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公安厅对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0950号提案答复的函

  • 2018年08月21日 17时59分
  • 来源: 四川省公安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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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川公函〔2018〕149号

      四川省公安厅对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0950号提案答复的函

      尼麦委员: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偏远乡镇地区消防工作的建议》(第0950号提案)收悉。我厅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结合实际进行办理落实,现答复如下。

      一、近年来采取的工作措施

      (一)推动政府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以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为主线,建立健全消防工作组织,加强消防工作领导。推动省、市、县、乡镇四级政府每年召开消防工作会议,层层签订消防工作责任书,开展消防工作考核,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把乡镇消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内容。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消防工作考核办法,量化细化各级政府及行业部门在乡镇消防工作中的责任,推动纳入地方目标责任考核、政务督查内容。严格火灾事故责任追究,对因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火灾防控措施不到位引发亡人或较大以上火灾的,依法依规启动问责机制,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乡镇、街道领导干部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二)加强城乡消防规划编制修订。立足顶层设计,加强消防规划统筹管理。2014年10月,在全国率先提请省政府出台《四川省消防规划管理规定》,从总体要求、编制模式、强制性内容监督检查等方面填补了编制、执行和监管消防规划等诸多法域空白,为落实消防规划编制实施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提高公共消防安全水平提供了有力的法制支撑。2016年12月,提请省政府颁布实施《四川省“十三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以消防规划编制和基础设施建设为主线,全力推进城市枢纽、农村社区、藏区消防建设,从政策、经费、物资等方面,保障全省消防事业可持续发展。目前,全省市、县两级及全国重点镇已全部完成消防规划编制修订,1474个其他建制镇、1120个乡已完成消防规划(消防专篇)编制修订。

      (三)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以网格化管理工作为切入点,联合综治部门将消防网格化管理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台并作为重要组成内容,狠抓基层消防管理工作。2017年7月,公安厅会同省综治办出台《关于组织网格员协助开展消防工作的通知》,组织全省10万余名网格管理员全面开展网格内的防火巡查和消防宣传工作,切实发挥一线网格管理员入户巡查和宣传的“主力军”作用,最大限度的延伸消防工作末端触角。2018年1月,完成四川省消防网格化管理服务信息平台研发,利用信息化手段推动消防网格化管理工作常态化、实体化运行。制定各级以奖代补实施办法,采用省、市、县三级财政出资以奖代补的方式对消防网格化管理先进基层单位、优秀消防网格管理员进行补贴奖励,最大限度地激发基层组织和网格管理员开展消防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打牢基层消防工作基础注入新的活力。

      (四)筑牢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基础。着力破解公安消防机构警力不足的实际困难,切实发挥公安派出所作为最基层公安队伍的警力优势。2015年8月,公安厅印发了《四川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工作规定》,对我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的范围、内容、程序以及相关配套法律文书等进行了规范。各地公安机关将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纳入绩效考评、等级评定等考核内容,促进工作执行落实。通过集中授课、上门培训、现场讲示等方式,对辖区公安派出所开展消防业务指导培训,全面提升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执法能力水平和火灾扑救技能。

      (五)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力量建设。逐步发展壮大基层多种形式的灭火救援力量,2015年8月,提请省政府出台《深化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展意见》,从职责关系、建设管理、保障措施等方面提出了明确的职责、目标、要求和措施,为全省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和制度保障。截止目前,已在全省建立371个乡镇专职消防队和86个企业专职消防队。同时,大力加强微型消防站建设,积极引导和规范志愿消防队伍发展,组织在全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社区、公安派出所、工业园区建成20700余个微型消防站。注重工作指导,先后出台《四川省微型消防站建设指导意见》《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和《微型消防站联勤联训工作指导意见》等规范性文件,编发了《微型消防站指导手册(试行)》。通过建设“有人员、有器材、有战斗力”的微型消防站,进一步整合多种形式消防力量,以救早、灭小和“3分钟到场”扑救初起火灾为目标,着力提高社会火灾防控整体水平,成效明显。

