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0782号提案答复的函

  • 2019年10月17日 16时23分
  • 来源: 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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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杨文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凉山州土壤污染防治的建议》(第0782号提案)收悉。经征求财政厅、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等部门意见,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土壤污染防治,凉山州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在土壤环境基础调查、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土壤环境监管等方面积极探索,取得一定成效,但凉山面临的土壤污染整体形势仍很严峻,治理修复任务重、资金缺口大、环境监管能力不足等问题十分突出。下一步,我们将认真研究您提出的3项工作建议,针对凉山土壤污染防治的重点、特点和难点问题,继续支持和指导凉山州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全力推进凉山州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一、关于加强对土壤修复治理财政资金投入建议

    “十三五”以来,国家和省加大对土壤污染防治资金支持力度,2016年以来,中央土壤专项资金共安排我省13亿元左右,省级土壤专项资金安排约3亿元。截至目前,凉山州已入省级土壤污染项目库项目5个,已落实资金6200万元,包括农用地、污染场地治理修复和风险管控等。下一步将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快全省土壤项目库建设,支持凉山州积极申报土壤项目,鼓励凉山设立土壤污染治理专项资金,根据凉山州污染现状及入库项目情况,加大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二是充分发挥市场作用,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吸引更多的企业和社会资本参与凉山州土壤污染防治;三是科技厅、财政厅、生态环境厅等部门继续整合优化科技计划项目,充分利用我省科研院所和高校数量较多、研发实力较强的优势,大力支持开展土壤治理与复合修复等关键技术研究,以及先进适用设施、设备和材料研发,比选形成一批易推广、成本低、效果好的适用技术用于凉山州土壤污染治理;四是财政厅、生态环境厅等部门研究出台相关激励政策,多方面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凉山州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不断提升凉山州土壤污染防治水平。

    二、关于推动土壤治理与修复建议

    2018年3月,我省出台《四川省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将土壤环境调查评估、农用地和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治理修复、废弃矿山整治、工业企业土壤污染防治等列为重点内容,提出加大环保政策和资金倾斜力度的措施。同年,凉山州出台《凉山州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明确了凉山州土壤污染治理修复的总体目标、重点任务、部门分工和保障措施等内容。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安排,2018年以来,凉山州完成了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基础信息采集、土壤风险源排查、饮用水源地和废弃矿山以及工业园区等重点区域土壤状况评估、土壤重点监管单位土壤隐患排查和自行监测等工作,基本摸清了凉山州土壤风险源分布情况和部分区域土壤污染状况,为实施农用地、污染地块、废弃矿山以及存在污染的历史遗留区域土壤治理与修复提供了依据和支撑。下一步将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全面完成凉山州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摸清全州污染场地分布及污染状况,对符合申报财政资金项目条件的,鼓励当地积极申报土壤专项资金项目,争取国家和省级土壤专项资金开展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与治理修复;二是加大对凉山州的政策支持和技术指导,加大对污染场地土壤调查评估、风险管控与治理修复、土壤重点企业监管、废弃矿山整治等方面的政策扶持和技术指导,提升地方土壤污染监管水平,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工作。

    三、关于强化土壤环境监管建议

    近年来,我省先后出台《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四川省工作方案》《四川省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四川省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和《四川省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强化污染地块、农用地、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明确将土壤污染防治列入环境执法重要内容,强化土壤监管执法和监测能力建设。凉山州按照全省要求,加强土壤环境日常监管执法,州监测站土壤能力建设项目进入省级土壤项目库,积极组织基层环保人员参加全省各类土壤污染防治培训,提升基层土壤管理水平。下一步将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强化土壤环境监管执法力度,严格执行《土壤污染防治法》和我省三个管理办法,开展土壤专项环境执法,严厉打击各类土壤违法行为;二是加大对凉山州土壤污染防治培训,组织国内省内专家到凉山培训指导,重点对基层生态环境管理技术人员培训;三是加强对凉山土壤监管能力建设支持,鼓励各县(市)申报土壤能力建设和有关园区申报预警能力建设项目,提升凉山州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土壤环境监管能力装备水平。

    感谢您对我省和凉山州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关心!希望您继续支持和关注,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2019年4月30日

    (联系人:生态环境厅土壤处 陈晓涛联系电话:028—80589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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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0782号提案答复的函

