元市青川县、剑阁县及利州区境内,为白龙江下游右岸一级支流,嘉陵江二级支流。据了解,广元市正在编制清江河干流段水电规划,初拟梯级电站17级,总装机容量7.12万千瓦。

      针对建议中提到的处于不同阶段的四条河流水电开发,我委将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我省水电科学开发的指导意见》(川办发﹝2014﹞99号)和《关于加强2.5万千瓦以下小水电工程开发建设管理的意见》(川办发﹝2012﹞3号)的要求,积极支持上述河流的水电开发,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程序,合力推动各项前期工作,加快推进在建项目的建设,协调水电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相关问题,促进地方经济建设。

      二、风电

      风力发电,既是四川建设国家重要优质清洁能源基地的重要组成内容,也是新能源战略新兴产业的重点发展方向之一。风力发电作为资源潜力大、技术成熟的可再生能源之一,已在全球大规模开发利用。根据风能资源调查和评价结论,我省离地50米高度风能理论储量为8835万千瓦,潜在可开发量约为1500万千瓦,主要分布在川西高原和盆周山区,包括凉山州、攀枝花、广元、绵阳等地。

      广元市是我省首批两个创建国家级新能源示范城市之一,长期以来,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高度重视广元市风能资源开发,并给予了大力支持,现已取得突破性进展。截止目前,朝天区芳地坪30兆瓦风电站已于2014年底顺利建成投产;利州区望江坪、凉水泉86兆瓦风电站,已经核准在建;旺苍县云雾山150兆瓦风电站2014年纳入国家“十二五”第四批风电核准计划,预计将于今年核准并开工建设。去年我委已批准剑阁县开展测风,今年还将有一批项目纳入国家“十二五”第五批核准计划。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省政府简政放权的精神和相关规定,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取消和下放了一批项目行政审批权限,取消了风电项目审批过程中的预可研、可研、电网接入等审批程序和核准前置条件,只保留了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必须保留的前置手续,进一步简化了行政审批程序。

      我委将一如既往的继续支持广元市风能资源开发工作,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确保我省风能资源开发健康有序发展。

      感谢您对秦巴山区水电、风电开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责任编辑: 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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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四川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73号建议的答复

  • 2015年03月04日 14时08分
  • 来源: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翟峰代表:

      您在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大秦巴山区水电、风电开发建设力度的建议》(第73号)转由省发展改革委办理。经研究,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水电

      长期以来,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积极支持秦巴山片区水电开发建设。您在建议中提出“建议省上并通过省上力争国家支持秦巴山片区的广元等地区依托其丰富的水能蕴藏量,加大其嘉陵江、白龙江、东河、清江河等流域的梯级水能开发力度”。其基本情况为:

      (一)嘉陵江

      嘉陵江上游川陕省界至上石盘库尾河段采用八庙沟(2.6万千瓦)、飞仙关(1.6万千瓦)两级开发方案。2011年省发展改革委同意八庙沟、飞仙关水电站开展前期工作,目前两电站正按水电建设管理要求有序开展前期工作。

      嘉陵江上石盘电航综合枢纽工程2012年已经省发展改革委核准建设(川发改能源﹝2012﹞1414号),目前正在建设中,预计2016年投产发电。

      (二)白龙江

      白龙江干流上规划的宝珠寺、紫兰坝及昭化水电站已全部投产发电。

      (三)东河

      广元东河流域苍溪段水电规划按六级开发,总装机容量5.03万千瓦。东河流域苍溪段水电规划报告已经省发展改革委、水利厅审批(川发改能源﹝2006﹞135号),同意该河段采用6级开发方案。鉴于各梯级电站装机规模较小,按照项目核准管理权限,均由地方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广元东河流域旺苍段水电规划报告已经省发展改革委、水利厅审查,鉴于环境保护厅意见认为:开发该河段水电项目环境影响代价较大,不适宜开发。

      (四)清江河

      清江河又名青竹江,位于四川省广元市青川县、剑阁县及利州区境内,为白龙江下游右岸一级支流,嘉陵江二级支流。据了解,广元市正在编制清江河干流段水电规划,初拟梯级电站17级,总装机容量7.12万千瓦。

      针对建议中提到的处于不同阶段的四条河流水电开发,我委将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我省水电科学开发的指导意见》(川办发﹝2014﹞99号)和《关于加强2.5万千瓦以下小水电工程开发建设管理的意见》(川办发﹝2012﹞3号)的要求,积极支持上述河流的水电开发,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程序,合力推动各项前期工作,加快推进在建项目的建设,协调水电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相关问题,促进地方经济建设。

      二、风电

      风力发电,既是四川建设国家重要优质清洁能源基地的重要组成内容,也是新能源战略新兴产业的重点发展方向之一。风力发电作为资源潜力大、技术成熟的可再生能源之一,已在全球大规模开发利用。根据风能资源调查和评价结论,我省离地50米高度风能理论储量为8835万千瓦,潜在可开发量约为1500万千瓦,主要分布在川西高原和盆周山区,包括凉山州、攀枝花、广元、绵阳等地。

      广元市是我省首批两个创建国家级新能源示范城市之一,长期以来,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高度重视广元市风能资源开发,并给予了大力支持,现已取得突破性进展。截止目前,朝天区芳地坪30兆瓦风电站已于2014年底顺利建成投产;利州区望江坪、凉水泉86兆瓦风电站,已经核准在建;旺苍县云雾山150兆瓦风电站2014年纳入国家“十二五”第四批风电核准计划,预计将于今年核准并开工建设。去年我委已批准剑阁县开展测风,今年还将有一批项目纳入国家“十二五”第五批核准计划。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省政府简政放权的精神和相关规定,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取消和下放了一批项目行政审批权限,取消了风电项目审批过程中的预可研、可研、电网接入等审批程序和核准前置条件,只保留了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必须保留的前置手续,进一步简化了行政审批程序。

      我委将一如既往的继续支持广元市风能资源开发工作,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确保我省风能资源开发健康有序发展。

      感谢您对秦巴山区水电、风电开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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