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农业厅对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0450号提案答复的函

  • 2018年05月11日 15时1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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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意对外公开

      川农业办理函〔2018〕17号

      四川省农业厅

      对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0450号提案答复的函

      李京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发展品质农业的对策和建议》(第0450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实施品牌发展战略”的建议

      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农业品牌建设,积极响应“农业品牌推进年”活动,开展了一系列工作。一是强化政策支撑。省政府召开了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暨品牌建设现场会,对“十三五”时期农产品品牌建设进行了安排部署。省政府办公厅、我厅先后印发了《关于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的意见》《四川省农产品品牌建设“五大工程”实施方案》。二是强化资金投入。2017年,省财政安排1000万元支持优秀区域品牌及优质品牌农产品培育打造。在全省现代农业产业融合示范园区中,安排2000万元支持农业品牌建设。同时,安排6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川”字号农产品宣传推介、产销对接等。三是加强宣传推介。2017年,我厅举办了优质农产品迎春大联展、四川国际茶业博览会、四川蔬菜博览会、市(州)长农产品品牌推介会等展会活动28个,组织企业参加了美国夏季食品展、香港国际茶展暨美食博览、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及川货全国行、万企出国门等知名展会30余次,有力提升了“川”字号农产品的市场影响力和知名度。同时,积极开展农业品牌公开推介活动,2017年向社会公开推介优秀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10个、优质品牌农产品50个。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深入实施品牌建设“五大工程”,鼓励和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大商标注册力度,积极参与品牌评选认定,着力培育一批影响力大、辐射带动能力强的拳头品牌。紧抓国内国外两个市场、线上线下两个平台,办好茶博会、菜博会、2018年市(州)长农产品品牌推介活动,用好农交会、优质农产品北京展销周等平台,加大品牌农产品宣传推介力度。

      二、关于“探索最优发展模式”的建议

      近年来,我省在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方面作了大量工作。截至2017年底,全省有农民合作社8.9万个,比上年增长20.6%;入社成员401万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农户25.2万户),比上年增长10.4%;家庭农场4.1万家,比上年增长20.7%。全省培育国家示范社429个,评定命名省级示范社1850个、省级示范场800家。一是着力完善政策。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推进现代农业加快发展的意见》《关于培育和发展家庭农场的意见》,不断完善扶持政策,着力优化发展环境。二是着力加大扶持。我厅联合财政厅印发了《四川省财政支农项目资金形成资产转交农民合作社持有和管护实施办法》《四川省农民合作社参与财政支农项目资金申报和实施暂行办法》,引导各类财政支农项目直接投向符合条件的农业经营主体,探索建立政策红利分享机制,增加成员财产性收益。三是着力提升质量。建立健全以成员大会为主的组织机构、以章程为主的规章制度、以盈余分配为主的利益联结机制,严格财务管理,引导农业经营主体规范组织行为和运行机制。加大示范创建力度,开展示范社动态监测,以示范典型引领农业经营主体规范发展。

      下一步,我厅将完善扶持政策,建立指导体系,加大扶持力度,加快培育“两个带动”工作主体。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扶贫、水土保持、产业基地、农业综合开发、新农村建设、农业产业化等项目建设。引导新型职业农民、农村经纪人、返乡创业农民工、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以及基层农技人员和科研院校领办或创办农民合作社,创新农业组织形式和经营制度,提升农民合作社经营能力和管理水平。持续开展示范创建行动,坚持部门联合评定机制,严格评定程序和评定标准,提升示范社评定质量;坚持动态监测制度,淘汰不合格示范社,增强示范社示范效应,引领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强化管理人才培养,深入开展省级示范社理事长、财会人员和省级示范场农场主系统培训,每年培训500人次以上。

