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民政厅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0067号提案答复的函

  • 2021年10月15日 16时12分
  • 来源: 四川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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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川民函〔2021〕184号

    民进四川省委:

    您提出的《关于落实农村留守儿童保护相关政策的建议》(第0067号)收悉,我厅高度重视,厅领导迅速召集相关处()进行研究讨论,并积极与省妇联沟通协商,现就提案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在提案建议中提出的关于政策实施方面、政策评估方面、加强专业化社会工作服务的内容正是目前我省农村留守儿童工作开展过程中需进一步加强的工作,我省正按这个方向积极推进,非常感谢。我省高度重视儿童关爱保护保障工作,民政牵头儿童工作以来,有效整合各部门资源、凝聚力量,会同公安等部门联合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14335名儿童落实了户口登记,9.59万名无人监护儿童和父母无力监护的儿童落实了监护责任人,1893名失学辍学儿童实现返校复学,17660名失职父母受到批评教育,所有农村留守儿童全部签订了监护责任确认书,实现了监护责任全覆盖。积极推动省人民政府先后印发《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覆盖省、市、县三级的儿童关爱保护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织密儿童关爱保护保障工作网。协同相关部门出台《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关于共同推进〈四川省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7-2025年)〉相关工作的方案》、《四川省托育机构登记和备案办法》等政策文件,进一步强化各成员单位职能职责,助推儿童关爱保护保障工作落实。围绕儿童兜底保障、教育保障、康复服务、强制报告、法律援助等10个方面为抓手,印发《2020年全省儿童关爱保护保障工作10件实事工作方案》,促进儿童关爱保护保障工作多方协同多向发力。持续推动童伴计划”“百镇千村、助爱牵手等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项目落地落实。

    我厅持续开展儿童福利信息动态管理精准化提升年专项行动,针对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农村留守妇女、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等基础数据摸底排查和信息录入工作,确保数据及时准确动态更新。充分发挥村(居)民委会基层堡垒作用,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回访、排查工作,确保政策施行的长效性。强化工作督导力度,坚持督查过程贯穿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各环节,适时组织开展专项督查行动,通过现场座谈、查阅资料、入户走访等形式对标当年工作要点、目标任务和考核要求逐条督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在专业社会工作领域,引导社会力量举办和发展社会工作服务机构,鼓励发展以青少年心理疏通、精神慰藉为重点服务领域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加强服务青少年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鼓励一线社会工作者参加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评价和学历教育,提升专业服务能力。建设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动员引导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社会工作者和专业志愿者,面对留守儿童、困境儿童,通过团体辅导、个案咨询、心理热线等方式分类分级开展心理评估、情绪疏导、情感慰藉、危机干预等专业心理服务和社会工作服务。

    对建议中关于构建家庭为本的留守儿童保护模式、妇联作为牵头单位对留守儿童权益维护承担更多责任的内容,需多部门联动协力解决。强化父母及其监护人亲情养护的责任,创造抚养、教育孩子的途径、条件;推进家庭教育计划,传递科学的教育理念、知识、技能;协调好留守儿童父母及代理父母之间的角色与位置关系;围绕家庭建设开发社会资本、汇聚社区资源,通过家庭推进乡村建设的内容,涉及多部门多层面,是目标导向,需各部门及社会力量长期配合协作、探索推进。我厅通过定期组织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回访、排查工作,落实好发现报告、应急处置、分类帮扶、监护干预机制,督促未成年人父母及其监护人履行监护责任和抚养义务。协同省妇联组织留守、困境儿童参观博物馆、科技馆、到父母务工地参观团聚等活动,丰富了他们的假期生活、紧密与父母的亲子关系。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等儿童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开展纠纷调解、法律咨询等方式,提升家庭法律意识。妇联应采取更多方式对留守儿童及其家长进行安全知识教育,让更多儿童具备自我保护意识和基本的辨别能力,能够识别被善意伪装的各种不良行为的内容谈及提升儿童保护意识和辨识能力,需从家庭、学校、社会、政府协同配合持续推动,各方共同承担起留守儿童权益维护责任。省妇联主要通过组织发动外出务工家长加入家庭教育学习群,针对家庭需求个性化开展学习讨论;邀请各级妇联幸福使者讲师、国内知名专家录制天府家教微课堂等形式,提升外出务工家长家庭教育的意识感、责任感,丰富教育理念、知识、技能。将儿童之家建设逐年纳入民生工程和民生实事,共建共享儿童之家,为留守儿童提供科学家教、儿童保护、文体娱乐等多方位的安全活动场所。有效整合各方力量,以儿童之家为载体,开展各类针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服务工作。

    2021517日,我省成立全国首个由省长挂帅的未成年人保护领导小组,截至目前,省市县三级均成立由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主任)的未保议事协调机制,实现全覆盖,这也体现了我省各级领导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对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高度重视。下一步,各级民政将切实担负起《未成年人保护法》赋予民政部门的政治责任和牵头职责,会同各成员单位,积极履职尽责,积极构建党政领导、民政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网络,为全省未成年人撑起法律保护伞,当好成长护航人。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关心关注我省未成年人工作!