      二、下步工作

      就进一步加强乡镇消防工作,公安厅将从以下方面强化推动落实。

      (一)推动加强政府领导。认真贯彻国务院《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推动省政府出台《四川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指导各级进一步细化乡镇政府消防工作职责和任务,破解责任不清不明、落实不到位等体制性、机制性难题。

      (二)加强消防规划编制修订与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结合中央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决策部署,解决基层基础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根据城乡整体规划完成消防规划的编(修)订,推动将城乡消防规划纳入“多规合一”。补齐市政消火栓等消防水源设施欠账,重点推进缺水地区、农村地区、藏区消防水源建设。

      (三)夯实基层消防基础。指导乡镇(街道)健全消防工作组织机构,设置消防办公室,明确专兼职工作人员,完善工作运行机制,进一步明确细化公安派出所工作职责,建立健全考评机制,加大对村居民住宅、“九小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力度。深化消防网格化管理工作,落实“以奖代补”配套资金,完善工作运行机制。

      (四)强化多种形式消防力量与乡镇消防装备建设。积极推动小型消防站建设,探索流动消防站建设,抓好专职消防队员征召与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省、市、县三级积极争取专项资金,为偏远乡镇地区配备消防水带、水枪、手抬机动泵、手提式灭火器以及个人防护装备等适应乡镇、农村火灾特点的消防器材装备,组织乡镇专职消防队、农村义务消防队开展经常性训练、演练,提高火灾防御自救能力。

      (五)深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加强基层党政领导、行业部门、村(居)“两委”负责人、网格管理员、微型消防站站长等人群消防培训,培养更多的消防安全“明白人”。通过“村村通”广播工程、“坝坝电影”巡回展播、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平台等形式新颖、内容丰富的宣传手段,以喜闻乐见的形式使消防安全知识深入乡镇农村一线。

      消防安全工作贵在持之以恒。我厅将充分吸收您提出的建议和意见,认真总结经验,持续推进乡镇消防工作,扎实做好各项消防安全工作,为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做出更大的贡献!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四川省公安厅

      2018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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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年08月21日 17时59分
  • 来源: 四川省公安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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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川公函〔2018〕149号

      四川省公安厅对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0950号提案答复的函

      尼麦委员: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偏远乡镇地区消防工作的建议》(第0950号提案)收悉。我厅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结合实际进行办理落实,现答复如下。

      一、近年来采取的工作措施

      (一)推动政府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以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为主线,建立健全消防工作组织,加强消防工作领导。推动省、市、县、乡镇四级政府每年召开消防工作会议,层层签订消防工作责任书,开展消防工作考核,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把乡镇消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内容。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消防工作考核办法,量化细化各级政府及行业部门在乡镇消防工作中的责任,推动纳入地方目标责任考核、政务督查内容。严格火灾事故责任追究,对因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火灾防控措施不到位引发亡人或较大以上火灾的,依法依规启动问责机制,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乡镇、街道领导干部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二)加强城乡消防规划编制修订。立足顶层设计,加强消防规划统筹管理。2014年10月,在全国率先提请省政府出台《四川省消防规划管理规定》,从总体要求、编制模式、强制性内容监督检查等方面填补了编制、执行和监管消防规划等诸多法域空白,为落实消防规划编制实施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提高公共消防安全水平提供了有力的法制支撑。2016年12月,提请省政府颁布实施《四川省“十三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以消防规划编制和基础设施建设为主线,全力推进城市枢纽、农村社区、藏区消防建设,从政策、经费、物资等方面,保障全省消防事业可持续发展。目前,全省市、县两级及全国重点镇已全部完成消防规划编制修订,1474个其他建制镇、1120个乡已完成消防规划(消防专篇)编制修订。