      三、关于“坚持产业融合发展”的建议

      近年来,我省多举措推进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一是出台政策文件。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从优化产业结构、培育经营主体等8个方面明确了工作重点,从加大财政支持、强化公共服务等7个方面落实了政策措施和服务保障。二是加强项目扶持。2012年起,由中央财政提供直接支持,省级财政提供配套支持,采用“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方式,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纳入补助对象,实施农产品产地初加工惠民工程,建成了一批集采收整理、冷藏保鲜、烘干包装等商品化处理设施设备。2017年争取的中央财政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试点项目,将省级以上中国美丽休闲乡村、全国休闲和乡村旅游示范点等新产业新业态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纳入支持范围,包括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综合服务中心、游步道、观景台等服务设施。三是加大资金投入。2017年争取中央财政资金1.58亿元,除继续开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设施建设补助外,还开展了主食加工(中央厨房)设施、农产品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等建设补助,对农产品加工全产业链发展进行支持。同时落实省财政专项补助资金500万元用于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设施建设,落实1.2亿元用于现代农业产业融合园区建设(其中30%-40%的比例用于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设施建设补助)。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争取中央财政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试点项目资金,加大省级财政支持力度,加快实施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推动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协调出台《关于大力推动农产品加工园区发展的意见》,以农产品加工园区为依托,着力培育一批产业带动能力强、行业领先的龙头企业。将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建设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进行合理安排。完善农业农村新增建设用地保障机制,鼓励各地在省上下达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总量中按一定比例予以单列支持休闲农业发展,对休闲农业经营主体的辅助设施建设用地指标再增加3%。鼓励各地通过实施土地整治项目、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等节约的建设用地,预留给集体经济组织一定比例的指标,并对休闲农业经营主体用地给予倾斜。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休闲服务能力相结合,进一步改善休闲农业景区景点配套设施建设。

      四、关于“强化质量安全监管”的建议

      近年来,我省全面落实“四个最严”总要求,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总体平稳、趋势向好。一是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稳步推进。“十二五”以来,中央下达投资计划7.6724亿元,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项目185个,实验室总面积14.3万余平方米,检测设备14178台(套),检测技术人员1476人。2017年,全省农产品质检机构监测样品2.55万批次(个),抽检各类农业投入品1.2万余批次。二是监管示范创建成效显著。2012年,我省在全国率先开展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创建,采取“以奖代补”和省政府命名授牌的方式,大力支持各地创建工作。目前,累计认定五批共计109个省级示范县、9个示范市,累计奖补资金1.068亿元。其中,绵阳市安州区、北川县、三台县、盐亭县、江油市为四川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对在建项目深化督促指导,加快建设进度,尽早完成建设任务,申请竣工验收;在已有建设成果基础上督促提升,尽快完成“双认证”,发挥项目效益,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供重要的技术支撑。继续深化推进四川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和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继续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鼓励符合条件的地方开展自主创建。督促创建政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持续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充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技术人员,提高监管队伍能力,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五、关于“建设农资溯源体系”的建议

      近年来,我省按照农资追溯有关要求,积极推动农药、种子溯源体系建设。一是加强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印发了《关于开展农药经营现状及限制使用农药经营情况调查的通知》,对全省农药经营现状进行摸底调查。编制了农药经营许可服务指南、流程图、证书样式以及农药经营许可窗口受理、材料审查、实地核查工作手册等资料,目前已进入农药经营许可受理阶段。二是加强限用农药定点经营。印发了《关于报送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布局的通知》《四川省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规定(试行)》,全省设置限用农药定点经营点644个。在剑阁、盐亭等5个县开展高毒农药定点经营试点建设,试点县基本实现了高毒农药专柜销售、实名购买、电子档案、溯源管理。三是加强种子经营备案、标签二维码使用。按照建立种子销售台账有关要求,推动“四种情形”网上备案工作,要求种子经营者将种子销售者名称、住所、经营方式、负责人、联系方式、销售地点等信息进行备案。2017年以来,全省新增备案分支机构5个、委托生产122个、委托代销1357个、经营不再分装种子的16749个。同时,严格市场检查,及时督促所有种子企业规范制作标签二维码,完善相关信息,进一步健全种子质量追溯体系。四是加强宣传培训。举办了3期《农药管理条例》培训班,对全省21个市(州)承担农药生产、使用以及经营管理、市场监管人员做到了培训全覆盖。分片区对市县两级种子管理站、部省市县四级发证种子企业、农作物科研育种单位、主要农作物品种试验承试单位负责人进行培训,提高了对种子经营备案的重视,增强了对种子标签二维码使用的意识。

