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水利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0378号提案答复的函
2018年05月29日      来源: 四川省水利厅       【字体:

  关于加强对黑龙滩水库及引水渠流域管控,确保群众饮用水源安全的建议

第0378号

黑龙滩水库始建于1970年,是都江堰灌区经引蓄灌溉和城市工业、生活供水为主,兼顾旅游、水产、防洪、发电、水产养殖等多功能的大型水利工程,水库引水渠(河)起于都江堰宝瓶口,途经走马河、徐堰河(柏条河)、府河、总干渠、新南干渠、引水渠进入黑龙滩水库,全长173.6公里。近年来,由于政府和相关部门多次的调研整改,整个引水渠环境保护及污染情况与多年前相比有所好转,加强了水环境保护工作,沿渠(河)生产、养殖及采(洗)沙污染项目多数已关闭,多数排污口已被封堵,污染排放总量减少,引水污染程度总体呈下降态势。

一、存在的问题

目前经实地调研,发现造成水环境污染的原因主要是:一是府河、总干渠成华区、金牛区段城镇居民生活污水和垃圾入渠,破坏了周边群众的生活环境和水源,一些居民居住密集区、农家乐区域的渠段污染尤其严重。二是府河、总干渠成华区、金牛区段沿渠的建筑废渣露天堆放。三是新南干渠龙泉驿区、双流区段散户生活污水直排严重。四是府河、总干渠成华区、金牛区段汇入的部分自然河流排污情况有待进一步治理。

二、建议

1、统筹建立协调联动机制。由省河长办协调东风渠流域的成都市、眉山市建立河长联席会议,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实施奖惩制度,相互配合,共同治理;由省政府加大对流域周边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污染治理和生态补偿的投入力度;

2、增建引水渠水质监测站。在现有监测站的基础上,尽快在东风渠近170公里的渠道的区(县)交界处设置水质监测站,把东风渠的水质保护工作内入区(县)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3、推动巡查监管常态化。完善常态化巡查监管机制,将河渠沿线保洁、河道清淤、排污口巡查、设施维护与道路保洁等日常工作纳入城乡环境常态工作,建立问题发现、反馈、快速处置的工作机制,确保东风渠水质保护纳入常态化管理。

4、加强对沿渠生活污水的治理。对沿渠污水管网配套区域,采取生活污水截入市政污水管道,经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的方法;对不配套区域采取由新建污水收集处理设施进行污水处理后达标排放的方法。重点对府河和总干渠沿渠居民居住密集区域设立沿渠隔离设施。

5、加强对畜禽养殖污染源的治理。科学规划养殖产业布局,限期关闭或整改禁养区畜禽养殖场,大力推广污染防治技术和支持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建立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长效监管机制,并形成长期长效监管机制。

B类

四川省水利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0378号提案答复的函

(川水办理〔2018〕21号)

陈宏斌委员:

您在省政协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对黑龙滩水库及引水渠流域管控,确保群众饮用水源安全的建议》(第0378号提案)收悉。我厅高度重视,积极与相关市政府和灌区管理单位协商办理。现就提案答复如下:

一、提案所列水环境污染问题

(一)府河、总干渠成华区、金牛区生活污水和垃圾入渠的问题。

经东风渠管理处对管辖内实地调查,府河段入河排污口以及总干渠成华区、金牛区段入河排污口,成都市人民政府已采取截污、建设污水收集管网等多种举措,加强对市区内水环境治理工作,现基本已无污水和垃圾入渠。下阶段,成都市人民政府将继续加大对排水管网建设力度,促进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向农村覆盖;开展中心城区老旧院落雨污水分流及排水管网病害整治,完善日常巡查、污水厂网维护、卫生保洁等长效管护机制;督促基层河长加强巡查工作,建立问题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及时反馈的工作机制;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整治排污行为。

(二)府河、总干渠成华区、金牛区段沿渠建筑废渣露天堆放的问题。

目前府河、总干渠成华区、金牛区沿渠存在个别偷倒建渣及涉水工程施工期间建渣堆放问题,东风渠管理处已督促建设单位对沿渠堆放建渣进行清理,并告知当地政府采取相关措施禁止往渠内偷倒建渣。

(三)新南干渠龙泉驿区、双流区段生活污水直排严重的问题。

据东风渠管理处调查,新南干渠天府新区段现有排污口5处,因农户生活污水无统一的排污管网收集,向渠道内存在少量排放污水。2017年8月,东风渠配合龙泉驿区河长办、水务局对总干渠系的排污口进行了整治,共封堵排污口172个,安装中国罐处理生活用水24个。沿渠河长办分渠段通过招标组建专业队伍,打捞渠道内漂浮物以及桥墩上的垃圾。天府新区管委会也加强了辖区内的水环境治理,关停拆迁了渠道两岸的直排养殖场,在一些农户聚居区设置了垃圾收集池,并组织专人对渠道两岸和渠内的垃圾进行打捞清理,使新南干渠水环境得到较大改善。

