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民政厅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0257号提案答复的函

  • 2021年10月15日 16时12分
  • 来源: 四川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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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川民函〔2021〕223号

    李俊英委员

    您提出的《进一步完善志愿者尤其是社会志愿者激励保障机制的建议》收悉。我厅会同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文化和旅游厅、卫生健康委、应急厅、团省委、省妇联、四川银保监局等部门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近年来我省志愿服务发展的总体情况

    志愿服务是优化社会治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力抓手。2008年汶川地震后,我省志愿服务事业快速发展,于2009年出台了《四川省志愿服务条例》,有力促进了志愿服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社会化、专业化发展,志愿服务在生活救助、支教助学、科技普及、环境保护、赛会服务、法律援助、心理抚慰、秩序维护、应急救援、抢险救灾以及其他社会公益领域发挥了积极作用。截至目前,全省在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共有实名注册志愿者1430万人、志愿团体4.48万个,较十二五时期增长566.9%1057.6%。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期间,50多万志愿者深入社区、奉献爱心,有序参与宣传引导、人员排查、秩序维护、医疗救护、心理疏导、慈善捐赠、物资运送、便民服务等配合性、支持性服务工作,有力服务了疫情防控工作大局。

    二、我省志愿者激励保障机制情况

    我省志愿服务事业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存在挂名志愿者多、志愿服务机制不健全、保障不充分等问题。近年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志愿服务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夯实基础保障,完善工作制度,志愿者服务热情和志愿服务社会认可度进一步提升。

    (一)不断完善志愿服务激励措施。我省历来高度重视志愿者正向激励,严格依据政策在各级各类表彰对象评选推荐上向志愿者群体倾斜。团省委印发《四川青年志愿服务制度改革试点方案》,明确强化成长激励、校园激励、公共服务激励、信用激励、表彰激励五项青年志愿者激励政策;印发《四川青年志愿者星级认定规则(试行)》,开展青年志愿者星级认定工作,星级认定结果作为个人公益积分、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和优秀青年志愿者评选表彰的主要依据;共青团、少先队评优评先方面充分体现志愿服务元素,明确最低志愿服务时长。文化和厅制定《四川省文化旅游志愿服务工作指南》,建立志愿服务计时积分体系、等级评定体系、表扬激励机制,对志愿者志愿服务情况纳入文化和旅游系统岗位招考、聘用人员时的重要考量,同时在业务培训、大型文化旅游活动中优先考虑。省妇联制定《四川省妇联巾帼志愿者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巾帼志愿者条件、权利和义务”“发展管理”“激励措施等,鼓励旅游景点、体育场所等对星级志愿者给予消费优惠;鼓励各地推广道德银行、志愿银行模式,形成用巾帼志愿服务积分换取物品和服务等多样化的激励回馈制度。成都出台《成都市志愿服务激励办法(试行)》,宜宾出台《宜宾市青年志愿者服务积分兑换制度(试行)》,南充推出《南充市志愿服务激励暂行办法》,眉山全市A级景区对星级志愿者实行免费开放。目前,国家和我省均未出台关于医疗机构志愿服务以及志愿者应急救治绿色通道等相关政策。

    (二)不断完善志愿服务保障体系。我省保险公司根据志愿者和志愿服务活动保障需求,设计和推出多种专项保险产品,保险方案和产品总数已有四十多种,包括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人身综合保险、三支一扶志愿者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展览会志愿者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志愿服务组织责任保险等。其中太平养老四川分公司2020年为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8203名志愿者提供保障,保额达211.87亿元,解决了大学生志愿者后顾之忧。疫情防控期间,民政厅、团省委争取保险机构支持为一线抗疫志愿者提供了专项赠险。同时,《工伤保险条例》和现行《四川省志愿服务条例》规定,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志愿者,在参与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的志愿服务活动中受到事故伤害的,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文旅系统在开展志愿服务项目过程中,明确要求项目实施单位为志愿者购买个人保险,并列有个人保险专项补助经费。共青团在组织大型赛会、应急志愿服务时,均要求为志愿者提供交通、食宿、保险等基本保障。教育厅要求学校设立专项经费,用于志愿服务组织实施、认定记录、认证表彰、教育培训以及根据需要为学生参加志愿服务购买保险、提供物质保障。