      下一步,我厅将开展农药经营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启动农药经营许可证办理事项,严格审查经营者条件、人员素质,认真开展现场核查,严把农药经营许可“准入关”,7月31日前全面完成已从事农药经营活动经营者的颁证工作。建立覆盖省、市、县三级种子管理部门及杂交水稻制种企业的种子质量追溯系统,跟踪管理种子生产、流通,创新管理模式。加大对重点市场、重点企业监管力度,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各地种子经营门市的经营备案情况,督促所有种子企业规范制作种子标签二维码,将种子质量追溯工作常态化、制度化、标准化。

      六、关于“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的建议

      2017年,我省先后出台了《四川省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推进方案》《四川省秸秆资源综合利用规划(2016—2020年)》《四川省秸秆全域综合利用试点行动方案(2017-2020年)》《四川省秸秆资源综合利用实施方案(2017-2020年)》《关于加强秋季秸秆资源化利用的通知》等文件和方案,对秸秆就地就近还田利用和离田产业化利用作了安排部署。同时,争取中央财政资金8155万元,在10个县开展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试点县坚持“农用优先、多元利用、整县推进”原则,按照“谁受益谁处理”思路,充分发挥秸秆还田、离田、加工利用等环节主体作用,采取“补贴利用数量、补贴设备购置、补贴设施建设”方式,对参与秸秆综合利用各环节的主体进行补贴。2018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印发四川省支持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政策措施的通知》,落地了包括财政、税收、金融、土地、电力、科技6个方面的14条支持政策。

      下一步,我省将继续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资金的支持,扩大秸秆综合利用试点范围,引导项目县在就近就地利用基础上,拓宽秸秆综合利用渠道,探索建立可持续的秸秆综合利用机制和稳定运行机制,不断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

      七、关于“推进农膜循环利用”的建议

      近年来,我省重点开展了农膜科学使用技术指导、农膜替代减量技术模式推广等工作,扎实推进农膜减量化。一是强化调查研究。2016年,我厅开展了农业投入品(农膜)减量增效调研工作,组织市(州)全面收集分析情况,初步掌握了全省农膜使用概况、废旧农膜回收情况,对抓好“十三五”期间农膜科学使用、废旧农膜回收工作提出了对策建议。二是制定工作意见。在调查研究基础上,印发了《关于加强农膜科学使用促进农田残膜回收利用的指导意见》,明确了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同时,将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纳入了“十三五”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规划。三是加强技术指导。通过举办各类技术培训会,加强对市、县农技人员业务培训,提高农膜科学使用技术指导和服务能力。对涉及农膜使用的技术标准,如《玉米地膜覆盖栽培技术规程》《盆周山区玉米超高产栽培技术规程》,均对科学用膜和废旧农膜回收提出明确要求。依托部、省级粮油高产高效创建、集中育秧、农业防灾减灾稳产增产补助等项目,推广玉米集雨节水侧膜栽培、旱地新两熟耕作模式、水稻集中育秧等关键技术,引导规范选膜用膜,科学合理减少农膜使用量。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加强技术培训和指导服务,引导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科学选择使用农膜。在玉米、马铃薯等主要粮油作物和蔬菜等经济作物大面积生产上,提倡不再使用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超薄地膜,大力推广使用厚度大于0.01毫米、耐候期大于12个月且符合国家标准的农用地膜。在适宜区域加大旱地新两熟耕制改革,适度扩大夏玉米种植,大力推广粮经作物集中育秧育苗、水稻直播、果园生草、秸秆覆盖栽培等技术,指导农民使用地膜覆盖机具科学覆膜,尽量减少地膜使用。鼓励支持各级农业部门在有关农业项目区内开展新型可降解地膜试验示范,对应用新型可降解地膜等新型替代产品给予适当补助,逐步扩大其利用范围。针对不同农作物需求,加强适时揭膜、机械拾膜等技术示范推广,积极引进机械回收农田残膜的新技术新设备,提高残膜从农田中的移除比例。组织市、县农业部门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宣传,指导广大农民科学使用农膜,自觉捡拾农田废旧农膜,提高全社会特别是广大农民参与防治“白色污染”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四川省农业厅

      2018年5月9日

      (联系人:凌秋育 联系电话:028-85505803)

      抄 送:省政协提案委员会,省政府督查室。
    责任编辑: 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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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农业厅对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0450号提案答复的函