(四)府河、总干渠成华区、金牛区段部分自然河流污水汇入的问题。

据东风渠管理处日常巡查记录,府河、总干渠成华区、金牛区段,逢暴雨时存在部分污水和排水沟沉积的垃圾、淤泥和雨水汇入渠内问题。成都市政府已采取漂浮物打捞、河岸垃圾清理、河内淤泥清除的清河行动整治河渠。下一步将结合河长制工作部署加大实施力度,确保河渠基本实现无集中漂浮物、岸存垃圾、淤泥堆积、污水直排等问题。

二、全省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

针对全国水污染严重、河道长时间没有清淤整治、企业违法排污、农业面源污染严重等现象。2016年12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要从根本上解决水污染、维护河湖健康,保障国家水安全。

(一)我省河长制开展的主要工作

1.制定河长制工作方案。2016年初四川省出台了河长制实施方案,印发了《四川省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方案》,制定了2017推进目标和到2020年的实施目标。按照依法管护、党政领导、属地管理、谁污染谁负责谁治理、层级考核、分类施策的原则;明确了省直有关部门在河长制“六大任务”中的45条责任分工。

2.建立了河长制责任体系。落实了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河长责任体系,省级成立了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以块为主、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建立了省、市、县、乡、村五级河(段)长、湖长管理体系,逐级逐段落实河长,明确各级各河(段)河长职责。在全省21个市(州)、183个县(市、区)全部设立河长制办公室。共设立各级河(段)长83443名(含总河长及部分湖、库长),其中,省级河长21名,市级河长1062名,县级河段长8313名,乡级河段长25106名,村级河段长48941名,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自上而下、全面覆盖”的河长体系。按照《四川省开展2017年清河、护案、净水、保水四项行动的指导意见》开展相关工作。

3.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按照《四川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督导检查制度(暂行)》,各级河长全面开展督导检查。省委督查室和省河长制办公室多次开展暗访抽查,对各地推进河长制工作和水环境污染信访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采取下发问题事项提示单、问题整改督办通知、现场督导等方式,一对一督办,限期整改。

4.相关工作逐步落实。一是正在建立“一河一档”。建立了《四川河湖名录库》,全省河湖名录体系基本形成。河湖基本数据档案正在逐步完善。二是正在编制“一河一策”。制定了我省10大主要河流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的编制大纲。编制完成10大主要河流省级方案。按照年度“4张清单”同步拟定了其他河流《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三是信息系统正在建设。确定了全省2816条50km2以上和纳入河长制管理的50km2以下河流的位置、名称和普查代码,建立了涵盖河流里程桩、河(段)长、水功能区、规模以上排污口、水文测站等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

(二)取得成效

1.河湖管理保护体系基本形成。全省将河长制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形成各部门密切配合、上下游协调联动、全社会广泛参与的河湖管理保护工作格局。

2.主要河流水质明显改善。2017年,我省87个地表水国考断面有68个断面达到Ⅲ类及以上水质,满足国家考核目标要求;劣Ⅴ类水质断面2个,占比2.3%,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任务目标。与基准年2014年相比,水质改善断面28个,其中劣Ⅴ类提升到Ⅲ类1个、Ⅳ类4个、Ⅴ类1个,Ⅴ类提升到Ⅳ类3个,Ⅳ类提升到Ⅲ类5个,Ⅲ类提升到Ⅱ类10个,Ⅱ类提升到Ⅰ类4个。特定因子目标提前达到国家考核目标要求的断面4个。

3.水污染治理成效明显。完成179家企业清洁化改造;开工建设62家省级及以上工业集聚区污水处理设施;划定禁养区数量5828个,关闭或搬迁2528家规模化养殖场区;完成1979个村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国家挂牌督办的99条城市黑臭水体完成整治70条;长江经济带饮用水水源地环保执法专项行动排查出的120个水环境问题已全部整治。

三、提案建议的采纳和处理情况

(一)关于“统筹建立协调联动机制”的建议

目前,成都市、德阳市、眉山市、雅安市、资阳市、阿坝州等六市(州)签订了《建立岷江沱江河长制管理协调机制联动推进流域水生态治理保护合作协议》,通过统筹流域综合项目、共享水质监测信息、建立协同应急处置机制和联席会商机制等措施,统筹规划跨市州岷江、沱江流域水生态综合治理和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一批流域综合治理的重大环境治理项目,积极探索流域统一规划、同步治理、共同管护的新模式。

