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水利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0138号提案答复意见的函

  • 2019年05月16日 00时00分
  • 来源: 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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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黄晨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深入推进河湖长制工作的建议》提案(第0138号)收悉。您的提案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了针对性的意见,对全省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的开展具有重要意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提升水利行业信息化建设的认知和培训”的建议

    水利信息化是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水利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基础设施,不但水利事业要超前发展,而且水利信息化也要优先发展,适度超前。这既是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建设的大势所趋,也是水利事业自身发展的迫切需要。

    水利厅高度重视水利信息化工作。今年初召开的全省水利工作会议,将“加快推进水利信息化,实现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水利工程和管理服务工作的深度融合”“加快建设‘智慧河长’综合信息平台”“以水旱灾害防御、水文水资源、水土保持、河长制湖长制等信息化项目为抓手,推进水利信息化提档升级”等列为当前些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工作。目前,水利厅正组织编写的《四川省“智慧水利”顶层设计方案》,紧紧围绕水利改革发展的中心任务,在全面分析我省水利信息化建设现状、问题、需求和广泛调研国内水利信息化建设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总领性、前瞻性及指导性的编制思路,提出我省水利信息化建设的基本原则、发展目标、总体框架、主要任务、组织实施和保障措施的总体设计安排,将作为我省今后一段时期水利信息化建设工作的纲领性方案。

    同时,我厅也高度重视水利行业信息化特别是河长制工作信息化方面的教育培训。今年3月,经水利厅党组第8次会议审议,水利厅下发了《关于印发2019年调训的通知》(川水函〔2019〕335号),将水利信息化及河长制信息化相关内容纳入培训计划,拟对全省各级河长以及河长制工作人员开展一系统有针对性的培训,进一步提高各级河长和河长制工作人员对信息化工作的认识,增强各级河长和河长制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建立一支高素质、专业的河长制信息化人才队伍。

    二、关于“充分利用信息化新技术,建设河长制信息平台,为河长制提供重要支撑”和“统筹规划考虑建设资金配套,以任务制方式推进河湖长制信息化平台建设”的建议

    按照《四川省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方案》“加强能力建设,搭建信息平台”的总体要求,并依据水利部《河长制湖长制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指导意见》和《河长制湖长制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技术指南》,我省在推进河长制信息化工作方面作了积极的尝试和探索。

    一是积极推进河长制“一张图”基础数据库建设。充分利用我省已有水利普查成果和1:1万数据和地理国情普查成果,提取水系、行政区划等要素,梳理河、湖、库、渠、湿地等水系对象的位置、名称、代码等关键指标,理清干支流、左右岸等重要关系,划定流域界线,明确河流、流域与市、县、乡三级行政区划的空间关系,创新建立河流里程桩体系,基本建成了一套全省统一的,与水利普查相符的,多维统计信息在流域、行政区划间完全闭合,适合河湖信息化管理的“一张图”基础数据库。同时,省、市、县、乡、村进行了河长填报,将河长与河流进行关联,可实现双向快速查找;整合塘坝、水电站、监测断面、水功能区、排污口、水文站等重要水信息专题,搭建了指标框架;为存储动态业务信息提供空间,为智慧水利“一张图”提供了基础。

    二是搭建“四川省河长制湖长制基础信息平台”。基于智慧城市时空信息云平台技术架构,采用共享服务模式,搭建了四川省河长制湖长制基础信息平台,实现与水利部,全省市、县、乡各级,以及与省内各大厅局数据互联互通;面向全省省市县乡各级共6000余名用户提供了基础信息的核查修改与补充填报和部分业务管理信息填报与汇总,保障了平台数据鲜活性;通过接口调用,为市县水务部门、省级部门直接提供共享服务,为多行业提供水信息数据支撑,已向成都市、南充市等20余个市县级平台提供数据共享服务;为省河长办提供丰富的信息汇总、查询、统计、分析服务,促进相关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与信息化,为全省河长制信息化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

    三是积极推进全省各级河长制信息平台建设。2018年7月我省出台了《四川省河长制湖长制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技术指南》以及《四川省河长制湖长制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指导意见》指导我省各级建立河长制信息平台工作。2018年省河长办委托相关单位编制了《四川省河长制信息平台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2018年8月顺利通过了专家评审。我省现河长制信息化平台已经和智慧水利项目进行整合,现正按照程序开展招投标工作。

