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对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0567号提案答复的函

  • 2019年07月16日 16时55分
  • 来源: 科学技术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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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施泽进委员:

    您提出的《清理“四唯”问题,净化科技与育人环境》(第0567号提案)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清理“四唯”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厅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并针对相关问题向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科协征求了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国务院和科技部等部门高度重视“四唯”现象清理规范工作,专门印发了《科技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科院工程院关于开展清理“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专项行动的通知》,对各级政府部门和单位政策文件中涉及“四唯”的规定组织进行了针对性的修改完善,对各级政府部门和单位牵头执行的法律和行政法规中涉及“四唯”的规定组织提出了修改建议,对各类考核评价条件和指标中涉及“四唯”的内容组织进行了调整,对有关管理信息系统和工作表格中涉及“四唯”的内容组织进行了修改。省政府高度重视“四唯”清理工作,为进一步净化科技和育人环境,防止人才称号泛滥、人才“帽子”满天飞,责成科技厅、教育厅、人社厅等多部门不断健全完善体制机制,杜绝“四唯”现象,努力为人才成长培育良好的环境。

    一是多次开展“四唯”问题专项清理行动,及时发现纠正“四唯”问题。科技厅、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科协、省社科院、省农科院等单位积极开展联动,加强清理“四唯”信息互通共享,重点对正在执行的文件、拟出台的文件和正在制定的文件进行了深入清理和修订,制定了相应的贯彻落实文件。省委组织部、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科技厅、财政厅、省科协、省社科联等省级8部门联合印发《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评定管理办法》《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评定管理办法》,对四川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评选规则进行了修订完善,在专家选拔和评选过程中,将始终坚持分类评价,杜绝“四唯”现象。对拟出台的《四川省重点实验室考核评估指标体系(学科类)》《四川省重点实验室考核评估指标体系(企业类)》等文件进行了重点清理,并在指标体系中明确规定,从研究水平与贡献、队伍建设与人才培养、开放交流与运行管理等方面开展实验室评估,严防“四唯”现象出现。

    二是加快推进职称备案制度改革,防止职称评审中出现“四唯”问题。为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合理下放职称评审权限,制定出台四川省《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在完善评价标准、创新人才评价机制、促进专技人才职业发展等方面提出19条具体政策举措,从制度上防范“四唯”现象再出现。突出评价专业技术人才的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将中小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教师、卫生、农业、工程等系列(专业)高级职称评审权下放到符合条件的市州,推动高校、科研院所、大型医院、大型企业和其他人才智力密集的单位,按照管理权限实施职称自主评审,政府不再审批评审结果,改为事后备案管理并加强监管,由用人单位按照岗位管理要求自主聘用。《四川省自然科学研究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明确此领域评职称论文不再是必要条件,对职称外语、计算机不作统一要求,由用人单位和评审委员会根据行业领域实际自主确定,为人才解开了提升的“枷锁”。进一步促进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的有效衔接,减少重复评价,降低社会用人成本,制定并印发了《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可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通知》,明确我省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可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目前,为加强“放管结合”,有效释放高等学校办学和创新创业活力,在高等学校建立了巡查抽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考核制度,确保科学公正评价专业技术人才。不断健全职称设置,在经济、会计、统计等系列设置正高级职称,进一步拓展了专业技术人才的职业发展空间,激发了创新创业活力。

    三是探索完善推进省“双一流”建设评价体系,切实避免“四唯”倾向。“双一流”建设评价体系是全国高校在新时代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世界一流学科”面临的新课题,是“双一流”建设的关键环节,对加快推进“双一流”建设具有非常重要的导向作用和指导意义。目前,教育部、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在组织全国专家进行深入研究,全国高校正在积极探索,我省教育厅会同财政厅和省发展改革委也正在探索完善积极推进四川省“双一流”评价体系、评价标准和评价模式,在省属高校一流学科建设方面已探索形成基本框架,并注重质量、贡献和影响,切实避免“四唯”倾向,有效促进“双一流”建设取得实效,推动高校内涵发展、提升办学水平和综合竞争力。待国家“双一流”相关评价办法出台后,将主动对接,加强联动,加快出台四川省“双一流”评价办法。

