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四川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745号建议的答复
2015年03月24日      来源: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字体:

郝士权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制定《四川省企业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实施办法》的建议”收悉。衷心感谢您对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及企业失信联合惩戒工作的关注和监督,针对您提出的若干问题和宝贵建议,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我省一直以来十分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早在很多年前就按照国家的部署安排,积极谋划和推动此项工作。我省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印发了建设纲要,出台了贯彻意见和相关制度规定的文件;开发建设了信用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拓展了部门(行业)信用信息系统,有序推进了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等重点领域的平台建设;还在金融领域选择了具备条件的市县开展农村信用创新试点工作;积极推进信用信息成果的实际运用;并采用多种形式进行大力宣传和培训,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了初步的进展。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建章立制相对滞后,信用法规制度体系尚不健全;组织管理体系不够完善,专职的信用工作管理机构尚未建立;信用公共平台和标准建设滞后,信用信息未能实现统一、互联、共享;信用奖惩机制覆盖面较窄,“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机制尚未建立;信用服务行业发展缓慢,信用管理人才匮乏。

  2012年9月,省政府调整我委牵头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在深入分析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现状,充分借鉴国内外先进成熟经验的基础上,我委着眼于重构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顶层设计,紧紧围绕“市场导向”和“以用促建”两个中心,提出了“以改善全社会信用环境为目的,以建立健全信用基础数据统一平台为基础,以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为主要任务,以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推进诚信文化建设为手段,以完善法制和信用制度为保障,建立符合国际惯例的社会信用体系”的工作思路和“八个一”的重点任务。

  一、编制一个“规划”。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和《国务院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精神,我省全力做好《四川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的编纂和制订工作。目前,《规划》已获四川省人民政府第6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以川府发(2014)66号文于2014年11月5日印发实施,《规划》提出了未来几年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主要指标体系和诸多专栏任务,为今后几年全省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指引了方向、构画了蓝图。

  二、出台一个“意见”。制定《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该意见强调了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确提出了我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建设目标、建设内容、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等,是指导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纲领性文件。目前,已报送省政府。

  三、制定一个“方案”。制定《四川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目标任务、责任分工、时间步骤、工作措施及要求,理清各部门职责,是推动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时间表和任务书。目前,已基本完成,正结合国家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任务分工(2014-2020年)和2014-2016年三年重点工作任务,做最后的修订和完善,预计今年6月底前出台。

  四、组建一个“机构”。拟在省发展改革委增设“四川省社会信用管理办公室”,赋予对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综合管理职责,加强监管力量,统筹监管合力。目前,我们正在积极起草报告。

  五、完善一套“办法”。制定和完善《四川省公共信用信息条例》、《四川省社会信用失信惩戒管理办法》、《四川省行政管理中实行信用管理制度的暂行管理办法》、《四川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将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六、建设一个“平台”。积极探索利用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引入社会资本投资、建设、运营全省社会信用信息统一平台。通过建设横向与省级各行业信息系统互联共享,纵向以市级公共平台和县(区)级数据报送终端为补充,搭建全方位、多层次、条块结合、互为补充的覆盖全省的信用信息平台,避免信息壁垒和信息孤岛的出现,为信息使用和信用服务等提供有效途径。目前,我们已与社会资本方多次沟通磋商,启动了利用PPP的模式联合建设全省社会信用信息统一平台工作,研究提出了《四川省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初步方案》,争取2015年实质性动工建设。

  七、开展一个“试点”。开展区域试点,制定全省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支持条件较好的市州在全国率先争取信用城市试点。开展行业试点,在重点行业中进行试点,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社会诚信建设、商务诚信建设、司法公信建设。

  八、培育一个“产业”。大力发展和培养信用服务机构,通过向信用服务机构开放企业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推动政府部门示范使用信用产品、推广使用信用报告制度等,鼓励和支持信用服务机构创新信用产品,按照市场化的要求提供信用信息的加工服务。加快信用人才培养,结合信用行业从业资格认证工作,大力开展面向信用从业人员的专业培训,不断提升其业务水平。建立信用服务行业协会,制定信用服务行业准则和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强化信用服务行业守信自律。

