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大熊猫国家公园四川省管理局)
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184号提案答复的函

  • 2021年10月22日 11时00分
  • 来源: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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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川林栖函〔2021〕497号 

    王蕾、阮期平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破解大熊猫国家公园建设与经济发展难题的建议》(第1184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大熊猫是我国特有的国宝级珍稀动物,是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旗舰物种。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生动实践。2017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大熊猫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方案》,在大熊猫主要栖息地整合设立国家公园,四川启动了大熊猫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创新提出“四个保护”,实施生态廊道修复工程,开展小种群复壮科学研究,逐步探索自然资源资产管护、生产经营活动管控,分类指导入口社区、科普平台建设,努力推动大熊猫国家公园建成生物多样性保护示范区域、生态价值实现先行区域、世界生态教育展示样板区域。

    平武县纳入大熊猫国家公园3323平方公里,占全县幅员面积55.6%,是大熊猫国家公园建设的重点区域。试点以来,我省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1440万元支持平武县大熊猫国家公园恢复项目建设,同时将保护管理、科普宣教、配套基础设施等3个项目纳入“十四五”时期国家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项目储备库,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建设。试点期间,平武县依托资源优势,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大胆尝试,转变经济发展思路、探索调整产业结构、完善基础设施配套、打造入口示范社区、搭建科普教育平台等,为四川有效保护大熊猫栖息地原真性完整性、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提供了平武经验。

    一、关于实事求是划定公园边界。2017年,省大熊猫国家公园领导小组办公室分赴所涉县(市、区)进行现场勘界,形成了集图册、表格于一体的系列勘界落图成果,基本划定公园范围。2018年至2019年基于矛盾冲突问题解决开展了公园边界和功能区划微调,科学合理确定公园边界和功能区划,并由《大熊猫国家公园总体规划(试行)》印发实施。2020年,自然资源部门牵头组织第三方专业公司开展了大熊猫国家公园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通过比对图纸、实地核查、现场对接等形成确权边界范围。今年2月起,按照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部署安排,开展了大熊猫国家公园试点区范围矛盾冲突问题处理工作,根据地方提报需求意见情况,结合自然资源确权边界成果,经多次与自然资源厅会商、国家联合专班审查,进一步优化调整国家公园边界范围并上报国家林草局。

    二、关于建立公园内自然资源有偿使用机制。《大熊猫国家公园总体规划(试行)》明确,“研究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以核算账户的形式对大熊猫国家公园范围内主要自然资源资产的存量及增减变化进行分类核算”“探索建立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办法,对有偿使用范围、方式、审批规定、收益管理等进行明确规定,禁止无偿或低价出让”。“大熊猫国家公园管理机构组织开展大熊猫国家公园范围内的非国有自然资源与当地社区签订管护协议。对签订管护协议的当地社区居民优先提供生态管护或社会服务岗位,探索自然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参与特许经营收益分配机制”。试点期间,按照“立足试点,稳步推进”,广元唐家河区域率先启动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试点,正探索编制核算体系和结果运用,待总结经验后在公园内进行推广实施。同时,我省积极探索了集体自然资源协议保护管理体制和原住民参与生态保护机制,积极衔接现行中央财政森林资源管护政策,管理分局与试点区村社签订集体所有自然资源合作保护协议334份,将村集体所有、个人承包集体土地作为国家公园管理对象,实现85.63%的集体土地统一管理,并设置生态管护岗位6857个,负责公园野外巡护、森林抚育和资源监测等工作。下一步,在国家现行法规政策基础上,我们逐步探索建立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制定我省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办法。