    (三)丰富完善志愿服务促进措施。民政厅联合省文明办、团省委、省总工会、省妇联部署学习宣传贯彻《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出具办法(试行)》,指导志愿服务组织(团体)规范做好时长记录与证明出具。团省委开展青年志愿服务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在省团校挂牌成立青年志愿者学院,开展青年志愿服务理论研究等工作。推动高校将学生在志愿四川平台积累的时长纳入学生个人综合素质评价,将志愿服务时长作为推优入党入团的重要依据;推动四川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采集志愿四川平台服务时长,作为青年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参考和开展正向激励的客观依据;联合省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开展全国青年信用体系建设试点,探索通过提供志愿服务实现信用修复;印发全国首个应急志愿服务地方标准——《应急志愿服务管理规范》推动应急志愿服务标准化、专业化发展。应急厅制发《四川应急志愿服务防汛工作指引》《建立完善应急志愿服务体系参与疫情防控指引》,规范引导志愿服务力量参与防汛救援和疫情防控。

    三、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厅将在省委省政府的组织领导和省文明办的统筹协调下,会同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志愿服务相关政策规定,建立健全志愿服务激励保障机制,为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提供更强劲的动力。

    一是进一步完善志愿服务激励机制。鼓励基层将符合条件的志愿者按照相关流程吸纳为村(社区)专职工作者,按规定给予重点培养、专业化培训交流等相应激励政策。团省委等部门拟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青年志愿服务改革推动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的通知》,细化志愿服务激励措施。省妇联将加大巾帼志愿服务先进典型评选表扬力度,注重从优秀巾帼志愿者中选树三八红旗手”“巾帼建功标兵教育厅拟会同团省委修订完善大学生志愿服务效果评价及结果运用机制,并将志愿服务认定情况纳入大学生评先评优体系和毕业信息库,作为国家机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在招考公务员或招聘人员时的重要参考。

    二是进一步完善志愿服务保障机制。推动将志愿服务激励保障机制特别是志愿服务活动组织机构或管理机构办理保险义务纳入《四川省志愿服务条例(修订)》(草案),进行明确规定,提升保障强制性,鼓励无组织、自发性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志愿者购买必要的人身和财产保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正在根据《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拟定部分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的具体办法,拟将服务基层的西部志愿者等人员纳入我省工伤保险保障范围,进一步为志愿服务活动提供更好的制度保障。推动保险公司进一步完善针对高风险、应急性志愿服务行为的保障,鼓励保险公司对重大灾害、突发事件的志愿服务活动开发特殊险种。充实志愿服务保障资金来源,拓宽筹资渠道,满足保费需求。鼓励保险公司对涉及志愿服务人员的保险理赔申请适用理赔绿色通道。探索设立志愿服务基金会,明确每年提取一定比例为志愿者购买保险;探索设立志愿服务救助基金,依托现有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志愿者实施救助。协调相关部门为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尤其是风险系数较高的志愿服务时提供相应安全保障。省卫拟制定出台四川省医务社工与志愿者服务发展实施意见,采取试点先行,逐步推进的方式稳步推进医务社工和志愿者服务全覆盖。

    三是进一步完善志愿服务促进措施。发展壮大志愿服务队伍,完善志愿者招募,规范志愿者注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鼓励依托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开展志愿者注册、项目发布、时长记录、证明出具,指导志愿服务组织(团体)、志愿服务活动组织者开展志愿服务培训,提升志愿服务专业性规范性。广泛开展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志愿服务活动,围绕我为群众办实事,策划实施好志愿服务示范活动。围绕乡村振兴、基层治理、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等中心工作,持续做好品牌志愿服务项目,建立志愿服务品牌库,打造志愿服务四川名牌。配合制定专业志愿服务标准或指南,为志愿者开展服务提供专业指导。依托第五届中国青年志愿服务公益创业赛、首届四川高校志愿服务项目大赛,加强对优秀志愿服务项目的挖掘和培育。

    感谢您对我省志愿服务事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四川省民政厅

    2021712


    责任编辑: 余庆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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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民政厅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0257号提案答复的函