    为争取我省河长制信息平台建设资金,省河长制办公室积极向省政府电子政务处、财政厅、发改委进行汇报,积极争取资金,同时积极统筹协调厅内部资金确保信息平台有序推进。

    三、关于“加快河长制信息化工作的标准推进,为全面推行河长制信息化提供保障”的建议

    为加快我省河长制信息化建设,规范基础数据库建库,便于后续数据管理更新、数据共享交换,我省从2018年起开展了相关标准规范编制工作。在遵循水利部和长江委相关标准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四川省河长制实际情况,组织人员对地方标准进行了修改调整,主体对象和字段结构跟部里的标准保持一致,局部保留了地方特色。2018年10月由四川省河长办牵头组织水利、测绘专家对相关标准进行评审,现《四川省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数字线划专用图生产指南》、《四川省河长制湖长制基础数据表结构与标识符》和《四川省河长制湖长制信息化平台河湖数据标识码编码指南》已经通过评审,并印发全省各地。

    目前,我厅正在编制《四川省河长制湖长制基础数据访问与共享服务技术规范》《四川省河长制湖长制基础信息共享平台用户权限管理办法》和《四川省河长制湖长制基础信息共享平台使用手册》等。下一步还将根据工作需要和项目建设,进一步补充完善相关标准规范。

    四、关于“充分发挥基础通信运营商优势,助力河湖长制信息化建设”的建议

    四川省河长制信息平台是以省政务云为基础、河湖信息系统为核心的省级基础性综合信息平台,要实现河长制基础数据、业务数据向上与国家平台对接,省级各部门通过省政务云互通共享,向下与各地市(州)互联互通,必须加强与通信运营商的合作,在《四川省河长制信息平台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已经充分考虑了与通信运营企业的合作。目前,我厅和已经建成河长制信息平台的南充、绵阳、广元等市联系,了解平台的使用情况,听取河长制信息平台建议,下一步将组织相关市州召开我省河长制信息平台研讨会,听取河长制平台的相关意见建议。

    希望您今后继续给予关注,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与我们共同促进我省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迈上新台阶。

    四川省水利厅

    2019年5月15日

    联系人:周辉  联系电话:028-87315193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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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水利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0138号提案答复意见的函

  • 2019年05月16日 00时00分
  • 来源: 水利厅
  • 黄晨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深入推进河湖长制工作的建议》提案(第0138号)收悉。您的提案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了针对性的意见,对全省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的开展具有重要意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提升水利行业信息化建设的认知和培训”的建议

    水利信息化是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水利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基础设施,不但水利事业要超前发展,而且水利信息化也要优先发展,适度超前。这既是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建设的大势所趋,也是水利事业自身发展的迫切需要。

    水利厅高度重视水利信息化工作。今年初召开的全省水利工作会议,将“加快推进水利信息化,实现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水利工程和管理服务工作的深度融合”“加快建设‘智慧河长’综合信息平台”“以水旱灾害防御、水文水资源、水土保持、河长制湖长制等信息化项目为抓手,推进水利信息化提档升级”等列为当前些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工作。目前,水利厅正组织编写的《四川省“智慧水利”顶层设计方案》,紧紧围绕水利改革发展的中心任务,在全面分析我省水利信息化建设现状、问题、需求和广泛调研国内水利信息化建设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总领性、前瞻性及指导性的编制思路,提出我省水利信息化建设的基本原则、发展目标、总体框架、主要任务、组织实施和保障措施的总体设计安排,将作为我省今后一段时期水利信息化建设工作的纲领性方案。

    同时,我厅也高度重视水利行业信息化特别是河长制工作信息化方面的教育培训。今年3月,经水利厅党组第8次会议审议,水利厅下发了《关于印发2019年调训的通知》(川水函〔2019〕335号),将水利信息化及河长制信息化相关内容纳入培训计划,拟对全省各级河长以及河长制工作人员开展一系统有针对性的培训,进一步提高各级河长和河长制工作人员对信息化工作的认识,增强各级河长和河长制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建立一支高素质、专业的河长制信息化人才队伍。

    二、关于“充分利用信息化新技术,建设河长制信息平台,为河长制提供重要支撑”和“统筹规划考虑建设资金配套,以任务制方式推进河湖长制信息化平台建设”的建议

    按照《四川省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方案》“加强能力建设,搭建信息平台”的总体要求,并依据水利部《河长制湖长制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指导意见》和《河长制湖长制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技术指南》,我省在推进河长制信息化工作方面作了积极的尝试和探索。

