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公安厅对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0763号提案答复的函
刘斌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统一与提高我省公交车专用车道利用率的提案》(第0763号)已收悉,公安厅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结合工作实际予以办理落实,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统一全省各个城市的公交车专用车道的使用时间”的建议
当前,我省各城市之间的规模、体量、经济发展水平存在差异,既有成都这样城市化发展水平较高的国家中心城市,又有凉山、阿坝、甘孜三州这样的欠发达地区,城市规划、发展布局、功能区分、用地配置和交通发展有所不同,每个城市的公共交通规划、线网部局、交通节点设置、公交车开行时间和专用车道设置也拥有并符合各自的特点,所以,各城市公交专用车道的使用时间暂不宜做到统一。
二、关于“按潮汐式交通设计思路设置公交车专用车道的使用时间,高峰时期社会车辆不得进入公交车专用车道,其余时间允许社会车辆进入”的建议
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国发〔2012〕64号)要求,要保障公共交通路权优先,增加公共交通优先通道,逐步形成公共交通优先通行网络。交通运输部等十二部门《绿色出行行动计划(2019-2022)》进一步要求,加大公交专用道建设力度,优先在城市中心城区及交通密集区形成连续、成网的公交专用道。公共交通由于具有运输效率高、载客能力大、群众出行成本低等优势,已成为老百姓出行首选。以成都市为例,目前,成都市已开行568条公交线路(含二环高架快速公交线路K1、K2),公交车保有量达13733辆,2018年公交车总载客量约为13.05亿人次。为切实保障公共交通优先通行、便利广大市民出行,成都市中心城区已设置公交专用道87条,公交专用道长度799.45km,其中二环高架公交专用道56.6公里;在限行时段(通常为7:30-20:00,具体以限行提示为准)只允许公交车通行,其他时段,允许社会车辆通行。
由于公交车发班频率高、在途车总量大,公交专用道已处于高负荷运行,若允许社会车辆在限行的非高峰时段进入公交专用道,将对公交专用道的正常运行造成严重影响。我省各城市的公交站台大多为直靠式公交站台,不是港湾式站。如果允许社会车辆进入公交专用道,在站台位置会驶离公交专用道并入社会车道,从而影响社会车辆通行;通过站台后社会车辆又会驶回公交专用道,又影响公交车的运行。上述反复变道行为不仅影响通行效率,还容易发生交通事故。
因此,为了保证公交车在公交专用道内的顺畅通行和乘客乘坐公交出行的安全性、舒适度、准点率,提高公交分担率,目前不宜允许社会车辆在非高峰时段进入公交专用道通行。
下一步,公安厅将继续督促全省各级公安交管部门加强对拥堵路段的交通管理和疏导,加大对乱停车、乱变道、闯红灯、闯禁行等严重扰乱交通秩序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为群众出行创造良好的道路通行条件。
四川省公安厅
2019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