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四川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898号建议的答复
2015年03月24日      来源: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字体:

向忠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鼓励、扶持民间征信机构,加快我省民间征信体系建设的建议”收悉。衷心感谢您对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及信用服务与民间征信机构发展的关注和监督,针对您提出的若干问题和宝贵建议,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我省一直以来十分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早在很多年前就按照国家的部署安排,积极谋划和推动此项工作。我省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印发了建设纲要,出台了贯彻意见和相关制度规定的文件;开发建设了信用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拓展了部门(行业)信用信息系统,有序推进了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等重点领域的平台开发;还在金融领域选择了具备条件的市县开展农村信用创新试点工作;积极推进信用信息成果的实际运用;并采用多种形式进行大力宣传和培训,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了初步的进展。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建章立制相对滞后,信用法规制度体系尚不健全;组织管理体系不够完善,专职的信用工作管理机构尚未建立;信用公共平台和标准建设滞后,信用信息未能实现统一、互联、共享;信用奖惩机制覆盖面较窄,“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机制尚未建立;信用服务行业发展缓慢,信用管理人才匮乏。

  2012年9月,省政府调整我委牵头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在深入分析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现状,充分借鉴国内外先进成熟经验的基础上,我委着眼于重构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顶层设计,紧紧围绕“市场导向”和“以用促建”两个中心,提出了“以改善全社会信用环境为目的,以建立健全信用基础数据统一平台为基础,以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为主要任务,以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推进诚信文化建设为手段,以完善法制和信用制度为保障,建立符合国际惯例的社会信用体系”的工作思路和“八个一”的重点任务。

  一、编制一个“规划”。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和《国务院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精神,我省全力做好《四川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的编纂和制订工作。目前,《规划》已获四川省人民政府第6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以川府发(2014)66号文于2014年11月5日印发实施,《规划》提出了未来几年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主要指标体系和诸多专栏任务,为今后几年全省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指引了方向、构画了蓝图。

  二、出台一个“意见”。制定《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该意见强调了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确提出了我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建设目标、建设内容、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等,是指导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纲领性文件。目前,已报送省政府。

  三、制定一个“方案”。制定《四川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目标任务、责任分工、时间步骤、工作措施及要求,理清各部门职责,是推动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时间表和任务书。目前,已基本完成,正结合国家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任务分工(2014-2020年)和2014-2016年三年重点工作任务,做最后的修订和完善,预计今年6月底前出台。

  四、组建一个“机构”。拟在省发展改革委增设“四川省社会信用管理办公室”赋予对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综合管理职责,加强监管力量,统筹监管合力。目前,正在积极起草报告。

  五、完善一套“办法”。制定和完善《四川省公共信用信息条例》、《四川省社会信用失信惩戒管理办法》、《四川省行政管理中实行信用管理制度的暂行管理办法》、《四川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四川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将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六、建设一个“平台”。积极探索利用PPP模式,引入社会资本投资、建设、运营全省社会信用信息统一平台。通过建设横向与省级各行业信息系统互联共享,纵向以市级公共平台和县(区)级数据报送终端为补充,搭建全方位、多层次、条块结合、互为补充的覆盖全省的信用信息平台,避免信息壁垒和信息孤岛的出现,为信息使用和信用服务等提供有效途径。目前,我们已与社会资本方多次沟通磋商,启动了利用PPP的模式联合建设全省社会信用信息统一平台工作,研究提出了《四川省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初步方案》,争取2015年实质性动工建设。

  七、开展一个“试点”。开展区域试点,制定全省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支持条件较好的市州在全国率先争取信用城市试点。开展行业试点,在重点行业中进行试点,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社会诚信建设、商务诚信建设、司法公信建设。

  八、培育一个“产业”。大力发展和培养信用服务机构,通过向信用服务机构开放企业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推动政府部门示范使用信用产品、推广使用信用报告制度等,鼓励和支持信用服务机构创新信用产品,按照市场化的要求提供信用信息的加工服务。加快信用人才培养,结合信用行业从业资格认证工作,大力开展面向信用从业人员的专业培训,不断提升其业务水平。建立信用服务行业协会,制定信用服务行业准则和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强化信用服务行业守信自律。

  《四川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第四部分重要基础设施支撑建设中第一节基础设施建设明确指出:加强行业和部门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各部门(单位)要以数据标准化和应用标准化为原则,依托国家重大信息化工程,统筹利用现有业务管理信息系统等信用信息系统基础设施,加快建设信用信息系统,强化本行业社会成员信用信息的记录和整合,完善行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工商、税务、工程建设、食品药品监管、安全生产、产品质量、价格、进出口、合同履约、环境保护、医疗卫生、知识产权、流通服务、电子商务、交通运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科研等领域主管部门,要以管理服务需求为导向,在保护隐私、责任明确、数据及时准确的前提下,按照风险分散的原则,建立信用信息交换共享机制,依法推进各信用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和政务信用信息的交换共享。