  • 2018年05月11日 15时18分
  • 来源: 四川省农业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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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意对外公开

      川农业办理函〔2018〕17号

      四川省农业厅

      对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0450号提案答复的函

      李京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发展品质农业的对策和建议》(第0450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实施品牌发展战略”的建议

      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农业品牌建设,积极响应“农业品牌推进年”活动,开展了一系列工作。一是强化政策支撑。省政府召开了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暨品牌建设现场会,对“十三五”时期农产品品牌建设进行了安排部署。省政府办公厅、我厅先后印发了《关于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的意见》《四川省农产品品牌建设“五大工程”实施方案》。二是强化资金投入。2017年,省财政安排1000万元支持优秀区域品牌及优质品牌农产品培育打造。在全省现代农业产业融合示范园区中,安排2000万元支持农业品牌建设。同时,安排6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川”字号农产品宣传推介、产销对接等。三是加强宣传推介。2017年,我厅举办了优质农产品迎春大联展、四川国际茶业博览会、四川蔬菜博览会、市(州)长农产品品牌推介会等展会活动28个,组织企业参加了美国夏季食品展、香港国际茶展暨美食博览、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及川货全国行、万企出国门等知名展会30余次,有力提升了“川”字号农产品的市场影响力和知名度。同时,积极开展农业品牌公开推介活动,2017年向社会公开推介优秀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10个、优质品牌农产品50个。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深入实施品牌建设“五大工程”,鼓励和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大商标注册力度,积极参与品牌评选认定,着力培育一批影响力大、辐射带动能力强的拳头品牌。紧抓国内国外两个市场、线上线下两个平台,办好茶博会、菜博会、2018年市(州)长农产品品牌推介活动,用好农交会、优质农产品北京展销周等平台,加大品牌农产品宣传推介力度。

      二、关于“探索最优发展模式”的建议

      近年来,我省在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方面作了大量工作。截至2017年底,全省有农民合作社8.9万个,比上年增长20.6%;入社成员401万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农户25.2万户),比上年增长10.4%;家庭农场4.1万家,比上年增长20.7%。全省培育国家示范社429个,评定命名省级示范社1850个、省级示范场800家。一是着力完善政策。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推进现代农业加快发展的意见》《关于培育和发展家庭农场的意见》,不断完善扶持政策,着力优化发展环境。二是着力加大扶持。我厅联合财政厅印发了《四川省财政支农项目资金形成资产转交农民合作社持有和管护实施办法》《四川省农民合作社参与财政支农项目资金申报和实施暂行办法》,引导各类财政支农项目直接投向符合条件的农业经营主体,探索建立政策红利分享机制,增加成员财产性收益。三是着力提升质量。建立健全以成员大会为主的组织机构、以章程为主的规章制度、以盈余分配为主的利益联结机制,严格财务管理,引导农业经营主体规范组织行为和运行机制。加大示范创建力度,开展示范社动态监测,以示范典型引领农业经营主体规范发展。

      下一步,我厅将完善扶持政策,建立指导体系,加大扶持力度,加快培育“两个带动”工作主体。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扶贫、水土保持、产业基地、农业综合开发、新农村建设、农业产业化等项目建设。引导新型职业农民、农村经纪人、返乡创业农民工、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以及基层农技人员和科研院校领办或创办农民合作社,创新农业组织形式和经营制度,提升农民合作社经营能力和管理水平。持续开展示范创建行动,坚持部门联合评定机制,严格评定程序和评定标准,提升示范社评定质量;坚持动态监测制度,淘汰不合格示范社,增强示范社示范效应,引领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强化管理人才培养,深入开展省级示范社理事长、财会人员和省级示范场农场主系统培训,每年培训500人次以上。

