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民政厅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0087号提案答复的函

  • 2021年10月15日 16时12分
  • 来源: 四川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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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川民函〔2021〕205号

    民革四川省委

    你委提出的《培育社区日间照料中心造血功能推动我省养老服务业再上新台阶》(第0087号提案)收悉,我厅高度重视,会同省卫生健康委对建议内容进行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于健全制度体系

    2014年以来,省政府和相关部门先后出台政策性文件60余个,从发展规划、设施建设、机构责任、政府投入、金融支持等方面进行制度规范和设计。2018年,修订颁布了《四川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为进一步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推动老龄事业健康发展奠定了法制基础。2020年,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下发《关于推进四川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同步建立了省级养老服务厅际联席会议制度2021年,我们首次对各市(州)和省级机关养老服务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目标绩效考核,初步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养老服务工作机制。

    下一步,我们将研究出台关于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管理和运营的规范性文件,建立健全社区养老服务领导工作体制机制。督促各地明晰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管理体制,进一步加强基层党委和政府对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管理,重点突出组织协调、监督检查、考核评估和服务管理工作,形成政府主导、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的管理体制。2021年,我们将重点抓好《四川省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规划》编制,突出做好《四川省养老服务条例》立法。按照上下一体、纵横协调、适度前瞻的四川养老服务发展思路,围绕我省养老服务领域存在的堵点”“难点和亟待以规划和法律条款形式明确的工作要求,结合四川实际,借鉴兄弟省市成功经验,全面开展《规划》编制和《条例》立法起草工作。

    二、于提高老年人支付能力

    十三五以来,我省养老保障水平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大幅提升。一是特困老年人保障水平不断提高2016年以来,连续3次提高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建立了特困人员供养生活标准和低保标准挂钩自然增长机制。截至目前,全省47.3万符合特困救助供养条件的对象全部纳入特困救助供养范围,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24.6%。我省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低限达到507/月;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平均水平达到226/月,特困人员照料护理得到基本保障。二是全民参保计划全面实施,我省于20147月启动试点、201712月完成全民参保登记任务,2018-2020年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开展精准扩面、助力脱贫攻坚,全省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呈逐年稳步增长态势,2020年底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6054.21万人,参保率达91.5%,完成十三五规划纲要目标任务。全省参加失业保险人数1045.76万人,参加工伤保险人数1320.09万人。三是老人补贴制度持续发力已全面建立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累计发放津贴20.1亿元;普遍建立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制度,按照不低于300/·年的标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为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支持,已累计服务1100万人次。四是长护险试点初见成效成都市长护险试点向社区延伸,支持社区医养机构开展照护服务,将符合条件的社区医养机构、日间照料中心等纳入长期照护保险定点机构,鼓励社区机构为失能人员提供专业照护服务和社会支持类上门服务,覆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850.57万人,支付待遇32.64万人次,结算基金4.01亿元。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完善贫困和低收入家庭老年人救助机制,定期提高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巩固社会救助的兜底线作用。健全落实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和基础养老金标准正常调整机制。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扩面,整合高龄津贴、护理补贴、服务补贴等,集中补贴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费用。进一步推进困难群体参保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所有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员、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按100/年标准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进一步深挖参保潜力,实施社保精准扩面行动,从制度全覆盖向法定参保人员全覆盖转变。进一步提升社保经办管理能力和水平,实现全省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推动更多社保公共服务事项全省通办、川渝通办、跨省通办和全程网办,坚持传统服务方式与智能化服务创新并行,不断增强老年群体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三、于建立照护评估体系