      (三)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以网格化管理工作为切入点,联合综治部门将消防网格化管理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台并作为重要组成内容,狠抓基层消防管理工作。2017年7月,公安厅会同省综治办出台《关于组织网格员协助开展消防工作的通知》,组织全省10万余名网格管理员全面开展网格内的防火巡查和消防宣传工作,切实发挥一线网格管理员入户巡查和宣传的“主力军”作用,最大限度的延伸消防工作末端触角。2018年1月,完成四川省消防网格化管理服务信息平台研发,利用信息化手段推动消防网格化管理工作常态化、实体化运行。制定各级以奖代补实施办法,采用省、市、县三级财政出资以奖代补的方式对消防网格化管理先进基层单位、优秀消防网格管理员进行补贴奖励,最大限度地激发基层组织和网格管理员开展消防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打牢基层消防工作基础注入新的活力。

      (四)筑牢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基础。着力破解公安消防机构警力不足的实际困难,切实发挥公安派出所作为最基层公安队伍的警力优势。2015年8月,公安厅印发了《四川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工作规定》,对我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的范围、内容、程序以及相关配套法律文书等进行了规范。各地公安机关将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纳入绩效考评、等级评定等考核内容,促进工作执行落实。通过集中授课、上门培训、现场讲示等方式,对辖区公安派出所开展消防业务指导培训,全面提升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执法能力水平和火灾扑救技能。

      (五)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力量建设。逐步发展壮大基层多种形式的灭火救援力量,2015年8月,提请省政府出台《深化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展意见》,从职责关系、建设管理、保障措施等方面提出了明确的职责、目标、要求和措施,为全省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和制度保障。截止目前,已在全省建立371个乡镇专职消防队和86个企业专职消防队。同时,大力加强微型消防站建设,积极引导和规范志愿消防队伍发展,组织在全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社区、公安派出所、工业园区建成20700余个微型消防站。注重工作指导,先后出台《四川省微型消防站建设指导意见》《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和《微型消防站联勤联训工作指导意见》等规范性文件,编发了《微型消防站指导手册(试行)》。通过建设“有人员、有器材、有战斗力”的微型消防站,进一步整合多种形式消防力量,以救早、灭小和“3分钟到场”扑救初起火灾为目标,着力提高社会火灾防控整体水平,成效明显。

      二、下步工作

      就进一步加强乡镇消防工作,公安厅将从以下方面强化推动落实。

      (一)推动加强政府领导。认真贯彻国务院《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推动省政府出台《四川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指导各级进一步细化乡镇政府消防工作职责和任务,破解责任不清不明、落实不到位等体制性、机制性难题。

      (二)加强消防规划编制修订与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结合中央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决策部署,解决基层基础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根据城乡整体规划完成消防规划的编(修)订,推动将城乡消防规划纳入“多规合一”。补齐市政消火栓等消防水源设施欠账,重点推进缺水地区、农村地区、藏区消防水源建设。

      (三)夯实基层消防基础。指导乡镇(街道)健全消防工作组织机构,设置消防办公室,明确专兼职工作人员,完善工作运行机制,进一步明确细化公安派出所工作职责,建立健全考评机制,加大对村居民住宅、“九小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力度。深化消防网格化管理工作,落实“以奖代补”配套资金,完善工作运行机制。

      (四)强化多种形式消防力量与乡镇消防装备建设。积极推动小型消防站建设,探索流动消防站建设,抓好专职消防队员征召与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省、市、县三级积极争取专项资金,为偏远乡镇地区配备消防水带、水枪、手抬机动泵、手提式灭火器以及个人防护装备等适应乡镇、农村火灾特点的消防器材装备,组织乡镇专职消防队、农村义务消防队开展经常性训练、演练,提高火灾防御自救能力。

      (五)深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加强基层党政领导、行业部门、村(居)“两委”负责人、网格管理员、微型消防站站长等人群消防培训,培养更多的消防安全“明白人”。通过“村村通”广播工程、“坝坝电影”巡回展播、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平台等形式新颖、内容丰富的宣传手段,以喜闻乐见的形式使消防安全知识深入乡镇农村一线。

      消防安全工作贵在持之以恒。我厅将充分吸收您提出的建议和意见,认真总结经验,持续推进乡镇消防工作,扎实做好各项消防安全工作,为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做出更大的贡献!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四川省公安厅

      2018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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