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对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0606号提案答复的函

  • 2019年07月16日 17时25分
  • 来源: 科学技术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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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秦启荣委员:

    您提出的《优化科技评价指标、提升全面创新改革绩效》(第0606号提案)收悉,感谢您对科技创新工作的支持!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您在提案中提到“须从‘科技成果评价’方面找到导致‘成果转化难’的原因,并以‘改革科技评价指标’为突破口,突破‘科技成果转化难’的制度瓶颈”,非常契合当前国家和省上正在推进的科技评价制度改革有关精神。您提出的“建立以科技创新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分类评价体系,具体以‘优化科技评价指标’为抓手,改革科技评价制度,提升‘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的成效”、“将科技成果转化绩效,作为科技评价指标,纳入对高校及科研院所的考评中”等两条建议很具有针对性,符合科技创新发展新形势、新要求,指出了科技评价制度改革的难点、堵点,为我们推进科技评价制度改革指出了突破方向。

    一、关于科技成果评价工作

    2016年8月,科技部废止《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后,我省取消了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科技成果鉴定评价,规定科技成果评价工作将委托第三方专业评价机构进行。科技成果评价作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重要环节,过去由政府科技主管部门对科技成果进行鉴定的做法,已经不能适应当前的形势发展需要,而按照市场化原则,通过第三方专业评价机构对科技成果的科学价值、技术价值、经济价值、社会价值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更有利于获得投资方和合作方的认可,更有利于技术交易的顺利进行,有力推动我省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去年,全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额首次突破千亿元大关,达到1004亿元、增长139%。

    二、关于科技评价制度改革

    去年以来,我们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在科技评价体制改革方面进行了大胆探索,制定了《四川省深化科研项目评审、科技人才评价、科研机构评估改革方案》,并分别制定了《四川省科研项目评审改革实施方案》《四川省科技人才评价改革实施方案》《四川省科研机构评估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三评”改革方案》),已于去年12月17日经省委深改委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目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正在办理发文,近期即将印发实施。一是科研项目评审改革。重点就应用基础研究、重点研发计划、成果转化、创新基地和人才计划等四大类项目分类完善评审体系,对项目成果要进行严格的评审验收。二是科技人才评价改革。重点对基础科学研究人才、应用基础和技术开发人才、实验技术和科研条件保障人才、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人才、科技专家库专家等开展分类评价。在人才评价指标上,把学科领域活跃度和影响力、研发成果原创性、成果转化效益等作为重要评价指标,SCI(科学引文索引)和核心期刊论文发表数量、论文引用榜单和影响因子排名等仅作为评价参考。三是科研机构评估改革。对从事基础前沿研究的科研事业单位,绩效评价突出研究质量、原创价值和实际贡献等;对从事公益性研究的科研事业单位,绩效评价突出实现国家或省委省政府目标和履行社会责任等;对高校和企业建立的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技创新基地,合理确定评价方式和标准。

    三、关于将科技成果转化绩效作为科技评价指标

    在科技人才评价和科研机构评估中,均将科技成果转化相关内容作为重要评价指标。针对从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人才,重点评价其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数、科技成果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推广应用、标准制定等;针对从事应用技术研发的科研院所,绩效评价突出成果转化、技术转移和经济社会影响等;针对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类基地,重点评价行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应用能力、对行业技术进步的带动作用。

    下一步,我们将推动《“三评”改革方案》尽快落地落实,加快建立以科技创新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分类评价体系,推动我省科技体制改革、科技成果转化等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建立相关制度,加快完善顶层设计。研究制定省级科研项目绩效评估细则,探索建立以研发质量为导向的科研绩效评估制度。会同发改、经信、卫生等部门做好高校、企业建立的科技创新基地名单的发布工作,根据各类省级科技创新基地功能定位、任务目标、运行机制等不同特点,确定评价方式和标准。二是指导高校院所,完善内部管理办法。指导高校、院所等建立完善科技人才评价、培养使用、激励保障等制度和管理体系,按需组建学术委员会等内部评价机构。指导省级科研院所制定章程,开展绩效指标体系制定等改革试点。三是加强督查调研,推动改革落实落地。会同省级相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细化任务举措,抓好“三评”改革工作的组织实施。深入各市(州)、高校、院所开展调研、督查,推动“三评”改革政策在地方和高校、院所落实落地。

    感谢您对我省科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您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政协四川省委员会提案办理征询意见表》上及时反馈我们,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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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对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0606号提案答复的函