    近年来,我省按照国家老年人能力评估标准积极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将评估结果作为养老服务的重要依据。尤其是在成都市长期护理保险试点中,将长期照护服务体系与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有机衔接,建立长期照护服务项目、标准、质量评价等行业规范和老年人失能等级评估体系,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下一步,我们将全面实施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统筹既有老年人能力、需求、健康、残疾、照护等相关评估,统一开展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推动评估结果全省互认、各部门按需使用,作为领取老年人补贴、接受基本养老服务的依据。全面建立与老年人能力和需求综合评估结果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建立健全老年人能力与需求综合评估标准,为老年人能力与需求综合评估提供统一、规范和可操作的评估工具。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培育一批综合评估机构和评估队伍,加强评估人员培训和能力建设。

    四、于增强自身运营能力

    目前全省社区养老服务主体发展成熟,主要体现在政府主导程度深,市场化发育不足,社会参与比较少。全省政府运营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7452个,占比达76%。其余由社会力量运营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一部分因自身造血能力不足,主要依靠政府补贴生存,可持续发展面临一定挑战

    下一步,我们将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养老服务一是进一步完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扶持相关政策,激发社会资本参与积极性。二是通过税收优惠、公开招标等形式,采取公建民营、政府购买服务、委托管理、多元化投入等举措,扶持培育一批连锁化、专业化、规模化的养老服务品牌标杆。三是建立养老服务综合监管机制及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争取今年内以省政府名义出台“1+N”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的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市场行为,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五、发展社区嵌入式养老

    近年来,我省大力打造城市居家社区15分钟养老服务圈印发《四川省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建设导则(试行)》,全省积极开展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建设试点,在全省探索建设集嵌入式社区养老院、日间照料中心、养老服务站点、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医养结合为一体的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1402021年度省级养老服务业发展资金安排9.89亿元,其中1.75亿元用于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建设和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配套,并将家庭照护床位建设试点纳入定向财力支持范围。同时,积极开展家庭适老化改造试点,为全省500080周岁以上困难老年人进行家庭适老化改造,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联动日间照料中心,共同构建机构、居家、社区三位一体的养老服务体系,初步形成“15分钟养老服务圈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推动全省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将打造城市居家社区15分钟养老服务圈列入2021年度四川民政十件实事加以推进。2022年,力争全省所有街道和有条件的乡镇至少建有1个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进一步完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扶持相关政策,激发社会资本参与积极性,采取公建民营、政府购买服务、委托管理、多元化投入等举措,扶持培育一批连锁化、专业化、规模化的养老服务品牌标杆。

    六、于推进医养融合

    2016年,原省卫生计生委联合民政厅引发《关于做好医养结合服务机构许可工作的通知》,明确养老机构开设(或内设)医疗机构需纳入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审核审批,并加大政策支持和技术指导力度。2018年,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四川省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发展规划(2018-2025年)》,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开办或内设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提供优质便捷的诊疗康复护理服务,并将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范围。2021年,省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医疗保障促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关的实施意见》,提出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符合条件的,按照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范围,不断优化定点协议管理标准和流程。2018年,省人大修订通过《四川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明确促进医养结合,鼓励符合条件的执业医师到养老机构、社区老年照料机构内设的医疗卫生机构多点执业。2019年,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等19个部门印发《四川省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发展行动方案(2019-2020年)》,支持建设医疗养老联合体或共同体,促进医养服务的信息畅通和资源共享,联合体内的医疗机构对转诊老年患者就诊提供绿色通道。今年,省级财政补助5000万元,支持100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医养结合服务中心,提升社区医养结合服务能力。

    下一步我们将以创建全国医养结合示范省为契机,加强医养结合政策研究制定,加大对各地医养结合工作指导力度,及时总结推广医养结合先进经验。持续推进社区医养结合发展,以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为平台,支持医疗卫生资源进机构、进社区、进家庭,积极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做实老年人健康管理、中医药管理和医养结合服务等基本公共卫生项目。通过新建、改扩建等方式,增加护理型床位,将农村敬老院升级打造成为农村区域养老服务中心,设置失能人员生活服务照护单元,通过派驻、托管、协议合作等形式引进医疗卫生服务,向周边村和社区辐射专业化养老服务

    感谢贵委对民政工作的关心支持。

                                      四川省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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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余庆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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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民政厅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0087号提案答复的函