    四川省民政厅

                               2021622


    责任编辑: 余庆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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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民政厅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0067号提案答复的函

  • 2021年10月15日 16时12分
  • 来源: 四川省民政厅
  • 川民函〔2021〕184号

    民进四川省委:

    您提出的《关于落实农村留守儿童保护相关政策的建议》(第0067号)收悉,我厅高度重视,厅领导迅速召集相关处()进行研究讨论,并积极与省妇联沟通协商,现就提案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在提案建议中提出的关于政策实施方面、政策评估方面、加强专业化社会工作服务的内容正是目前我省农村留守儿童工作开展过程中需进一步加强的工作,我省正按这个方向积极推进,非常感谢。我省高度重视儿童关爱保护保障工作,民政牵头儿童工作以来,有效整合各部门资源、凝聚力量,会同公安等部门联合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14335名儿童落实了户口登记,9.59万名无人监护儿童和父母无力监护的儿童落实了监护责任人,1893名失学辍学儿童实现返校复学,17660名失职父母受到批评教育,所有农村留守儿童全部签订了监护责任确认书,实现了监护责任全覆盖。积极推动省人民政府先后印发《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覆盖省、市、县三级的儿童关爱保护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织密儿童关爱保护保障工作网。协同相关部门出台《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关于共同推进〈四川省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7-2025年)〉相关工作的方案》、《四川省托育机构登记和备案办法》等政策文件,进一步强化各成员单位职能职责,助推儿童关爱保护保障工作落实。围绕儿童兜底保障、教育保障、康复服务、强制报告、法律援助等10个方面为抓手,印发《2020年全省儿童关爱保护保障工作10件实事工作方案》,促进儿童关爱保护保障工作多方协同多向发力。持续推动童伴计划”“百镇千村、助爱牵手等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项目落地落实。

    我厅持续开展儿童福利信息动态管理精准化提升年专项行动,针对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农村留守妇女、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等基础数据摸底排查和信息录入工作,确保数据及时准确动态更新。充分发挥村(居)民委会基层堡垒作用,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回访、排查工作,确保政策施行的长效性。强化工作督导力度,坚持督查过程贯穿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各环节,适时组织开展专项督查行动,通过现场座谈、查阅资料、入户走访等形式对标当年工作要点、目标任务和考核要求逐条督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在专业社会工作领域,引导社会力量举办和发展社会工作服务机构,鼓励发展以青少年心理疏通、精神慰藉为重点服务领域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加强服务青少年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鼓励一线社会工作者参加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评价和学历教育,提升专业服务能力。建设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动员引导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社会工作者和专业志愿者,面对留守儿童、困境儿童,通过团体辅导、个案咨询、心理热线等方式分类分级开展心理评估、情绪疏导、情感慰藉、危机干预等专业心理服务和社会工作服务。

    对建议中关于构建家庭为本的留守儿童保护模式、妇联作为牵头单位对留守儿童权益维护承担更多责任的内容,需多部门联动协力解决。强化父母及其监护人亲情养护的责任,创造抚养、教育孩子的途径、条件;推进家庭教育计划,传递科学的教育理念、知识、技能;协调好留守儿童父母及代理父母之间的角色与位置关系;围绕家庭建设开发社会资本、汇聚社区资源,通过家庭推进乡村建设的内容,涉及多部门多层面,是目标导向,需各部门及社会力量长期配合协作、探索推进。我厅通过定期组织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回访、排查工作,落实好发现报告、应急处置、分类帮扶、监护干预机制,督促未成年人父母及其监护人履行监护责任和抚养义务。协同省妇联组织留守、困境儿童参观博物馆、科技馆、到父母务工地参观团聚等活动,丰富了他们的假期生活、紧密与父母的亲子关系。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等儿童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开展纠纷调解、法律咨询等方式,提升家庭法律意识。妇联应采取更多方式对留守儿童及其家长进行安全知识教育,让更多儿童具备自我保护意识和基本的辨别能力,能够识别被善意伪装的各种不良行为的内容谈及提升儿童保护意识和辨识能力,需从家庭、学校、社会、政府协同配合持续推动,各方共同承担起留守儿童权益维护责任。省妇联主要通过组织发动外出务工家长加入家庭教育学习群,针对家庭需求个性化开展学习讨论;邀请各级妇联幸福使者讲师、国内知名专家录制天府家教微课堂等形式,提升外出务工家长家庭教育的意识感、责任感,丰富教育理念、知识、技能。将儿童之家建设逐年纳入民生工程和民生实事,共建共享儿童之家,为留守儿童提供科学家教、儿童保护、文体娱乐等多方位的安全活动场所。有效整合各方力量,以儿童之家为载体,开展各类针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服务工作。

    2021517日,我省成立全国首个由省长挂帅的未成年人保护领导小组,截至目前,省市县三级均成立由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主任)的未保议事协调机制,实现全覆盖,这也体现了我省各级领导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对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高度重视。下一步,各级民政将切实担负起《未成年人保护法》赋予民政部门的政治责任和牵头职责,会同各成员单位,积极履职尽责,积极构建党政领导、民政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网络,为全省未成年人撑起法律保护伞,当好成长护航人。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关心关注我省未成年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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