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对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0728号提案答复的函

  • 2019年07月08日 17时07分
  • 来源: 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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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彬委员:

    您提出的《高度重视田园综合体建设中农民主体地位的建议》(第0728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了“田园综合体”这一新概念,文件指出“支持有条件的乡村建设以农民合作社为主要载体、让农民充分参与和受益,集循环农业、创意农业、农事体验于一体的田园综合体,通过农业综合开发、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等渠道开展试点示范”。四川是18个试点省份之一。此后,四川参照财政部的办法,在成都市、绵阳市、广安市、达州市启动了省级试点。目前,四川的国家级和省级田园综合体试点分别在成都市都江堰市和新津县、绵阳市涪城区、广安市武胜县、达州市开江县组织实施。

    我厅狠抓生产体系、产业体系、生态体系、服务体系、运行体系等六大支撑体系建设,并以农业综合开发为平台,整合相关政策资金项目、撬动全社会力量投入项目建设,以农民或由农民组成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开发主体,全面推动乡村产业、人才、生态和组织振兴。为调动农民参与积极性,我们着重做好了三方面工作:一是深化院校合作。充分激发“土专家”、“田秀才”、返乡农民工、回乡大学生和村民的主体作用,组建农业双创孵化中心,积极开展与高等院校的深度合作,建立产学研用协同创新专家团队和技术研发平台,培养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为农业科技应用和科技人才的培养提供支撑。二是突出人才服务。把乡村人才作为乡村振兴的源泉动力,聘请了长江学者及特色农业专家,建立乡村振兴研究和人才培训示范基地,培育新型涉农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职业经理人,探索出一条产业发展、人才培育的新路径。三是创新乡村组织。组建现代农业投资公司,开展集体经济组织股份化改造,在各社区建立“一组三会”(院落党小组、议事会、管委会、监事会)自治架构,形成“支部+协会+农户”治理模式。加快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将补助资金作为股金量化到集体经济合作社成员,与企业共同建立投资收益分配机制。

    同时,我省一直高度重视并大力培育农民合作社,加强指导服务和监管。农民合作社由单纯生产向产前产后各环节延伸,由生产经营向综合经营方向发展,经营形式趋向多元化、综合化,一大批民间工艺、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电子商务、土地股份合作社不断涌现。截至2018年底,农民以各种资源要素兴办合作社57747家。全省有42家农民合作社上榜《全国2018农民合作社300强排行榜》,是入围最多的省份。农民合作社通过土地、资金、技术、农业资产等多种生产要素的合作,实施标准化、规模化、产业化经营,大力发展优质粮油、生猪养殖、特色水果、茶叶、中药材等产业,积极打造自主品牌。在物资统供、产品统销中让利成员外,通过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和盈余分配制度,采取保底分红、股份合作、利润返还、服务带动等多种方式,将基地、农民与龙头企业、市场紧密联结起来,让农民分享销售、加工、储藏等环节的增值收益,带动农民持续稳定增收。2018年,全省农民合作社经营收入420.3亿元,可分配盈余70.2亿元,同比增长3.7%,入社成员户均可分得盈余1684.3元,其中按交易量返还成员总额45.9亿元,占可分配盈余65.4%。

    再次感谢您对我省田园综合体、农民合作社及农民主体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对以上答复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我们,以便在下一步的工作中予以改进。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2019年6月27日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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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对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0728号提案答复的函

  • 2019年07月08日 17时07分
  • 来源: 农业农村厅
  • 张彬委员:

    您提出的《高度重视田园综合体建设中农民主体地位的建议》(第0728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了“田园综合体”这一新概念,文件指出“支持有条件的乡村建设以农民合作社为主要载体、让农民充分参与和受益,集循环农业、创意农业、农事体验于一体的田园综合体,通过农业综合开发、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等渠道开展试点示范”。四川是18个试点省份之一。此后,四川参照财政部的办法,在成都市、绵阳市、广安市、达州市启动了省级试点。目前,四川的国家级和省级田园综合体试点分别在成都市都江堰市和新津县、绵阳市涪城区、广安市武胜县、达州市开江县组织实施。

    我厅狠抓生产体系、产业体系、生态体系、服务体系、运行体系等六大支撑体系建设,并以农业综合开发为平台,整合相关政策资金项目、撬动全社会力量投入项目建设,以农民或由农民组成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开发主体,全面推动乡村产业、人才、生态和组织振兴。为调动农民参与积极性,我们着重做好了三方面工作:一是深化院校合作。充分激发“土专家”、“田秀才”、返乡农民工、回乡大学生和村民的主体作用,组建农业双创孵化中心,积极开展与高等院校的深度合作,建立产学研用协同创新专家团队和技术研发平台,培养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为农业科技应用和科技人才的培养提供支撑。二是突出人才服务。把乡村人才作为乡村振兴的源泉动力,聘请了长江学者及特色农业专家,建立乡村振兴研究和人才培训示范基地,培育新型涉农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职业经理人,探索出一条产业发展、人才培育的新路径。三是创新乡村组织。组建现代农业投资公司,开展集体经济组织股份化改造,在各社区建立“一组三会”(院落党小组、议事会、管委会、监事会)自治架构,形成“支部+协会+农户”治理模式。加快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将补助资金作为股金量化到集体经济合作社成员,与企业共同建立投资收益分配机制。

    同时,我省一直高度重视并大力培育农民合作社,加强指导服务和监管。农民合作社由单纯生产向产前产后各环节延伸,由生产经营向综合经营方向发展,经营形式趋向多元化、综合化,一大批民间工艺、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电子商务、土地股份合作社不断涌现。截至2018年底,农民以各种资源要素兴办合作社57747家。全省有42家农民合作社上榜《全国2018农民合作社300强排行榜》,是入围最多的省份。农民合作社通过土地、资金、技术、农业资产等多种生产要素的合作,实施标准化、规模化、产业化经营,大力发展优质粮油、生猪养殖、特色水果、茶叶、中药材等产业,积极打造自主品牌。在物资统供、产品统销中让利成员外,通过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和盈余分配制度,采取保底分红、股份合作、利润返还、服务带动等多种方式,将基地、农民与龙头企业、市场紧密联结起来,让农民分享销售、加工、储藏等环节的增值收益,带动农民持续稳定增收。2018年,全省农民合作社经营收入420.3亿元,可分配盈余70.2亿元,同比增长3.7%,入社成员户均可分得盈余1684.3元,其中按交易量返还成员总额45.9亿元,占可分配盈余65.4%。

    再次感谢您对我省田园综合体、农民合作社及农民主体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对以上答复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我们,以便在下一步的工作中予以改进。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2019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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