      三、关于“坚持产业融合发展”的建议

      近年来,我省多举措推进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一是出台政策文件。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从优化产业结构、培育经营主体等8个方面明确了工作重点,从加大财政支持、强化公共服务等7个方面落实了政策措施和服务保障。二是加强项目扶持。2012年起,由中央财政提供直接支持,省级财政提供配套支持,采用“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方式,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纳入补助对象,实施农产品产地初加工惠民工程,建成了一批集采收整理、冷藏保鲜、烘干包装等商品化处理设施设备。2017年争取的中央财政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试点项目,将省级以上中国美丽休闲乡村、全国休闲和乡村旅游示范点等新产业新业态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纳入支持范围,包括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综合服务中心、游步道、观景台等服务设施。三是加大资金投入。2017年争取中央财政资金1.58亿元,除继续开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设施建设补助外,还开展了主食加工(中央厨房)设施、农产品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等建设补助,对农产品加工全产业链发展进行支持。同时落实省财政专项补助资金500万元用于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设施建设,落实1.2亿元用于现代农业产业融合园区建设(其中30%-40%的比例用于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设施建设补助)。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争取中央财政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试点项目资金,加大省级财政支持力度,加快实施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推动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协调出台《关于大力推动农产品加工园区发展的意见》,以农产品加工园区为依托,着力培育一批产业带动能力强、行业领先的龙头企业。将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建设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进行合理安排。完善农业农村新增建设用地保障机制,鼓励各地在省上下达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总量中按一定比例予以单列支持休闲农业发展,对休闲农业经营主体的辅助设施建设用地指标再增加3%。鼓励各地通过实施土地整治项目、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等节约的建设用地,预留给集体经济组织一定比例的指标,并对休闲农业经营主体用地给予倾斜。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休闲服务能力相结合,进一步改善休闲农业景区景点配套设施建设。

      四、关于“强化质量安全监管”的建议

      近年来,我省全面落实“四个最严”总要求,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总体平稳、趋势向好。一是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稳步推进。“十二五”以来,中央下达投资计划7.6724亿元,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项目185个,实验室总面积14.3万余平方米,检测设备14178台(套),检测技术人员1476人。2017年,全省农产品质检机构监测样品2.55万批次(个),抽检各类农业投入品1.2万余批次。二是监管示范创建成效显著。2012年,我省在全国率先开展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创建,采取“以奖代补”和省政府命名授牌的方式,大力支持各地创建工作。目前,累计认定五批共计109个省级示范县、9个示范市,累计奖补资金1.068亿元。其中,绵阳市安州区、北川县、三台县、盐亭县、江油市为四川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对在建项目深化督促指导,加快建设进度,尽早完成建设任务,申请竣工验收;在已有建设成果基础上督促提升,尽快完成“双认证”,发挥项目效益,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供重要的技术支撑。继续深化推进四川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和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继续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鼓励符合条件的地方开展自主创建。督促创建政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持续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充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技术人员,提高监管队伍能力,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五、关于“建设农资溯源体系”的建议

      近年来,我省按照农资追溯有关要求,积极推动农药、种子溯源体系建设。一是加强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印发了《关于开展农药经营现状及限制使用农药经营情况调查的通知》,对全省农药经营现状进行摸底调查。编制了农药经营许可服务指南、流程图、证书样式以及农药经营许可窗口受理、材料审查、实地核查工作手册等资料,目前已进入农药经营许可受理阶段。二是加强限用农药定点经营。印发了《关于报送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布局的通知》《四川省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规定(试行)》,全省设置限用农药定点经营点644个。在剑阁、盐亭等5个县开展高毒农药定点经营试点建设,试点县基本实现了高毒农药专柜销售、实名购买、电子档案、溯源管理。三是加强种子经营备案、标签二维码使用。按照建立种子销售台账有关要求,推动“四种情形”网上备案工作,要求种子经营者将种子销售者名称、住所、经营方式、负责人、联系方式、销售地点等信息进行备案。2017年以来,全省新增备案分支机构5个、委托生产122个、委托代销1357个、经营不再分装种子的16749个。同时,严格市场检查,及时督促所有种子企业规范制作标签二维码,完善相关信息,进一步健全种子质量追溯体系。四是加强宣传培训。举办了3期《农药管理条例》培训班,对全省21个市(州)承担农药生产、使用以及经营管理、市场监管人员做到了培训全覆盖。分片区对市县两级种子管理站、部省市县四级发证种子企业、农作物科研育种单位、主要农作物品种试验承试单位负责人进行培训,提高了对种子经营备案的重视,增强了对种子标签二维码使用的意识。