    三、关于出台公园建设项目审批方案。《总规》明确,“大熊猫国家公园核心保护区允许已有合法线性基础设施和供水等涉及民生的基础设施的运行和维护,以及经批准采取隧道或桥梁等方式穿越或跨越的线性基础设施,必要的航道基础设施、河势控制、河道整治等活动。一般控制区允许必须且无法避让、符合县级以上规划的线性基础设施及防洪、供水、交通运输等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行维护。”试点期间,省大熊猫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工作推进领导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加强大熊猫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期间生产经营等人为活动管控的通知》(川熊猫公园发〔2018〕2号),明确“国家和省重点建设项目、民生工程项目以及符合既有保护地和国家公园规划的非保护管理性质的建设项目,在取得既有保护地的相关主管部门许可或批复后,参照《建设项目对自然保护区自然资源、自然生态系统和主要保护对象影响评价技术规范》(DB51/T1511—2012),开展建设项目对大熊猫国家公园生态环境影响专题论证,编制论证报告,提请省大熊猫国家公园专家咨询委员会审查同意后方可开展建设活动”,基本规范了我省公园内建设项目准入审批。下一步,在大熊猫国家公园正式设立、原有自然保护地相应撤销后,我们将完善优化现有审批程序,进一步规范公园内建设项目准入审批管理制度,逐步建立我省公园内建设项目准入审批机制。

    四是关于支持平武争创“天府旅游名县”。平武县先后参加了第一批、第二批天府旅游名县竞争评选,通过参选单位两轮抽签、5分钟演讲陈述、50名评委(由省文化和旅游产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有关专家组成,其中厅级干部和教授40余人)当场评分亮分、纪检全过程监督,根据得分排名,2次均未能入选天府旅游名县候选县。究其原因,主要是文化和旅游资源与品牌不突出、旅游公共服务配套设施不完善、市场知名度和影响力不高等。下一步,在支持引导平武县以“大熊猫+”发展生态体验、生态游憩、生态文创等绿色产业的基础上,按照《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天府旅游名县建设工作的通知》(川委厅〔2021〕8号)以及即将出台的《天府旅游名县评选办法(修订)》《天府旅游名县考核评分细则(修订)》要求,指导平武县做好标准学习、资料申报、竞争评选等各项准备工作,争取早日入选候选县、成功命名“天府旅游名县”。

    感谢你们对大熊猫国家公园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今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熊熙琳  联系电话:83224556)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

                  (大熊猫国家公园四川省管理局)

                            2021年5月24日


    责任编辑: 余庆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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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大熊猫国家公园四川省管理局)
    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184号提案答复的函

  • 2021年10月22日 11时00分
  • 来源: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
  • 川林栖函〔2021〕497号 

    王蕾、阮期平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破解大熊猫国家公园建设与经济发展难题的建议》(第1184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大熊猫是我国特有的国宝级珍稀动物,是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旗舰物种。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生动实践。2017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大熊猫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方案》,在大熊猫主要栖息地整合设立国家公园,四川启动了大熊猫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创新提出“四个保护”,实施生态廊道修复工程,开展小种群复壮科学研究,逐步探索自然资源资产管护、生产经营活动管控,分类指导入口社区、科普平台建设,努力推动大熊猫国家公园建成生物多样性保护示范区域、生态价值实现先行区域、世界生态教育展示样板区域。

    平武县纳入大熊猫国家公园3323平方公里,占全县幅员面积55.6%,是大熊猫国家公园建设的重点区域。试点以来,我省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1440万元支持平武县大熊猫国家公园恢复项目建设,同时将保护管理、科普宣教、配套基础设施等3个项目纳入“十四五”时期国家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项目储备库,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建设。试点期间,平武县依托资源优势,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大胆尝试,转变经济发展思路、探索调整产业结构、完善基础设施配套、打造入口示范社区、搭建科普教育平台等,为四川有效保护大熊猫栖息地原真性完整性、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提供了平武经验。

    一、关于实事求是划定公园边界。2017年,省大熊猫国家公园领导小组办公室分赴所涉县(市、区)进行现场勘界,形成了集图册、表格于一体的系列勘界落图成果,基本划定公园范围。2018年至2019年基于矛盾冲突问题解决开展了公园边界和功能区划微调,科学合理确定公园边界和功能区划,并由《大熊猫国家公园总体规划(试行)》印发实施。2020年,自然资源部门牵头组织第三方专业公司开展了大熊猫国家公园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通过比对图纸、实地核查、现场对接等形成确权边界范围。今年2月起,按照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部署安排,开展了大熊猫国家公园试点区范围矛盾冲突问题处理工作,根据地方提报需求意见情况,结合自然资源确权边界成果,经多次与自然资源厅会商、国家联合专班审查,进一步优化调整国家公园边界范围并上报国家林草局。