  • 2019年07月16日 17时25分
  • 来源: 科学技术厅
  • 秦启荣委员:

    您提出的《优化科技评价指标、提升全面创新改革绩效》(第0606号提案)收悉,感谢您对科技创新工作的支持!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您在提案中提到“须从‘科技成果评价’方面找到导致‘成果转化难’的原因,并以‘改革科技评价指标’为突破口,突破‘科技成果转化难’的制度瓶颈”,非常契合当前国家和省上正在推进的科技评价制度改革有关精神。您提出的“建立以科技创新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分类评价体系,具体以‘优化科技评价指标’为抓手,改革科技评价制度,提升‘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的成效”、“将科技成果转化绩效,作为科技评价指标,纳入对高校及科研院所的考评中”等两条建议很具有针对性,符合科技创新发展新形势、新要求,指出了科技评价制度改革的难点、堵点,为我们推进科技评价制度改革指出了突破方向。

    一、关于科技成果评价工作

    2016年8月,科技部废止《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后,我省取消了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科技成果鉴定评价,规定科技成果评价工作将委托第三方专业评价机构进行。科技成果评价作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重要环节,过去由政府科技主管部门对科技成果进行鉴定的做法,已经不能适应当前的形势发展需要,而按照市场化原则,通过第三方专业评价机构对科技成果的科学价值、技术价值、经济价值、社会价值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更有利于获得投资方和合作方的认可,更有利于技术交易的顺利进行,有力推动我省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去年,全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额首次突破千亿元大关,达到1004亿元、增长139%。

    二、关于科技评价制度改革

    去年以来,我们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在科技评价体制改革方面进行了大胆探索,制定了《四川省深化科研项目评审、科技人才评价、科研机构评估改革方案》,并分别制定了《四川省科研项目评审改革实施方案》《四川省科技人才评价改革实施方案》《四川省科研机构评估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三评”改革方案》),已于去年12月17日经省委深改委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目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正在办理发文,近期即将印发实施。一是科研项目评审改革。重点就应用基础研究、重点研发计划、成果转化、创新基地和人才计划等四大类项目分类完善评审体系,对项目成果要进行严格的评审验收。二是科技人才评价改革。重点对基础科学研究人才、应用基础和技术开发人才、实验技术和科研条件保障人才、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人才、科技专家库专家等开展分类评价。在人才评价指标上,把学科领域活跃度和影响力、研发成果原创性、成果转化效益等作为重要评价指标,SCI(科学引文索引)和核心期刊论文发表数量、论文引用榜单和影响因子排名等仅作为评价参考。三是科研机构评估改革。对从事基础前沿研究的科研事业单位,绩效评价突出研究质量、原创价值和实际贡献等;对从事公益性研究的科研事业单位,绩效评价突出实现国家或省委省政府目标和履行社会责任等;对高校和企业建立的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技创新基地,合理确定评价方式和标准。

    三、关于将科技成果转化绩效作为科技评价指标

    在科技人才评价和科研机构评估中,均将科技成果转化相关内容作为重要评价指标。针对从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人才,重点评价其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数、科技成果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推广应用、标准制定等;针对从事应用技术研发的科研院所,绩效评价突出成果转化、技术转移和经济社会影响等;针对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类基地,重点评价行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应用能力、对行业技术进步的带动作用。

    下一步,我们将推动《“三评”改革方案》尽快落地落实,加快建立以科技创新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分类评价体系,推动我省科技体制改革、科技成果转化等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建立相关制度,加快完善顶层设计。研究制定省级科研项目绩效评估细则,探索建立以研发质量为导向的科研绩效评估制度。会同发改、经信、卫生等部门做好高校、企业建立的科技创新基地名单的发布工作,根据各类省级科技创新基地功能定位、任务目标、运行机制等不同特点,确定评价方式和标准。二是指导高校院所,完善内部管理办法。指导高校、院所等建立完善科技人才评价、培养使用、激励保障等制度和管理体系,按需组建学术委员会等内部评价机构。指导省级科研院所制定章程,开展绩效指标体系制定等改革试点。三是加强督查调研,推动改革落实落地。会同省级相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细化任务举措,抓好“三评”改革工作的组织实施。深入各市(州)、高校、院所开展调研、督查,推动“三评”改革政策在地方和高校、院所落实落地。

    感谢您对我省科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您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政协四川省委员会提案办理征询意见表》上及时反馈我们,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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