      下一步,我厅将开展农药经营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启动农药经营许可证办理事项,严格审查经营者条件、人员素质,认真开展现场核查,严把农药经营许可“准入关”,7月31日前全面完成已从事农药经营活动经营者的颁证工作。建立覆盖省、市、县三级种子管理部门及杂交水稻制种企业的种子质量追溯系统,跟踪管理种子生产、流通,创新管理模式。加大对重点市场、重点企业监管力度,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各地种子经营门市的经营备案情况,督促所有种子企业规范制作种子标签二维码,将种子质量追溯工作常态化、制度化、标准化。

      六、关于“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的建议

      2017年,我省先后出台了《四川省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推进方案》《四川省秸秆资源综合利用规划(2016—2020年)》《四川省秸秆全域综合利用试点行动方案(2017-2020年)》《四川省秸秆资源综合利用实施方案(2017-2020年)》《关于加强秋季秸秆资源化利用的通知》等文件和方案,对秸秆就地就近还田利用和离田产业化利用作了安排部署。同时,争取中央财政资金8155万元,在10个县开展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试点县坚持“农用优先、多元利用、整县推进”原则,按照“谁受益谁处理”思路,充分发挥秸秆还田、离田、加工利用等环节主体作用,采取“补贴利用数量、补贴设备购置、补贴设施建设”方式,对参与秸秆综合利用各环节的主体进行补贴。2018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印发四川省支持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政策措施的通知》,落地了包括财政、税收、金融、土地、电力、科技6个方面的14条支持政策。

      下一步,我省将继续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资金的支持,扩大秸秆综合利用试点范围,引导项目县在就近就地利用基础上,拓宽秸秆综合利用渠道,探索建立可持续的秸秆综合利用机制和稳定运行机制,不断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

      七、关于“推进农膜循环利用”的建议

      近年来,我省重点开展了农膜科学使用技术指导、农膜替代减量技术模式推广等工作,扎实推进农膜减量化。一是强化调查研究。2016年,我厅开展了农业投入品(农膜)减量增效调研工作,组织市(州)全面收集分析情况,初步掌握了全省农膜使用概况、废旧农膜回收情况,对抓好“十三五”期间农膜科学使用、废旧农膜回收工作提出了对策建议。二是制定工作意见。在调查研究基础上,印发了《关于加强农膜科学使用促进农田残膜回收利用的指导意见》,明确了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同时,将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纳入了“十三五”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规划。三是加强技术指导。通过举办各类技术培训会,加强对市、县农技人员业务培训,提高农膜科学使用技术指导和服务能力。对涉及农膜使用的技术标准,如《玉米地膜覆盖栽培技术规程》《盆周山区玉米超高产栽培技术规程》,均对科学用膜和废旧农膜回收提出明确要求。依托部、省级粮油高产高效创建、集中育秧、农业防灾减灾稳产增产补助等项目,推广玉米集雨节水侧膜栽培、旱地新两熟耕作模式、水稻集中育秧等关键技术,引导规范选膜用膜,科学合理减少农膜使用量。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加强技术培训和指导服务,引导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科学选择使用农膜。在玉米、马铃薯等主要粮油作物和蔬菜等经济作物大面积生产上,提倡不再使用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超薄地膜,大力推广使用厚度大于0.01毫米、耐候期大于12个月且符合国家标准的农用地膜。在适宜区域加大旱地新两熟耕制改革,适度扩大夏玉米种植,大力推广粮经作物集中育秧育苗、水稻直播、果园生草、秸秆覆盖栽培等技术,指导农民使用地膜覆盖机具科学覆膜,尽量减少地膜使用。鼓励支持各级农业部门在有关农业项目区内开展新型可降解地膜试验示范,对应用新型可降解地膜等新型替代产品给予适当补助,逐步扩大其利用范围。针对不同农作物需求,加强适时揭膜、机械拾膜等技术示范推广,积极引进机械回收农田残膜的新技术新设备,提高残膜从农田中的移除比例。组织市、县农业部门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宣传,指导广大农民科学使用农膜,自觉捡拾农田废旧农膜,提高全社会特别是广大农民参与防治“白色污染”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四川省农业厅

      2018年5月9日

      (联系人:凌秋育 联系电话:028-85505803)

      抄 送:省政协提案委员会,省政府督查室。
    责任编辑: 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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