    二、关于建立公园内自然资源有偿使用机制。《大熊猫国家公园总体规划(试行)》明确,“研究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以核算账户的形式对大熊猫国家公园范围内主要自然资源资产的存量及增减变化进行分类核算”“探索建立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办法,对有偿使用范围、方式、审批规定、收益管理等进行明确规定,禁止无偿或低价出让”。“大熊猫国家公园管理机构组织开展大熊猫国家公园范围内的非国有自然资源与当地社区签订管护协议。对签订管护协议的当地社区居民优先提供生态管护或社会服务岗位,探索自然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参与特许经营收益分配机制”。试点期间,按照“立足试点,稳步推进”,广元唐家河区域率先启动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试点,正探索编制核算体系和结果运用,待总结经验后在公园内进行推广实施。同时,我省积极探索了集体自然资源协议保护管理体制和原住民参与生态保护机制,积极衔接现行中央财政森林资源管护政策,管理分局与试点区村社签订集体所有自然资源合作保护协议334份,将村集体所有、个人承包集体土地作为国家公园管理对象,实现85.63%的集体土地统一管理,并设置生态管护岗位6857个,负责公园野外巡护、森林抚育和资源监测等工作。下一步,在国家现行法规政策基础上,我们逐步探索建立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制定我省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办法。

    三、关于出台公园建设项目审批方案。《总规》明确,“大熊猫国家公园核心保护区允许已有合法线性基础设施和供水等涉及民生的基础设施的运行和维护,以及经批准采取隧道或桥梁等方式穿越或跨越的线性基础设施,必要的航道基础设施、河势控制、河道整治等活动。一般控制区允许必须且无法避让、符合县级以上规划的线性基础设施及防洪、供水、交通运输等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行维护。”试点期间,省大熊猫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工作推进领导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加强大熊猫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期间生产经营等人为活动管控的通知》(川熊猫公园发〔2018〕2号),明确“国家和省重点建设项目、民生工程项目以及符合既有保护地和国家公园规划的非保护管理性质的建设项目,在取得既有保护地的相关主管部门许可或批复后,参照《建设项目对自然保护区自然资源、自然生态系统和主要保护对象影响评价技术规范》(DB51/T1511—2012),开展建设项目对大熊猫国家公园生态环境影响专题论证,编制论证报告,提请省大熊猫国家公园专家咨询委员会审查同意后方可开展建设活动”,基本规范了我省公园内建设项目准入审批。下一步,在大熊猫国家公园正式设立、原有自然保护地相应撤销后,我们将完善优化现有审批程序,进一步规范公园内建设项目准入审批管理制度,逐步建立我省公园内建设项目准入审批机制。

    四是关于支持平武争创“天府旅游名县”。平武县先后参加了第一批、第二批天府旅游名县竞争评选,通过参选单位两轮抽签、5分钟演讲陈述、50名评委(由省文化和旅游产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有关专家组成,其中厅级干部和教授40余人)当场评分亮分、纪检全过程监督,根据得分排名,2次均未能入选天府旅游名县候选县。究其原因,主要是文化和旅游资源与品牌不突出、旅游公共服务配套设施不完善、市场知名度和影响力不高等。下一步,在支持引导平武县以“大熊猫+”发展生态体验、生态游憩、生态文创等绿色产业的基础上,按照《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天府旅游名县建设工作的通知》(川委厅〔2021〕8号)以及即将出台的《天府旅游名县评选办法(修订)》《天府旅游名县考核评分细则(修订)》要求,指导平武县做好标准学习、资料申报、竞争评选等各项准备工作,争取早日入选候选县、成功命名“天府旅游名县”。

    感谢你们对大熊猫国家公园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今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熊熙琳  联系电话:83224556)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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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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