    四是建设完善多元科研成效评价体系,防范科研评估中的“四唯”问题。省委组织部牵头制定了“1+N”实施方案并印发《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重点推进科技人才、教育人才、医疗卫生人才、技术技能人才等7个领域人才的分类评价制度改革。以科研人员职业属性和岗位需求为基础,根据各行各业各类人才不同特点和职责,分类建立导向鲜明、科学合理、各有侧重的人才评价标准,着力解决评价标准“一刀切”问题。基础研究人才以同行学术评价为主,强化其成果原创性、科学价值、社会影响等评价指标,克服评价考核过于频繁的倾向,鼓励潜心研究和长期积累。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人才突出市场评价,增加专利发明和运用、成果转化和推广、创办领办企业等评价指标的权重,不将论文作为评价应用型人才的限制条件,促进产学研结合和成果有效转移转化。探索建立团队和人员联动考核机制,注重个人评价和团队评价相结合,探索实行以合作解决重大科技问题为重点的整体性评价,尊重和认可团队所有参与者的实际贡献,杜绝无实质贡献的虚假挂名。研究制定的《四川省深化科研项目评审、科技人才评价、科研机构评估改革方案》已经省委深改委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近期将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名义正式印发施行,力争到2022年,在优化“三评”工作布局、杜绝“四唯”现象、改进评价机制、提高质量效率等方面实现更大突破,进一步构建和完善科研成效评价体系。目前,宜宾、达州、广安等市州针对行业领域已陆续出台了贯彻落实分类推进人才评价办法,省级主管部门也将持续纵深推进破除“四唯”工作。

    五是不断完善监督制度,确保及时发现纠正“四唯”问题。为创造良好的科技环境以及人才培养环境,防止“四唯”问题反弹,科技厅专门设立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承担全省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科技评估管理相关工作,提出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建议并监督实施,开展科技评估评价和监督检查工作。为保证信访渠道畅通,为群众提供政策、法律咨询服务,教育厅专门设立信访处负责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投诉和举报工作,督查督办重大信访案件。

    当然如您建议中提到,我省清理“四唯”工作也一定程度存在:人才用“帽子”换“新帽子”、用“奖项”换“新奖项”等现象在一定程度上仍然存在。下步我们将加强“四唯”清理,通过职称评审改革、创新“双一流”评价体系、提高服务水平,不断净化科技与育人环境。

    一是加大政策引领,积极引导科研人员树立科研神圣的观念。科研院所是研究高深学问的场所,不是滥竽充数的道场,而科研是发现真理、揭示规律的事业,更是一项神圣而无比光荣的工作。各主管部门将加大改革力度、主动施策,让“四唯”没有生根的土壤,在充分信任的前提下,不断加强正面引导。

    二是营造良好环境,树立沉下心做真学问社会氛围。现代社会,年轻学者都喜欢求快,学术快餐并不是不好,但到一定阶段还是要做些真学问,做些真调查,破解些真难题。各主管部门将不断完善科研成效评价体系,通过正确的价值导向,实现从他律到自律的转变。

    三是提高服务水平,引导学者树立为国家和人民做科研的使命。各主管部门将进一步改变思维方式,以不断破除“四唯”为契机,积极引导科研工作者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做心系祖国、心系人民、心系后世的科研人员。

    四是加强各项措施贯彻落实,坚决破除“四唯”。加强部门间协同合作,切实抓好已出台政策的贯彻落实,在评价体系建设、职称评审、项目评审、人才推荐评选、科技宏观政策制定等方面坚决杜绝“四唯”现象,提高政策的落地效应,切实净化科技与育人环境。

    感谢您对我省科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您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政协四川省委员会提案办理征询意见表》上及时反馈我们,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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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对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0567号提案答复的函