  • 2021年10月15日 16时12分
  • 来源: 四川省民政厅
  • 川民函〔2021〕205号

    民革四川省委

    你委提出的《培育社区日间照料中心造血功能推动我省养老服务业再上新台阶》(第0087号提案)收悉,我厅高度重视,会同省卫生健康委对建议内容进行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于健全制度体系

    2014年以来,省政府和相关部门先后出台政策性文件60余个,从发展规划、设施建设、机构责任、政府投入、金融支持等方面进行制度规范和设计。2018年,修订颁布了《四川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为进一步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推动老龄事业健康发展奠定了法制基础。2020年,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下发《关于推进四川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同步建立了省级养老服务厅际联席会议制度2021年,我们首次对各市(州)和省级机关养老服务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目标绩效考核,初步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养老服务工作机制。

    下一步,我们将研究出台关于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管理和运营的规范性文件,建立健全社区养老服务领导工作体制机制。督促各地明晰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管理体制,进一步加强基层党委和政府对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管理,重点突出组织协调、监督检查、考核评估和服务管理工作,形成政府主导、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的管理体制。2021年,我们将重点抓好《四川省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规划》编制,突出做好《四川省养老服务条例》立法。按照上下一体、纵横协调、适度前瞻的四川养老服务发展思路,围绕我省养老服务领域存在的堵点”“难点和亟待以规划和法律条款形式明确的工作要求,结合四川实际,借鉴兄弟省市成功经验,全面开展《规划》编制和《条例》立法起草工作。

    二、于提高老年人支付能力

    十三五以来,我省养老保障水平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大幅提升。一是特困老年人保障水平不断提高2016年以来,连续3次提高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建立了特困人员供养生活标准和低保标准挂钩自然增长机制。截至目前,全省47.3万符合特困救助供养条件的对象全部纳入特困救助供养范围,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24.6%。我省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低限达到507/月;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平均水平达到226/月,特困人员照料护理得到基本保障。二是全民参保计划全面实施,我省于20147月启动试点、201712月完成全民参保登记任务,2018-2020年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开展精准扩面、助力脱贫攻坚,全省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呈逐年稳步增长态势,2020年底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6054.21万人,参保率达91.5%,完成十三五规划纲要目标任务。全省参加失业保险人数1045.76万人,参加工伤保险人数1320.09万人。三是老人补贴制度持续发力已全面建立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累计发放津贴20.1亿元;普遍建立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制度,按照不低于300/·年的标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为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支持,已累计服务1100万人次。四是长护险试点初见成效成都市长护险试点向社区延伸,支持社区医养机构开展照护服务,将符合条件的社区医养机构、日间照料中心等纳入长期照护保险定点机构,鼓励社区机构为失能人员提供专业照护服务和社会支持类上门服务,覆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850.57万人,支付待遇32.64万人次,结算基金4.01亿元。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完善贫困和低收入家庭老年人救助机制,定期提高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巩固社会救助的兜底线作用。健全落实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和基础养老金标准正常调整机制。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扩面,整合高龄津贴、护理补贴、服务补贴等,集中补贴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费用。进一步推进困难群体参保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所有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员、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按100/年标准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进一步深挖参保潜力,实施社保精准扩面行动,从制度全覆盖向法定参保人员全覆盖转变。进一步提升社保经办管理能力和水平,实现全省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推动更多社保公共服务事项全省通办、川渝通办、跨省通办和全程网办,坚持传统服务方式与智能化服务创新并行,不断增强老年群体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三、于建立照护评估体系

