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水利厅对省政协第十二届二次会议第0987号提案相关建议内容答复的函

  • 2019年05月20日 00时00分
  • 来源: 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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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蹇依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沱江、岷江、嘉陵江等重点流域综合开发治理的建议》(第0987号提案)收悉。根据省政协提案委“分办职责范围以内相关建议“的要求,我厅现就河长制工作相关建议内容答复如下:

    一、全面建立河长制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沱江、岷江、嘉陵江等重点流域综合治理。2018年召开的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作出决定,明确要求“加强沱江、岷江、嘉陵江等重点流域综合治理”。为此,我厅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安排部署,按照我省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抓紧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河湖管理保护主体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协调各方力量,实行联防联控,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在沱江、岷江、嘉陵江等重点流域建立了省、市、县、乡、村五级河长体系,共设立29190名河长。在生态环境厅、审计厅、公安厅分别建立了沱江、岷江、嘉陵江省级河长联络员单位,协助省级河长了解掌握相应河流河长制工作推进情况,协调解决河湖管理保护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开展了“清河、护岸、净水、保水”、河湖“清四乱”、固体废物排查等专项行动。制定实施沱江、岷江、嘉陵江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和年度工作清单,制定《沱江应急水源调度方案》和《沱江流域水质达标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

    二、积极开展沱江、岷江、嘉陵江综合规划编制工作

    沱江流域综合规划由水利厅组织编制,已于2013年编制完成并经过省政府批复。岷江、嘉陵江流域综合规划由长江水利委员会组织编制,我厅积极参与,目前已经过水利部审查,待批复。在沱江、岷江、嘉陵江综合规划报告中,包含了防洪减灾规划、城乡供水规划、灌溉规划、水利发电规划、航运规划、水资源及水生态保护规划、流域管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等篇章内容,对流域综合开发利用保护提出了明确要求。

    三、全面加强流域共治

    一是注重流域协作。省政府与沱江流域7市签订《沱江流域水环境质量目标责任书》。建立岷江流域审计监督和河长制工作协同机制,实施河湖长制以来,流域5市纪检监察机关针对涉水问题问责192人。建立嘉陵江流域河道警长机制,对破坏河流生态、污染水体的环境违法犯罪案件,快侦快破、依法严惩。

    二是注重区域联动。成都、阿坝等6市(州)签署岷江、沱江协调联动推进流域水生态治理保护合作协议,实现流域共治。2019年3月20日至22日,在成都召开了岷江沱江流域河长制工作2019年度第一次联席会议,会议流域市(州)紧紧围绕河长制“六大任务”,切实加强区域合作、联动推进岷江沱江流域水生态治理和保护等工作进行了深入探讨。德阳市构建市域内跨县行政区域水环境生态补偿机制,厘清上下游治水责任,全年扣罚资金95.2万元、激励资金94.9万元。

    三是注重奖惩共治。建立了生态补偿机制建立重点流域生态保护机制,实施岷江、沱江、嘉陵江水环境生态补偿工作,推动上下游协同治理,2018年发放生态补偿金近4亿元。

    四、下步工作打算

    我厅将进一步加强开展跨界区域联防联治工作,加强协作共治,加大对沱江、岷江、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的治理与保护。继续加强与相关厅局的合作,探索研究《四川省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奖励政策实施方案》《沱江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共同做好沱江、岷江、嘉陵江等重点流域综合开发治理工作。

    感谢您对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本提案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了针对性的意见,对全省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的开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提案成效十分明显,在省委、省政府相关政策的出台过程中,吸收了本提案的主要内容。希望您今后继续给予关注,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与我们共同促进我省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迈上新台阶。

    四川省水利厅

    2019年5月16日

    (联系人:王小会,联系电话:17302826437)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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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水利厅对省政协第十二届二次会议第0987号提案相关建议内容答复的函

  • 2019年05月20日 00时00分
  • 来源: 水利厅
  • 蹇依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沱江、岷江、嘉陵江等重点流域综合开发治理的建议》(第0987号提案)收悉。根据省政协提案委“分办职责范围以内相关建议“的要求,我厅现就河长制工作相关建议内容答复如下:

    一、全面建立河长制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沱江、岷江、嘉陵江等重点流域综合治理。2018年召开的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作出决定,明确要求“加强沱江、岷江、嘉陵江等重点流域综合治理”。为此,我厅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安排部署,按照我省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抓紧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河湖管理保护主体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协调各方力量,实行联防联控,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在沱江、岷江、嘉陵江等重点流域建立了省、市、县、乡、村五级河长体系,共设立29190名河长。在生态环境厅、审计厅、公安厅分别建立了沱江、岷江、嘉陵江省级河长联络员单位,协助省级河长了解掌握相应河流河长制工作推进情况,协调解决河湖管理保护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开展了“清河、护岸、净水、保水”、河湖“清四乱”、固体废物排查等专项行动。制定实施沱江、岷江、嘉陵江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和年度工作清单,制定《沱江应急水源调度方案》和《沱江流域水质达标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

    二、积极开展沱江、岷江、嘉陵江综合规划编制工作

    沱江流域综合规划由水利厅组织编制,已于2013年编制完成并经过省政府批复。岷江、嘉陵江流域综合规划由长江水利委员会组织编制,我厅积极参与,目前已经过水利部审查,待批复。在沱江、岷江、嘉陵江综合规划报告中,包含了防洪减灾规划、城乡供水规划、灌溉规划、水利发电规划、航运规划、水资源及水生态保护规划、流域管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等篇章内容,对流域综合开发利用保护提出了明确要求。

    三、全面加强流域共治

    一是注重流域协作。省政府与沱江流域7市签订《沱江流域水环境质量目标责任书》。建立岷江流域审计监督和河长制工作协同机制,实施河湖长制以来,流域5市纪检监察机关针对涉水问题问责192人。建立嘉陵江流域河道警长机制,对破坏河流生态、污染水体的环境违法犯罪案件,快侦快破、依法严惩。

    二是注重区域联动。成都、阿坝等6市(州)签署岷江、沱江协调联动推进流域水生态治理保护合作协议,实现流域共治。2019年3月20日至22日,在成都召开了岷江沱江流域河长制工作2019年度第一次联席会议,会议流域市(州)紧紧围绕河长制“六大任务”,切实加强区域合作、联动推进岷江沱江流域水生态治理和保护等工作进行了深入探讨。德阳市构建市域内跨县行政区域水环境生态补偿机制,厘清上下游治水责任,全年扣罚资金95.2万元、激励资金94.9万元。

    三是注重奖惩共治。建立了生态补偿机制建立重点流域生态保护机制,实施岷江、沱江、嘉陵江水环境生态补偿工作,推动上下游协同治理,2018年发放生态补偿金近4亿元。

    四、下步工作打算

    我厅将进一步加强开展跨界区域联防联治工作,加强协作共治,加大对沱江、岷江、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的治理与保护。继续加强与相关厅局的合作,探索研究《四川省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奖励政策实施方案》《沱江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共同做好沱江、岷江、嘉陵江等重点流域综合开发治理工作。

    感谢您对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本提案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了针对性的意见,对全省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的开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提案成效十分明显,在省委、省政府相关政策的出台过程中,吸收了本提案的主要内容。希望您今后继续给予关注,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与我们共同促进我省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迈上新台阶。

    四川省水利厅

    2019年5月16日

    (联系人:王小会,联系电话:17302826437)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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