  • 2021年10月15日 16时12分
  • 来源: 四川省民政厅
  • 川民函〔2021〕223号

    李俊英委员

    您提出的《进一步完善志愿者尤其是社会志愿者激励保障机制的建议》收悉。我厅会同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文化和旅游厅、卫生健康委、应急厅、团省委、省妇联、四川银保监局等部门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近年来我省志愿服务发展的总体情况

    志愿服务是优化社会治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力抓手。2008年汶川地震后,我省志愿服务事业快速发展,于2009年出台了《四川省志愿服务条例》,有力促进了志愿服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社会化、专业化发展,志愿服务在生活救助、支教助学、科技普及、环境保护、赛会服务、法律援助、心理抚慰、秩序维护、应急救援、抢险救灾以及其他社会公益领域发挥了积极作用。截至目前,全省在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共有实名注册志愿者1430万人、志愿团体4.48万个,较十二五时期增长566.9%1057.6%。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期间,50多万志愿者深入社区、奉献爱心,有序参与宣传引导、人员排查、秩序维护、医疗救护、心理疏导、慈善捐赠、物资运送、便民服务等配合性、支持性服务工作,有力服务了疫情防控工作大局。

    二、我省志愿者激励保障机制情况

    我省志愿服务事业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存在挂名志愿者多、志愿服务机制不健全、保障不充分等问题。近年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志愿服务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夯实基础保障,完善工作制度,志愿者服务热情和志愿服务社会认可度进一步提升。

    (一)不断完善志愿服务激励措施。我省历来高度重视志愿者正向激励,严格依据政策在各级各类表彰对象评选推荐上向志愿者群体倾斜。团省委印发《四川青年志愿服务制度改革试点方案》,明确强化成长激励、校园激励、公共服务激励、信用激励、表彰激励五项青年志愿者激励政策;印发《四川青年志愿者星级认定规则(试行)》,开展青年志愿者星级认定工作,星级认定结果作为个人公益积分、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和优秀青年志愿者评选表彰的主要依据;共青团、少先队评优评先方面充分体现志愿服务元素,明确最低志愿服务时长。文化和厅制定《四川省文化旅游志愿服务工作指南》,建立志愿服务计时积分体系、等级评定体系、表扬激励机制,对志愿者志愿服务情况纳入文化和旅游系统岗位招考、聘用人员时的重要考量,同时在业务培训、大型文化旅游活动中优先考虑。省妇联制定《四川省妇联巾帼志愿者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巾帼志愿者条件、权利和义务”“发展管理”“激励措施等,鼓励旅游景点、体育场所等对星级志愿者给予消费优惠;鼓励各地推广道德银行、志愿银行模式,形成用巾帼志愿服务积分换取物品和服务等多样化的激励回馈制度。成都出台《成都市志愿服务激励办法(试行)》,宜宾出台《宜宾市青年志愿者服务积分兑换制度(试行)》,南充推出《南充市志愿服务激励暂行办法》,眉山全市A级景区对星级志愿者实行免费开放。目前,国家和我省均未出台关于医疗机构志愿服务以及志愿者应急救治绿色通道等相关政策。

    (二)不断完善志愿服务保障体系。我省保险公司根据志愿者和志愿服务活动保障需求,设计和推出多种专项保险产品,保险方案和产品总数已有四十多种,包括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人身综合保险、三支一扶志愿者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展览会志愿者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志愿服务组织责任保险等。其中太平养老四川分公司2020年为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8203名志愿者提供保障,保额达211.87亿元,解决了大学生志愿者后顾之忧。疫情防控期间,民政厅、团省委争取保险机构支持为一线抗疫志愿者提供了专项赠险。同时,《工伤保险条例》和现行《四川省志愿服务条例》规定,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志愿者,在参与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的志愿服务活动中受到事故伤害的,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文旅系统在开展志愿服务项目过程中,明确要求项目实施单位为志愿者购买个人保险,并列有个人保险专项补助经费。共青团在组织大型赛会、应急志愿服务时,均要求为志愿者提供交通、食宿、保险等基本保障。教育厅要求学校设立专项经费,用于志愿服务组织实施、认定记录、认证表彰、教育培训以及根据需要为学生参加志愿服务购买保险、提供物质保障。