  • 2019年07月16日 16时55分
  • 来源: 科学技术厅
  • 施泽进委员:

    您提出的《清理“四唯”问题,净化科技与育人环境》(第0567号提案)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清理“四唯”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厅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并针对相关问题向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科协征求了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国务院和科技部等部门高度重视“四唯”现象清理规范工作,专门印发了《科技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科院工程院关于开展清理“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专项行动的通知》,对各级政府部门和单位政策文件中涉及“四唯”的规定组织进行了针对性的修改完善,对各级政府部门和单位牵头执行的法律和行政法规中涉及“四唯”的规定组织提出了修改建议,对各类考核评价条件和指标中涉及“四唯”的内容组织进行了调整,对有关管理信息系统和工作表格中涉及“四唯”的内容组织进行了修改。省政府高度重视“四唯”清理工作,为进一步净化科技和育人环境,防止人才称号泛滥、人才“帽子”满天飞,责成科技厅、教育厅、人社厅等多部门不断健全完善体制机制,杜绝“四唯”现象,努力为人才成长培育良好的环境。

    一是多次开展“四唯”问题专项清理行动,及时发现纠正“四唯”问题。科技厅、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科协、省社科院、省农科院等单位积极开展联动,加强清理“四唯”信息互通共享,重点对正在执行的文件、拟出台的文件和正在制定的文件进行了深入清理和修订,制定了相应的贯彻落实文件。省委组织部、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科技厅、财政厅、省科协、省社科联等省级8部门联合印发《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评定管理办法》《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评定管理办法》,对四川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评选规则进行了修订完善,在专家选拔和评选过程中,将始终坚持分类评价,杜绝“四唯”现象。对拟出台的《四川省重点实验室考核评估指标体系(学科类)》《四川省重点实验室考核评估指标体系(企业类)》等文件进行了重点清理,并在指标体系中明确规定,从研究水平与贡献、队伍建设与人才培养、开放交流与运行管理等方面开展实验室评估,严防“四唯”现象出现。

    二是加快推进职称备案制度改革,防止职称评审中出现“四唯”问题。为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合理下放职称评审权限,制定出台四川省《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在完善评价标准、创新人才评价机制、促进专技人才职业发展等方面提出19条具体政策举措,从制度上防范“四唯”现象再出现。突出评价专业技术人才的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将中小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教师、卫生、农业、工程等系列(专业)高级职称评审权下放到符合条件的市州,推动高校、科研院所、大型医院、大型企业和其他人才智力密集的单位,按照管理权限实施职称自主评审,政府不再审批评审结果,改为事后备案管理并加强监管,由用人单位按照岗位管理要求自主聘用。《四川省自然科学研究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明确此领域评职称论文不再是必要条件,对职称外语、计算机不作统一要求,由用人单位和评审委员会根据行业领域实际自主确定,为人才解开了提升的“枷锁”。进一步促进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的有效衔接,减少重复评价,降低社会用人成本,制定并印发了《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可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通知》,明确我省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可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目前,为加强“放管结合”,有效释放高等学校办学和创新创业活力,在高等学校建立了巡查抽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考核制度,确保科学公正评价专业技术人才。不断健全职称设置,在经济、会计、统计等系列设置正高级职称,进一步拓展了专业技术人才的职业发展空间,激发了创新创业活力。

    三是探索完善推进省“双一流”建设评价体系,切实避免“四唯”倾向。“双一流”建设评价体系是全国高校在新时代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世界一流学科”面临的新课题,是“双一流”建设的关键环节,对加快推进“双一流”建设具有非常重要的导向作用和指导意义。目前,教育部、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在组织全国专家进行深入研究,全国高校正在积极探索,我省教育厅会同财政厅和省发展改革委也正在探索完善积极推进四川省“双一流”评价体系、评价标准和评价模式,在省属高校一流学科建设方面已探索形成基本框架,并注重质量、贡献和影响,切实避免“四唯”倾向,有效促进“双一流”建设取得实效,推动高校内涵发展、提升办学水平和综合竞争力。待国家“双一流”相关评价办法出台后,将主动对接,加强联动,加快出台四川省“双一流”评价办法。