    近年来,我省按照国家老年人能力评估标准积极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将评估结果作为养老服务的重要依据。尤其是在成都市长期护理保险试点中,将长期照护服务体系与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有机衔接,建立长期照护服务项目、标准、质量评价等行业规范和老年人失能等级评估体系,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下一步,我们将全面实施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统筹既有老年人能力、需求、健康、残疾、照护等相关评估,统一开展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推动评估结果全省互认、各部门按需使用,作为领取老年人补贴、接受基本养老服务的依据。全面建立与老年人能力和需求综合评估结果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建立健全老年人能力与需求综合评估标准,为老年人能力与需求综合评估提供统一、规范和可操作的评估工具。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培育一批综合评估机构和评估队伍,加强评估人员培训和能力建设。

    四、于增强自身运营能力

    目前全省社区养老服务主体发展成熟,主要体现在政府主导程度深,市场化发育不足,社会参与比较少。全省政府运营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7452个,占比达76%。其余由社会力量运营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一部分因自身造血能力不足,主要依靠政府补贴生存,可持续发展面临一定挑战

    下一步,我们将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养老服务一是进一步完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扶持相关政策,激发社会资本参与积极性。二是通过税收优惠、公开招标等形式,采取公建民营、政府购买服务、委托管理、多元化投入等举措,扶持培育一批连锁化、专业化、规模化的养老服务品牌标杆。三是建立养老服务综合监管机制及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争取今年内以省政府名义出台“1+N”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的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市场行为,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五、发展社区嵌入式养老

    近年来,我省大力打造城市居家社区15分钟养老服务圈印发《四川省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建设导则(试行)》,全省积极开展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建设试点,在全省探索建设集嵌入式社区养老院、日间照料中心、养老服务站点、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医养结合为一体的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1402021年度省级养老服务业发展资金安排9.89亿元,其中1.75亿元用于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建设和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配套,并将家庭照护床位建设试点纳入定向财力支持范围。同时,积极开展家庭适老化改造试点,为全省500080周岁以上困难老年人进行家庭适老化改造,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联动日间照料中心,共同构建机构、居家、社区三位一体的养老服务体系,初步形成“15分钟养老服务圈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推动全省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将打造城市居家社区15分钟养老服务圈列入2021年度四川民政十件实事加以推进。2022年,力争全省所有街道和有条件的乡镇至少建有1个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进一步完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扶持相关政策,激发社会资本参与积极性,采取公建民营、政府购买服务、委托管理、多元化投入等举措,扶持培育一批连锁化、专业化、规模化的养老服务品牌标杆。

    六、于推进医养融合

    2016年,原省卫生计生委联合民政厅引发《关于做好医养结合服务机构许可工作的通知》,明确养老机构开设(或内设)医疗机构需纳入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审核审批,并加大政策支持和技术指导力度。2018年,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四川省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发展规划(2018-2025年)》,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开办或内设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提供优质便捷的诊疗康复护理服务,并将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范围。2021年,省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医疗保障促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关的实施意见》,提出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符合条件的,按照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范围,不断优化定点协议管理标准和流程。2018年,省人大修订通过《四川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明确促进医养结合,鼓励符合条件的执业医师到养老机构、社区老年照料机构内设的医疗卫生机构多点执业。2019年,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等19个部门印发《四川省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发展行动方案(2019-2020年)》,支持建设医疗养老联合体或共同体,促进医养服务的信息畅通和资源共享,联合体内的医疗机构对转诊老年患者就诊提供绿色通道。今年,省级财政补助5000万元,支持100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医养结合服务中心,提升社区医养结合服务能力。

    下一步我们将以创建全国医养结合示范省为契机,加强医养结合政策研究制定,加大对各地医养结合工作指导力度,及时总结推广医养结合先进经验。持续推进社区医养结合发展,以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为平台,支持医疗卫生资源进机构、进社区、进家庭,积极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做实老年人健康管理、中医药管理和医养结合服务等基本公共卫生项目。通过新建、改扩建等方式,增加护理型床位,将农村敬老院升级打造成为农村区域养老服务中心,设置失能人员生活服务照护单元,通过派驻、托管、协议合作等形式引进医疗卫生服务,向周边村和社区辐射专业化养老服务

    感谢贵委对民政工作的关心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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