    一是积极推进河长制“一张图”基础数据库建设。充分利用我省已有水利普查成果和1:1万数据和地理国情普查成果,提取水系、行政区划等要素,梳理河、湖、库、渠、湿地等水系对象的位置、名称、代码等关键指标,理清干支流、左右岸等重要关系,划定流域界线,明确河流、流域与市、县、乡三级行政区划的空间关系,创新建立河流里程桩体系,基本建成了一套全省统一的,与水利普查相符的,多维统计信息在流域、行政区划间完全闭合,适合河湖信息化管理的“一张图”基础数据库。同时,省、市、县、乡、村进行了河长填报,将河长与河流进行关联,可实现双向快速查找;整合塘坝、水电站、监测断面、水功能区、排污口、水文站等重要水信息专题,搭建了指标框架;为存储动态业务信息提供空间,为智慧水利“一张图”提供了基础。

    二是搭建“四川省河长制湖长制基础信息平台”。基于智慧城市时空信息云平台技术架构,采用共享服务模式,搭建了四川省河长制湖长制基础信息平台,实现与水利部,全省市、县、乡各级,以及与省内各大厅局数据互联互通;面向全省省市县乡各级共6000余名用户提供了基础信息的核查修改与补充填报和部分业务管理信息填报与汇总,保障了平台数据鲜活性;通过接口调用,为市县水务部门、省级部门直接提供共享服务,为多行业提供水信息数据支撑,已向成都市、南充市等20余个市县级平台提供数据共享服务;为省河长办提供丰富的信息汇总、查询、统计、分析服务,促进相关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与信息化,为全省河长制信息化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

    三是积极推进全省各级河长制信息平台建设。2018年7月我省出台了《四川省河长制湖长制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技术指南》以及《四川省河长制湖长制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指导意见》指导我省各级建立河长制信息平台工作。2018年省河长办委托相关单位编制了《四川省河长制信息平台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2018年8月顺利通过了专家评审。我省现河长制信息化平台已经和智慧水利项目进行整合,现正按照程序开展招投标工作。

    为争取我省河长制信息平台建设资金,省河长制办公室积极向省政府电子政务处、财政厅、发改委进行汇报,积极争取资金,同时积极统筹协调厅内部资金确保信息平台有序推进。

    三、关于“加快河长制信息化工作的标准推进,为全面推行河长制信息化提供保障”的建议

    为加快我省河长制信息化建设,规范基础数据库建库,便于后续数据管理更新、数据共享交换,我省从2018年起开展了相关标准规范编制工作。在遵循水利部和长江委相关标准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四川省河长制实际情况,组织人员对地方标准进行了修改调整,主体对象和字段结构跟部里的标准保持一致,局部保留了地方特色。2018年10月由四川省河长办牵头组织水利、测绘专家对相关标准进行评审,现《四川省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数字线划专用图生产指南》、《四川省河长制湖长制基础数据表结构与标识符》和《四川省河长制湖长制信息化平台河湖数据标识码编码指南》已经通过评审,并印发全省各地。

    目前,我厅正在编制《四川省河长制湖长制基础数据访问与共享服务技术规范》《四川省河长制湖长制基础信息共享平台用户权限管理办法》和《四川省河长制湖长制基础信息共享平台使用手册》等。下一步还将根据工作需要和项目建设,进一步补充完善相关标准规范。

    四、关于“充分发挥基础通信运营商优势,助力河湖长制信息化建设”的建议

    四川省河长制信息平台是以省政务云为基础、河湖信息系统为核心的省级基础性综合信息平台,要实现河长制基础数据、业务数据向上与国家平台对接,省级各部门通过省政务云互通共享,向下与各地市(州)互联互通,必须加强与通信运营商的合作,在《四川省河长制信息平台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已经充分考虑了与通信运营企业的合作。目前,我厅和已经建成河长制信息平台的南充、绵阳、广元等市联系,了解平台的使用情况,听取河长制信息平台建议,下一步将组织相关市州召开我省河长制信息平台研讨会,听取河长制平台的相关意见建议。

    希望您今后继续给予关注,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与我们共同促进我省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迈上新台阶。

    四川省水利厅

    2019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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