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0899号提案答复的函
川农业办理函〔2021〕117号
亚琼委员:
您提出的《在乡村振兴中统筹推进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第0899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统筹推进乡村基础设施建设的工作情况
实施乡村振兴是党的十九大提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针对提案中提到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仍然较为薄弱,成为制约乡村振兴的短板”“非贫困村由于受‘倾斜政策’的影响……致使这些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等情况,今年以来我们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农业农村发展“四个优先”重要指示,围绕省委、省政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进乡村振兴决策部署,坚持整体部署、一体规划,统筹推进脱贫村和非贫困村路水电气讯等基础设施建设。交通方面,实施撤并建制村畅通工程4500公里和乡村振兴产业路旅游路工程900公里项目,基本解决撤并村直连问题,基本实现重要产业园区和旅游景区通四级双车道及以上公路。继续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安防工程、渡改桥、病危桥等专项工程建设,推进“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提质扩面,持续提升农村路网服务水平。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制定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总体方案,以点带面纵深推进改革工作。制定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绩效考核办法,建立分级考核机制,压实农村公路管养责任。医疗方面,印发《乡村卫生能力提升工作方案》,举办2021年全省基层卫生健康工作专题培训班,对21个市(州)和183个县(市、区)卫生健康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培训。启动农村医疗卫生“补短板”项目,支持28个中心乡镇卫生院打造建设县域医疗次中心。通过布局和建设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实现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均衡发展,大力提升乡镇卫生院常见病、多发病诊治和危急重症抢救能力。水利方面,加强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建设,2021年计划开工建设万人工程10处,建成农村供水工程4200处;实施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9340处,覆盖人口1470万人。推进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节水)改造,有效推进2021—2022年度19个中型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项目。加强小型水源工程建设,计划在甘孜州得荣、乡城、丹巴、德格、巴塘、白玉、稻城、炉霍等8个县开展太阳能提灌站建设。开展小型水库除险加固,计划完成388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实施小型水库维修养护。
二、关于“多措并举,补齐投入短板”的建议
一是加强涉农资金统筹安排。今年以来,全省21个市(州)、176个涉农县(市、区)均在同级国库开设财政乡村振兴专户,中省39项资金和市县财政安排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乡村振兴方面的资金直接调拨至专户,实行专项库款保障。同时,省级财政持续加大涉农资金的统筹和投入,今年共统筹各领域省级财政涉农资金超过248亿元(不含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同比增加21亿元、增长9.2%。在资金具体安排上,坚持集中财力办大事,坚决把中央补助资金和省级资金紧密结合,围绕农业农村重点工作,统筹安排使用,形成整体合力。出台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涉农资金政策,明确过渡期前3年继续在88个脱贫县延续实施,以后调整至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
二是强化社会协同。为进一步优化农村投资融资环境,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2021年2月2日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批准《四川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提出“放宽民间投资准入领域,在水利、生态环保等投资领域,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给予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的机会,为企业和社会资本拓宽投资渠道、放开投资限制”“在公共基础设施、社会公益服务、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社会管理和公共安全等方面,制订相关领域投资规划,建设常态化、制度化的项目推介、跟踪调度及后续服务长效机制”等支持举措。同时,围绕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出台政策意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对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的考核机制。通过政策引领作用,有效引导企业、社会组织、经济组织、返乡农民工、各界爱心人士等社会资源投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三是调动群众主体作用。省财政在全省范围实施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支持解决村内道路、小型水利、村容村貌等农民最急迫、最需要的村内户外公益性项目建设,持续改善农村基本生产生活条件。2020年,省财政筹集资金10.21亿元,用于支持全省574个农村公益设施项目建设。研究出台《关于以工代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关于进一步细化明确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方式有关政策的通知》等文件,持续加大以工代赈政策扶持力度,进一步扩展建设领域、拓宽赈济方式、创新工作机制,大力促进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更多农村劳动力参与乡村建设、共享发展成果。
三、关于“统筹推进,夯实振兴基础”的建议
一是加强统筹规划。今年省委1号文件明确提出加强乡村规划编制,要求2021年基本完成县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科学编制涵盖村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产业布局、经济发展等内容的乡村规划,我省加快启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建设,研究起草符合我省实际的国土空间规划法规政策和办法措施,加快制定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审查技术规范,加快建立全省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审批、实施监督、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体系,多措并举积极探索“多镇合一”“镇村合一”“多村合一”的规划编制模式。截至目前,全省需要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154个县级单元已全部启动编制工作,其中113个县(市、区)形成了初步成果。
二是统筹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出台《四川省“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明确提出加强宜居宜业乡村建设、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健全规划落实机制等10项重点任务,要求加快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短板。今年以来,各地根据本地实际统筹安排重大项目,逐步提升项目建设保障力度,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合理统筹使用建设资金,加强技术人才交流引进,优先保障“10+3”现代农业等重点产业和重点项目建设。
下一步,我们将加强对农林水利等涉农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行事中事后的监管和绩效目标考核,严格落实或督促指导各地落实项目实施属地监管责任。联合行业主管部门适时组织开展抽查,重点检查项目管理、资金使用、施工进度、工程质量等,确保严格按批复组织项目建设,保障项目按期建成发挥效益。
四、关于“齐抓共管,发挥整体效益”的建议
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点多面广、类型多样,不同的设施适用不同的建设和管护机制。扶贫资产方面,今年省委1号文件明确提出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要求分类摸清各类扶贫项目形成的资产底数,分级确定县乡村等资产管理主体,形成台账管理。目前,省级层面正在研究起草扶贫资产后续管理管护细则,市(州)、县(市、区)也陆续启动各类扶贫项目资产梳理确权工作,逐步落实包括基础设施在内的公益性扶贫资产的管护主体。交通方面,《四川省农村公路条例》对我省农村公路发展各级职责进行了明确,对农村公路规划与建设、路政管理、养护、运输、资金筹集与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了规定。目前,交通运输厅牵头正在探索研究交通运输支撑服务乡村振兴的办法,进一步细化农村公路建设要求、管养改革、管养考核、路产路权保护、公路确权等方面内容。水利方面,今年省委农办、水利厅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新时期农村水利工作助力乡村振兴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了新时期农村水利在乡村水务、农业灌溉、水库及其渠道、水美新村上的新任务,以及创新投融资、建设、管理“三大机制”方面的新举措。
在加强农村基础建设的督促检查方面,我省印发《四川省贯彻〈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实施办法》,提出加强党对农村社会建设的领导,加快改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印发《四川省市县党政和省直部门(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办法(试行)》,提出对市(州)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开展考核,将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情况作为重点考核内容,采取日常抽查、年终交叉检查、年终部门评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督导检查。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写入党的法规、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有效保障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安全、项目落地、效益发挥。
感谢您对我省“三农”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对我厅工作给予支持。
(联系人:李珂怡 联系电话:028-86636046)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