    四是建设完善多元科研成效评价体系,防范科研评估中的“四唯”问题。省委组织部牵头制定了“1+N”实施方案并印发《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重点推进科技人才、教育人才、医疗卫生人才、技术技能人才等7个领域人才的分类评价制度改革。以科研人员职业属性和岗位需求为基础,根据各行各业各类人才不同特点和职责,分类建立导向鲜明、科学合理、各有侧重的人才评价标准,着力解决评价标准“一刀切”问题。基础研究人才以同行学术评价为主,强化其成果原创性、科学价值、社会影响等评价指标,克服评价考核过于频繁的倾向,鼓励潜心研究和长期积累。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人才突出市场评价,增加专利发明和运用、成果转化和推广、创办领办企业等评价指标的权重,不将论文作为评价应用型人才的限制条件,促进产学研结合和成果有效转移转化。探索建立团队和人员联动考核机制,注重个人评价和团队评价相结合,探索实行以合作解决重大科技问题为重点的整体性评价,尊重和认可团队所有参与者的实际贡献,杜绝无实质贡献的虚假挂名。研究制定的《四川省深化科研项目评审、科技人才评价、科研机构评估改革方案》已经省委深改委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近期将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名义正式印发施行,力争到2022年,在优化“三评”工作布局、杜绝“四唯”现象、改进评价机制、提高质量效率等方面实现更大突破,进一步构建和完善科研成效评价体系。目前,宜宾、达州、广安等市州针对行业领域已陆续出台了贯彻落实分类推进人才评价办法,省级主管部门也将持续纵深推进破除“四唯”工作。

    五是不断完善监督制度,确保及时发现纠正“四唯”问题。为创造良好的科技环境以及人才培养环境,防止“四唯”问题反弹,科技厅专门设立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承担全省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科技评估管理相关工作,提出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建议并监督实施,开展科技评估评价和监督检查工作。为保证信访渠道畅通,为群众提供政策、法律咨询服务,教育厅专门设立信访处负责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投诉和举报工作,督查督办重大信访案件。

    当然如您建议中提到,我省清理“四唯”工作也一定程度存在:人才用“帽子”换“新帽子”、用“奖项”换“新奖项”等现象在一定程度上仍然存在。下步我们将加强“四唯”清理,通过职称评审改革、创新“双一流”评价体系、提高服务水平,不断净化科技与育人环境。

    一是加大政策引领,积极引导科研人员树立科研神圣的观念。科研院所是研究高深学问的场所,不是滥竽充数的道场,而科研是发现真理、揭示规律的事业,更是一项神圣而无比光荣的工作。各主管部门将加大改革力度、主动施策,让“四唯”没有生根的土壤,在充分信任的前提下,不断加强正面引导。

    二是营造良好环境,树立沉下心做真学问社会氛围。现代社会,年轻学者都喜欢求快,学术快餐并不是不好,但到一定阶段还是要做些真学问,做些真调查,破解些真难题。各主管部门将不断完善科研成效评价体系,通过正确的价值导向,实现从他律到自律的转变。

    三是提高服务水平,引导学者树立为国家和人民做科研的使命。各主管部门将进一步改变思维方式,以不断破除“四唯”为契机,积极引导科研工作者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做心系祖国、心系人民、心系后世的科研人员。

    四是加强各项措施贯彻落实,坚决破除“四唯”。加强部门间协同合作,切实抓好已出台政策的贯彻落实,在评价体系建设、职称评审、项目评审、人才推荐评选、科技宏观政策制定等方面坚决杜绝“四唯”现象,提高政策的落地效应,切实净化科技与育人环境。

    感谢您对我省科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您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政协四川省委员会提案办理征询意见表》上及时反馈我们,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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