  《四川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第四部分重要基础支撑建设第二节运行机制中明确提出:建立健全信用奖惩联动机制。加强对守信主体的奖励和激励。加大对守信行为的表彰和宣传力度,按规定对诚信企业和模范个人给予表彰,营造守信光荣的舆论氛围;对守信良好的主体,优先作为诚信行业先进典型,文明城市、文明单位、文明村镇、道德模范和其他各类创先争优的推荐表彰对象;对拥有和保持良好信用记录的企业和个人,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对诚实守信者实行优先办理、简化程序、“绿色通道”和重点支持等激励政策;加强对失信主体的约束和惩戒。对拥有不良信用记录者,强化实施行政性惩戒,推动形成司法性、市场性、行业性、社会性惩戒机制。在市场准入、信贷支持等方面提高“门槛”,增加失信成本,对信用评级低者尤其是严重失信者,加大联动执法和监管力度,对其实施联合惩戒,使其“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建立失信行为有奖举报制度,在信用四川网上设立失信投诉举报平台,专门受理涉及政府部门、组织机构及个人失信行为的投诉举报,切实落实对举报人的奖励,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依托国家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全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立行业和部门间联动奖惩机制,实现多部门、跨地区信用信息交换共享,信用奖惩联动,使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寸步难行。

  《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送审稿)第七条中也已明确:完善社会信用法规体系。加快制定《四川省公共信用信息条例》,规范公共信用信息的征集、披露、使用和监督管理;修订完善《四川省行政机关征集和披露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制定完善《四川省行政管理中实行信用管理制度的暂行管理办法》、《四川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四川省社会法人失信惩戒管理办法》等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运行提供制度保障;制定全省统一的企业和个人信用评价指标、评价标准、评估规程及信用报告的内容和格式;建立完善异议处理、投诉办理和侵权责任追究制度;推进信用信息标准和技术规范建设;建立信用建设的考核制度。

  根据“规划和指导意见”的精神和要求,结合您在745号建议中所提出的工作建议,我们下一步将着力抓好以下几项具体工作:

  一是积极研究制订《四川省社会法人失信惩戒管理办法》,借鉴江苏、辽宁等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先进省份的经验做法,结合四川实际,做好《四川省社会法人失信惩戒管理办法》、《四川省自然人失信惩戒管理办法》等文件的制订工作,争取今年完成《四川省社会法人失信惩戒管理办法》(送审稿)的上报。

  二是分阶段分步骤建设好四川省社会信用信息统一平台,最为全省权威、统一、标准的对外发布、使用和公共服务的平台,实现有关信用信息的联通共享,发挥重要功用;充分利用好四川信用网这一现有的平台和窗口,进一步完善四川信用网这一平台的企业失信信息发布机制。

  三是进一步加强同省级相关部门、各市州、各有关单位的衔接和联系,进一步沟通和商洽关于部门和地方加强失信联合惩戒和守信联合奖励的具体范围、举措和方法,研究失信主体的信用修复的方式和办法,积极争取出台部门之间的失信联合惩戒文件。

  四是加强组织领导和管理机构建设。在原有的联席会议基础上,增强工作力量和体系保障,拟建四川省信用管理办公室,作为此项工作的常设机构,负有对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综合监管的职责。各部门加强对自身管理的领域和范围内的信用建设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五是研究拟定《四川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主要责任指标考核办法》,加强对包括企业信用联合惩戒工作在内的信用体系建设多项工作的绩效考核,年内先行开展考察调研和座谈讨论,计划明年初上报。

  我们相信,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我省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信用联合惩戒工作一定会取得显著的成绩。再次感谢您对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及企业失信联合惩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希望与您加强联系,期望您参与到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互动沟通平台之中,诚邀您继续对我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及企业失信联合惩戒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开展监督。

  联系人:黄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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