  • 2019年10月17日 16时23分
  • 来源: 生态环境厅
  • 杨文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凉山州土壤污染防治的建议》(第0782号提案)收悉。经征求财政厅、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等部门意见,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土壤污染防治,凉山州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在土壤环境基础调查、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土壤环境监管等方面积极探索,取得一定成效,但凉山面临的土壤污染整体形势仍很严峻,治理修复任务重、资金缺口大、环境监管能力不足等问题十分突出。下一步,我们将认真研究您提出的3项工作建议,针对凉山土壤污染防治的重点、特点和难点问题,继续支持和指导凉山州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全力推进凉山州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一、关于加强对土壤修复治理财政资金投入建议

    “十三五”以来,国家和省加大对土壤污染防治资金支持力度,2016年以来,中央土壤专项资金共安排我省13亿元左右,省级土壤专项资金安排约3亿元。截至目前,凉山州已入省级土壤污染项目库项目5个,已落实资金6200万元,包括农用地、污染场地治理修复和风险管控等。下一步将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快全省土壤项目库建设,支持凉山州积极申报土壤项目,鼓励凉山设立土壤污染治理专项资金,根据凉山州污染现状及入库项目情况,加大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二是充分发挥市场作用,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吸引更多的企业和社会资本参与凉山州土壤污染防治;三是科技厅、财政厅、生态环境厅等部门继续整合优化科技计划项目,充分利用我省科研院所和高校数量较多、研发实力较强的优势,大力支持开展土壤治理与复合修复等关键技术研究,以及先进适用设施、设备和材料研发,比选形成一批易推广、成本低、效果好的适用技术用于凉山州土壤污染治理;四是财政厅、生态环境厅等部门研究出台相关激励政策,多方面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凉山州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不断提升凉山州土壤污染防治水平。

    二、关于推动土壤治理与修复建议

    2018年3月,我省出台《四川省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将土壤环境调查评估、农用地和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治理修复、废弃矿山整治、工业企业土壤污染防治等列为重点内容,提出加大环保政策和资金倾斜力度的措施。同年,凉山州出台《凉山州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明确了凉山州土壤污染治理修复的总体目标、重点任务、部门分工和保障措施等内容。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安排,2018年以来,凉山州完成了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基础信息采集、土壤风险源排查、饮用水源地和废弃矿山以及工业园区等重点区域土壤状况评估、土壤重点监管单位土壤隐患排查和自行监测等工作,基本摸清了凉山州土壤风险源分布情况和部分区域土壤污染状况,为实施农用地、污染地块、废弃矿山以及存在污染的历史遗留区域土壤治理与修复提供了依据和支撑。下一步将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全面完成凉山州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摸清全州污染场地分布及污染状况,对符合申报财政资金项目条件的,鼓励当地积极申报土壤专项资金项目,争取国家和省级土壤专项资金开展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与治理修复;二是加大对凉山州的政策支持和技术指导,加大对污染场地土壤调查评估、风险管控与治理修复、土壤重点企业监管、废弃矿山整治等方面的政策扶持和技术指导,提升地方土壤污染监管水平,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工作。

    三、关于强化土壤环境监管建议

    近年来,我省先后出台《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四川省工作方案》《四川省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四川省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和《四川省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强化污染地块、农用地、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明确将土壤污染防治列入环境执法重要内容,强化土壤监管执法和监测能力建设。凉山州按照全省要求,加强土壤环境日常监管执法,州监测站土壤能力建设项目进入省级土壤项目库,积极组织基层环保人员参加全省各类土壤污染防治培训,提升基层土壤管理水平。下一步将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强化土壤环境监管执法力度,严格执行《土壤污染防治法》和我省三个管理办法,开展土壤专项环境执法,严厉打击各类土壤违法行为;二是加大对凉山州土壤污染防治培训,组织国内省内专家到凉山培训指导,重点对基层生态环境管理技术人员培训;三是加强对凉山土壤监管能力建设支持,鼓励各县(市)申报土壤能力建设和有关园区申报预警能力建设项目,提升凉山州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土壤环境监管能力装备水平。

    感谢您对我省和凉山州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关心!希望您继续支持和关注,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2019年4月30日

    (联系人:生态环境厅土壤处 陈晓涛联系电话:028—80589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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