  全省公共信用基础数据统一平台建设。统筹建设省、市(州)两级联通的全省公共信用基础数据统一平台。加快建设公共信用信息发布平台——信用四川网,作为省级公共信用基础数据统一对外发布、接受外部查询和异议受理等的平台,为企业、个人和社会征信机构等查询信用信息提供便利,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信用信息服务;加快建设省级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充分利用现有电子政务网络和电子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对各部门、各单位履行公共管理职能过程中产生的信用信息进行归集、完善、整合,形成统一的信用信息交换和共享平台,强化信用信息在公共管理过程中的应用,提高履职效率;加快建设各市(州)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重点归集当地产生的、省级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未归集的信用信息,并将相关信息交换给省级系统;加快建设数据交换中心,实现省、市(州)两级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对接,省级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负责集中全省信用数据,并授权开放给市级系统使用,实现我省省级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与国家信用数据交换平台、兄弟省(区、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平台以及人民银行等国家垂直管理部门信用信息系统的信息交换和共享。

  商业征信系统建设。在资金、技术和政策等方面,鼓励支持社会征信机构建设征信系统,整合已公开政务信用信息和非政务信用信息,满足社会多层次、多样化和专业化的征信服务需求,依法推进征信系统授权接入我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信息交换与共享。

  金融业统一征信平台建设。继续完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提升数据质量,完善系统功能,加强系统安全运行管理,进一步扩大信用报告的覆盖范围,提升系统对外服务水平;推动银行、证券、保险、外汇等金融管理部门之间信用信息系统的链接,实现金融监管部门信用信息的交换与共享;依法推进金融业信用信息与省级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信息共享。

  《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送审稿)第九条提出:培育发展信用服务产业。推进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充分利用信用产品和相关服务,履行市场监管和公共管理职责。积极引导各行业扩大信用需求、发展信用市场,增大信用经济规模。大力培育政务信用市场。在工程建设、政府采购、重大项目管理、招投标等重点领域,在省本级率先推行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应用工作,实施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激发社会信用服务有效需求,并在此基础上,逐步扩大信用评级、信用报告等信用信息的使用范围,培育和形成信用市场的产品需求。大力发展和培育信用服务机构。以信用评级服务为突破口,通过向信用服务机构开放企业公共信用信息、推动政府部门示范使用信用产品、推广使用信用报告制度等,鼓励和支持信用服务机构创新信用产品,按照市场化的要求提供信用信息服务。健全信用服务业监管体制。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信用服务市场体系,实行统一的信用服务市场监管和准入制度。推动建立信用服务社会组织。加快信用人才培养。

  第十条提出:引导和促进信用评级和现代征信业务发展。制定《四川省信用评级管理办法》,推动在政府履职、信贷及商事等活动当中使用征信报告及信用评级产品。按照《征信业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开展企业和个人征信机构的备案和准入管理,支持征信机构建立征信系统,积极培育征信人才。加强征信行业自律管理,推动建立征信业社会组织。

  根据“规划和指导意见”的精神和要求,结合您在898号建议中所提出的工作建议,我们下一步将着力抓好以下几项具体工作:

  一是积极研究制订《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省信用行业发展的意见》,借鉴江苏、辽宁、浙江等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先进省份的经验做法,结合四川实际,做好地方性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工作,争取明年内完成《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省信用行业发展的意见》(送审稿)的上报。

  二是分阶段分步骤建设好四川省社会信用信息统一平台,作为全省权威、统一、标准的对外发布、使用和公共服务的平台,实现有关信用信息的联通共享,发挥重要功用。大力鼓励设立民间征信机构,支持民间机构建立征信系统,会同有关单位加强对民间征信企业的服务和监管,建立政府和民间机构之间的合作与共享机制,实现数据和信息的互联共享。

  三是进一步加强同省级相关部门、各市州、各有关单位的衔接和联系,进一步沟通和商洽关于部门和地方加强失信联合惩戒和守信联合奖励的具体范围、举措和方法(包括“黑名单”等制度),研究失信主体的信用修复的方式和办法,积极争取出台部门之间的失信联合惩戒文件,形成互联互动的监管网络和对失信者的联防联惩。

  四是研究制订《四川省行政管理中实行信用管理制度的暂行管理办法》,制订《四川省信用评级管理办法》,推动在政府履职、信贷及商事等活动当中使用征信报告及信用评级产品。积极研究制订具体办法,在工程建设、政府采购、重大项目管理、招投标等重点领域,在省本级率先推行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应用工作。

  五是联合有关部门,加强我省征信工作的宣传教育。适时组织举办各项宣传活动,倡导诚信文化,营造社会守信氛围,表彰先进模范和典型,树立长远发展理念,达成良好效果。

  我们相信,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我省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及信用服务与民间征信机构发展工作一定会取得显著的成绩。再次感谢您对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及信用服务与民间征信机构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希望与您加强联系,期望在此过程中,您参与到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互动沟通平台之中,诚邀您继续对我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及信用服务与民间征信机构发展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开展监督。

  联系人:黄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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