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公安厅对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0496号提案答复的函

  • 2019年09月25日 16时42分
  • 来源: 公安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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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甘振维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缓解交通拥堵情况的建议》(第0496号提案)收悉,公安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相关部门警种进行研究,结合工作实际予以办理落实,现答复如下。

    一、进一步优化交通违法举报渠道。交通违法行为举报属于人民监督举报,应当由公安交管部门通报、调查、核实,形成必要的证据链确认其违法行为事实后,才能予以处罚。作为举报的图像、视频,应当反映出时间、地点、机动车外部特征、涉嫌的违法事实(含过程)等基本要素,并且其图像、视频资料应当清晰,不能有修改、剪辑的情况。“熊猫驾信”APP作为第三方操作软件,需要将有关图像、视频资料上传推送至公安交管部门进行二次核实,操作程序复杂繁琐。群众可通过四川公安交警公共服务平台、成都交警蓉e行等官方APP举报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公安厅将继续督促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加快官方平台建设,进一步优化应用,畅通全民监督上报渠道,同时加大对乱停车、乱变道、闯红灯、闯禁行等严重扰乱交通秩序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为群众出行创造良好的道路通行条件。

    二、制定相应的处罚奖励制度。2018年4月2日,公安厅印发了《四川省举报高速公路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奖励办法(试行)》,对公众举报的发生在省管高速公路上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经审核属实的,给予一定的现金奖励。奖励办法明确了7类可以举报的违法行为,根据违法行为不同,奖励2-10元不等。其中,举报非紧急情况下占用应急车道的,奖励5元/车;举报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奖励10元/车;举报在高速公路上从事旅客运输超过额定乘员载客的,奖励10元;举报在高速公路上交通肇事后逃逸并成功破获的,每案奖励10元;举报在高速公路上故意遮挡、污损或者未悬挂、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奖励5元;举报公路客运车辆在凌晨2时至5时运行的,奖励5元;举报营运车辆在高速公路违法上下客的,奖励5元;举报非营运车辆在高速公路违法上下客的奖励2元。成都交警蓉e行平台对市民举报的违法行为经审核属实的,给予一定的积分奖励(积分以在指定商家兑换相应商品或服务)。通过奖励措施鼓励公众参与道路交通管理,积极举报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下一步,我厅将健全优化道路交通违法举报渠道,总结推广高速公路和成都交警经验做法,完善交通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机制。

    四川省公安厅

    2019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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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公安厅对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0496号提案答复的函

  • 2019年09月25日 16时42分
  • 来源: 公安厅
  • 甘振维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缓解交通拥堵情况的建议》(第0496号提案)收悉,公安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相关部门警种进行研究,结合工作实际予以办理落实,现答复如下。

    一、进一步优化交通违法举报渠道。交通违法行为举报属于人民监督举报,应当由公安交管部门通报、调查、核实,形成必要的证据链确认其违法行为事实后,才能予以处罚。作为举报的图像、视频,应当反映出时间、地点、机动车外部特征、涉嫌的违法事实(含过程)等基本要素,并且其图像、视频资料应当清晰,不能有修改、剪辑的情况。“熊猫驾信”APP作为第三方操作软件,需要将有关图像、视频资料上传推送至公安交管部门进行二次核实,操作程序复杂繁琐。群众可通过四川公安交警公共服务平台、成都交警蓉e行等官方APP举报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公安厅将继续督促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加快官方平台建设,进一步优化应用,畅通全民监督上报渠道,同时加大对乱停车、乱变道、闯红灯、闯禁行等严重扰乱交通秩序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为群众出行创造良好的道路通行条件。

    二、制定相应的处罚奖励制度。2018年4月2日,公安厅印发了《四川省举报高速公路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奖励办法(试行)》,对公众举报的发生在省管高速公路上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经审核属实的,给予一定的现金奖励。奖励办法明确了7类可以举报的违法行为,根据违法行为不同,奖励2-10元不等。其中,举报非紧急情况下占用应急车道的,奖励5元/车;举报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奖励10元/车;举报在高速公路上从事旅客运输超过额定乘员载客的,奖励10元;举报在高速公路上交通肇事后逃逸并成功破获的,每案奖励10元;举报在高速公路上故意遮挡、污损或者未悬挂、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奖励5元;举报公路客运车辆在凌晨2时至5时运行的,奖励5元;举报营运车辆在高速公路违法上下客的,奖励5元;举报非营运车辆在高速公路违法上下客的奖励2元。成都交警蓉e行平台对市民举报的违法行为经审核属实的,给予一定的积分奖励(积分以在指定商家兑换相应商品或服务)。通过奖励措施鼓励公众参与道路交通管理,积极举报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下一步,我厅将健全优化道路交通违法举报渠道,总结推广高速公路和成都交警经验做法,完善交通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机制。

    四川省公安厅

    2019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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