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水利厅关于省十二届政协一次会议第0344号提案答复的函
2018年05月29日      来源: 四川省水利厅       【字体:

  关于给予河长制“一河一策”项目资金补助的建议

第0344号

按照省、市河长制工作的安排部署,我区河长制工作在2017年已自上而下组建了区、镇两级河长制组织领导机构及办公机构。出台了一系列河长制工作方案和工作制度,编制完成了17条河流一河一策管护方案。

一、基本情况

雁江区境内河流均属长江水域,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17条,因受沿线生产生活污染和境外输入性污染影响(17条主要河流中,9条河流发源于雁江境外),全区河流普遍水质较差,以Ⅳ、Ⅴ类水居多。根据每条河流实际,编制了17条河流的“一河一策”管护方案,并经专家评审、区政府常务、区委常委会会审议通过,已于2017年12月28日全部印发。“一河一策”管护方案工程措施分为河道疏浚、污水处理厂建设、水生态修复、环境卫生整治、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等五大类,预计项目总投资约280亿元。

二、区级财政情况

按照省、市河长制工作要求和我区“一河一策”工作方案,2020年河流要全部达到三类水质。2018年将全面启动河长综合治理工程措施,主要包括河道疏浚、污水处理厂、河面清漂、种养殖业污染治理、水生态综合治理等工程性治理项目102个,需投入92亿元。

随着刚性支出增加,政策性增支因素增多,民生方面区级投入和配套逐年增加,加之我区推进城东新区建设投入,导致财政收支矛盾日益突出,缺口资金逐年增加,财政越来越困难。2018年我区预算总财力为24.7亿元,实际保障支出约需55亿元左右,缺口资金较大,财政运转极为困难。

三、建议意见

鉴于区级财政困难,要全面启动“一河一策”项目实施难度较大,建议如下:

(一)建议省上安排一定项目和资金专项用于“一河一策”项目实施。

(二)建议省财政部门安排一定预算,对区本级实施“一河一策”有关项目进行补助。

(三)建议省水务、环保、发改等部门在安排项目资金时统筹考虑,将尽量多的项目纳入“一河一策”项目的大盘子中来。

(四)建议省政府及相关部门研究出台一系列的贴息、融资等方面的政策支持,有力推动项目建设。

B类

四川省水利厅关于省十二届政协一次会议第0344号提案答复的函

川水办理〔2018〕23号

宋良华委员:

感谢您对河长制工作的关心和关注!您提出的《关于给予河长制“一河一策”项目资金补助的建议》(第0344号)由省政府督查室交由我厅主办。我厅高度重视,并根据您的建议内容,征求了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环境保护厅等省级相关部门的意见。现答复如下:

我省全面推行河长制以来,全面贯彻中央、省决策部署,深入推进河流治理,根据不同河道的功能定位,统筹考虑灌溉防洪排涝、水资源条件、环境承载能力、生态需求和环境安全等方面要求,科学编制了沱江“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这是全面落实“河长制”、实现依法治水管水、科学治理河道的重要措施,对今后引领河道有效保护、系统治理、最终形成完善的河道治理与保护体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我们将认真履行省河长制办公室统筹、指导、协调、督导和考核职能,督促沱江各级河(段)长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推进“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各项任务的实施和完成。

省发展改革委表示:对于各地“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中的项目,只要符合国家和我省安排项目的专项规划和资金投向,发展改革委都将积极予以支持。

环境保护厅表示:根据原环境保护部、财政部的相关要求,我省在安排中央、省两级水污染防治资金时,均按照《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提出的目标任务,突出重点,用好资金,将专项资金集中用于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地下水污染防治等项目,建议地方在编制“一河一策”项目时,注意与这几点建设内容相结合。

财政厅表示:将不断加大对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水污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等方面的投入,推动各地按照“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做好河流治理保护工作。

一是加大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投入。从2018年开始,我省还将实施《四川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通过试点先行、示范带动、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方式,对水环境污染较严重的长江干流四川段、金沙江、沱江、岷江、嘉陵江等五大重点流域范围内的农村生活污水进行有效处理。省财政连续5年,每年安排以奖代补资金2亿元,根据试点示范工作推进情况,给予实施绩效较好的县(市、区)人民政府资金奖补支持。

市县人民政府是城乡污水治理的责任主体,建议各地要切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健全完善项目资金管理的统筹协调机制,加强项目资金对接,加快项目实施。同时,建立健全污水处理收费制度,创新资金筹措方式,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营运主体企业化、运行管理市场化的建设营运格局。促进污水处理设施在重点流域、重点区域的全覆盖,推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有效改善城乡人居环境。

二是加大环保专项资金投入。近三年,中省财政共分配下达资阳市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1.7亿元,为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了必要的财力保障。资金主要用于流域沿岸(水质考核控制单元)的水环境综合治理,包括污水和垃圾收集处置、农村面源污染治理、饮用水源地保护等。下一步,建议雁江区结合自身实际,抓紧编制并申报水环境综合治理方案,继续争取中央和省级环保专项资金支持。我厅将配合环保厅,在同等条件下给予适当倾斜。

三是加快推进PPP模式推进畜禽粪污综合利用试点。财政厅将继续安排专项资金支持更多的试点县开展PPP模式推进畜禽粪污综合利用试点。同时,鼓励和支持各地统筹用好各项产业扶持政策,培育壮大第三方治理企业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大力推行畜禽粪污处理专业化社会化全程服务,深化完善畜禽粪污综合利用PPP模式,健全管理制度,规范操作程序,强化监管考核,加快探索畜禽粪污综合利用机制新路径。“一河一策”是实施河流保护治理的工作方式,突出针对每条河流实际情况实施不同的整治项目。在具体整治项目资金来源上看,已在省级财政安排的相关资金中予以安排。因此,建议雁江区统筹好上级补助资金和本级财力,做好河流治理保护工作。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对我们工作予以更多的支持。

四川省水利厅

2018年5月29日

(联系人:晏锦松 联系电话:028 873118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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