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民政厅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0060号提案答复的函
川民函〔2021〕231号
致公党四川省委:
贵委提出的《关于将加强精神疾病患者社区康复工作纳入十四五规划的建议》收悉。我厅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汇总省残联等部门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不断健全精神心理卫生服务及康复服务体系
始终从讲政治高度推动精神残疾康复纳入工作大局,统筹民政、卫生健康、残联等部门资源,依托民政系统的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卫生系统的精神卫生机构和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残联系统的基层残疾人康复机构,共同推荐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各地结合自身实际,因地制宜地探索建立包含康复训练、工疗、农疗、娱疗等项目的阳光家园、疗愈花园、康复驿站等,不断健全社区精神康复服务体系,建设以中心带站点、以站点覆盖全面的社区精神康复网络,为社区精神障碍患者提供“量体裁衣”式优质、精准服务。截至2020年底,全省已有71个县(市、区)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占全省县(市、区)的38.79%,较2019年的57个上升24.56%;居家患者接受社区精神康复服务人数达到64133人,占全部居家患者的比例达到40.57%,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逐步推进。
二、理清社区康复部门职责
坚持以实现“人人享有康复服务”为目标,民政部门将更好发挥牵头作用,卫生健康、残联等部门各司其职,以精准康复服务和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工作为抓手,严格遵循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和方法,加强入户、入机构、入社区调研,全面了解掌握精神残疾人、康复机构等情况。对精神残疾人的基本康复需求、康复机构建设需求、社区精神卫生需求等进行深入分析研究,努力推动精神康复政策完善、机构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康复服务项目等逐步满足精神残疾人愿望和期待。
三、切实帮助精神障碍患者更好融入社会
加强协调合作,营造齐抓共管局面,积极为精神障碍患者融入社会创造条件。建立健全普惠与特惠政策相结合的救助机制,推动建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跨平台信息交换共享机制,通过加强部门间信息交换共享将符合严重肇事肇祸精神病患者管理范围对象及时纳入相关部门进行管理,以社区为单位、以社区康复机构为核心为社区精神障碍患者提供过渡性精神康复服务。
四、将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纳入十四五规划
民政、残联双牵头正在编制《四川省“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已将精神疾病患者社区康复工作纳入“十四五”规划,统筹安排,积极推动康复工作重点应逐步从医院康复向社区康复转移,切实帮助精神障碍患者摆脱病魔困扰,培养职业和劳动技能,尽早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更好回归家庭,尽早回归社会。
四川省民政厅
2021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