省河长办将着力建立和完善跨界河流联防联控机制,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治理工作,对照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和年度河长制4张清单,加大对地方各级河(段)长的检查和考核力度,督促落实属地责任和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关于“增建引水渠水质监测站”的建议

东风渠管理处于2015年印发了《关于开展河道表观水质观测工作的通知》,分别在都江堰聚源枢纽闸,郫县两河口枢纽闸、团结渠枢纽闸、罗家桥电站进水闸、柏条河水六厂排污口下游,渠首石提堰枢纽闸、总干进水口枢纽闸,金牛梁江堰节制闸,成华南北枢纽闸,龙泉十陵节制闸、团结枢纽闸,双流罗家河坝枢纽闸等6个管理站设置水质观测点。眉山市人民政府在龙泉水厂取水口、十陵与成华站交界处、罗家河节制闸三处建设了监测站。下一步,将结合各监测点实际监测结果和需要,合理增设水质监测点和监测设施设备。

(三)关于“推动巡查监管常态化”的建议

东风渠管理处已出台《四川省都江堰东风渠管理处水政执法巡查制度》,要求各管理站,各级水政监察队伍应根据实际和工作需要不定期开展巡查,水利综合监察大队巡查每月不得少于1次,各管理站水政监察人员对重点范围的巡查每月不得少于2次。成都市人民政府下步将完善河长制制度建设,实现河长制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和规范化;督促基层河长加强巡查工作,建立问题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及时反馈工作机制,促进巡查监管常态化。

(四)关于“加强对沿渠生活污水的治理”的建议

成都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实施“成都治水十条”推进重拳治水工作方案》,采取截污、河道清淤、河道配水、关闭养殖场、关闭违法排污企业、建设污水收集管网等多种举措,加强包括东风渠上游河渠在内的水环境治理工作。已新建污水管网300公里,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5万吨/日;完成4个工业园区排污设施整改;全市15个水质预警自动站项目完成7个;关闭、规范整治“散乱污”企业、洗车场餐饮店铺、农贸市场、洗砂场、搅拌站、农家乐22639家;整治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53段。有序推进徐堰河、柏条河饮用水水源通道排污治理。对都江堰市、郫都区行政区域内汇入徐堰河、柏条河的污染排口全面实施综合治理。目前,郫都区、都江堰市已开工,都江堰市柏条河徐堰河流域下河排水口已完成部分重污染点位污水治理和非工程治理措施,其中天马敬老院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基础部分和蓄水池已完成建设,城区观景路段下穿管道正在施工建设完成40米管道敷设。

(五)关于“加强对畜禽养殖污染源的治理”的建议

2017年4月眉山市人民政府印发了《眉山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在禁养区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小区)的,由市、县(区)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拒不停止违法行为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报同级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关闭。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仁寿县人民政府划定黑龙滩镇行政区域全域禁养。目前,黑龙滩禁养区内关闭搬迁畜禽养殖场(小区、户)285个。成都市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养殖场1156家,关闭或规范整治适养区养殖场1720家、屠宰场70家。同时成都市人民政府,建立府河、江安河、杨柳河等7条重点流域水环境治理与管护联席会议制度,已治理2993家禽养殖场。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1.深入推进河(湖)长制工作。继续完善河长制各项制度,使全省工作衔接更顺畅、发展更平衡。深入开展河段巡河和清河、护岸、净水、保水四项行动。抓好全面建立湖长制工作,并把水库、湿地纳入湖长制工作范围。建立健全联防联控机制,逐步形成各部门各区域共抓共管共治的保护合力。

2.加强水资源、河湖水域岸线保护。加快完成县级水功能区划定,加强水功能区水质监测。整治长江经济带县级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积极开展10大主要河流河道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强化城市规划蓝线管理,开展长江岸线保护和利用专项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

3.着力开展水污染、水环境治理工作。以沱江为重点,大力开展水污染治理,带动全省各个流域全面实施严重污染水体整治行动。强力推进重点行业企业涉磷污染源专项整治,加快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全方位推进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加快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启动县级主城区黑臭水体整治。开展入河排污口专项整治,切实改善水功能区水质,有效保护水资源。

4.大力实施水生态修复工程。实施10大主要河流流域带状防护林廊道和林水相依风光廊道建设。实施湿地保护修复工程,推进湿地网络体系建设。加强水土保持监测,实施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开展水利水电项目生态流量专项整治行动,加强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监管。

5.加强执法监督、健全保障体系。着力完善跨界河流联防联控机制,积极推动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立法,严厉打击涉河湖违法行为。加大河长制工作宣传力度,进一步明晰各级河(湖)长的责权,分步推进河湖管理信息化,在2018年内基本建成河长制工作信息平台。

衷心感谢陈委员对河长制工作的关心、关注,诚盼在今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余佳俊 电话:18228564259)

四川省水利厅

2018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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