    (三)丰富完善志愿服务促进措施。民政厅联合省文明办、团省委、省总工会、省妇联部署学习宣传贯彻《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出具办法(试行)》,指导志愿服务组织(团体)规范做好时长记录与证明出具。团省委开展青年志愿服务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在省团校挂牌成立青年志愿者学院,开展青年志愿服务理论研究等工作。推动高校将学生在志愿四川平台积累的时长纳入学生个人综合素质评价,将志愿服务时长作为推优入党入团的重要依据;推动四川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采集志愿四川平台服务时长,作为青年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参考和开展正向激励的客观依据;联合省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开展全国青年信用体系建设试点,探索通过提供志愿服务实现信用修复;印发全国首个应急志愿服务地方标准——《应急志愿服务管理规范》推动应急志愿服务标准化、专业化发展。应急厅制发《四川应急志愿服务防汛工作指引》《建立完善应急志愿服务体系参与疫情防控指引》,规范引导志愿服务力量参与防汛救援和疫情防控。

    三、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厅将在省委省政府的组织领导和省文明办的统筹协调下,会同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志愿服务相关政策规定,建立健全志愿服务激励保障机制,为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提供更强劲的动力。

    一是进一步完善志愿服务激励机制。鼓励基层将符合条件的志愿者按照相关流程吸纳为村(社区)专职工作者,按规定给予重点培养、专业化培训交流等相应激励政策。团省委等部门拟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青年志愿服务改革推动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的通知》,细化志愿服务激励措施。省妇联将加大巾帼志愿服务先进典型评选表扬力度,注重从优秀巾帼志愿者中选树三八红旗手”“巾帼建功标兵教育厅拟会同团省委修订完善大学生志愿服务效果评价及结果运用机制,并将志愿服务认定情况纳入大学生评先评优体系和毕业信息库,作为国家机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在招考公务员或招聘人员时的重要参考。

    二是进一步完善志愿服务保障机制。推动将志愿服务激励保障机制特别是志愿服务活动组织机构或管理机构办理保险义务纳入《四川省志愿服务条例(修订)》(草案),进行明确规定,提升保障强制性,鼓励无组织、自发性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志愿者购买必要的人身和财产保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正在根据《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拟定部分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的具体办法,拟将服务基层的西部志愿者等人员纳入我省工伤保险保障范围,进一步为志愿服务活动提供更好的制度保障。推动保险公司进一步完善针对高风险、应急性志愿服务行为的保障,鼓励保险公司对重大灾害、突发事件的志愿服务活动开发特殊险种。充实志愿服务保障资金来源,拓宽筹资渠道,满足保费需求。鼓励保险公司对涉及志愿服务人员的保险理赔申请适用理赔绿色通道。探索设立志愿服务基金会,明确每年提取一定比例为志愿者购买保险;探索设立志愿服务救助基金,依托现有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志愿者实施救助。协调相关部门为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尤其是风险系数较高的志愿服务时提供相应安全保障。省卫拟制定出台四川省医务社工与志愿者服务发展实施意见,采取试点先行,逐步推进的方式稳步推进医务社工和志愿者服务全覆盖。

    三是进一步完善志愿服务促进措施。发展壮大志愿服务队伍,完善志愿者招募,规范志愿者注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鼓励依托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开展志愿者注册、项目发布、时长记录、证明出具,指导志愿服务组织(团体)、志愿服务活动组织者开展志愿服务培训,提升志愿服务专业性规范性。广泛开展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志愿服务活动,围绕我为群众办实事,策划实施好志愿服务示范活动。围绕乡村振兴、基层治理、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等中心工作,持续做好品牌志愿服务项目,建立志愿服务品牌库,打造志愿服务四川名牌。配合制定专业志愿服务标准或指南,为志愿者开展服务提供专业指导。依托第五届中国青年志愿服务公益创业赛、首届四川高校志愿服务项目大赛,加强对优秀志愿服务项目的挖掘和培育。

    感谢您对我省志愿服务事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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