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对政协四川省十二届第一次会议第0461号提案答复的函

  • 2018年12月25日 00时00分
  • 来源: 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字体:
  • 方明恒委员:
     
      您在政协四川省第十二届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公立医院债务化解的建议》(第0461号提案)收悉。感谢您对卫生计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关心各级公立医院的建设发展和基层群众的就医需求,深入调查研究,提出了很好的思路和建议。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明确部门职责”的建议
     
      2014年底,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和财政部工作安排,财政厅对全省政府性债务进行了认真核实,对清理甄别未纳入政府债务的公立医院债务,按照“谁举借、谁偿还”的原则,由举债主体筹措资金积极偿还;对清理甄别纳入政府债务的公立医院债务,应通过预算安排、置换债券等多种渠道筹资,切实履行偿债责任。今年2月,我委会同省发改委对我省21个市州的卫生项目进行了督查调研,从调研情况来看,各地公立医院普遍存在超规模建设的现象。
    财政厅将按照中央和省政府有关政策要求,进一步加大置换债券发行力度,缓解当期偿债压力,优化期限结构,降低利息负担。建议地方政府和相关医疗机构今后要规范举债模式,严控举债规模,优化债务结构,争取通过财政途径将非政府债券形式的债务置换为政府债券,降低利息负担。鼓励医疗机构通过合理合规的方式化解债务,减轻自身负担。要加强和地方政府的协调, 加强财务管理,拓宽资金渠道,统筹安排资金偿还,逐步化解债务风险。

    二、关于“建立推进机制”的建议
     
      今年在起草我省《关于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度的实施意见(送审稿)》时,我们将“依照分级负担原则,全面落实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政策性亏损补贴等投入政策,逐步偿还和化解符合条件的公立医院长期债务”等内容写入文件,此文件待省委深改组会议审议后,将按程序提请省政府印发。
     
      下一步,我们将在财务工作中加强对资产负债率等指标的考核,严格把控医院的负债规模,将相关指标和债务化解情况作为各级医疗机构资金和项目申请的重要依据,并加强对债务化解工作的督导检查。
     
      三、关于“明晰政策措施”的建议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巩固完善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意见》(川办发〔2016〕16号)明确要求:全面落实政府对县级公立医院符合规划的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政策性亏损,以及承担公共卫生任务和紧急救治、支农、支边公共服务等投入政策,中央和省财政给予适当补助。……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化解县级公立医院长期历史债务。《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6〕28号)也明确要求:依照分级负担原则,各地要落实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政策性亏损补贴等投入,对医院承担的公共卫生任务给予专项补助,保障紧急救治、传染病监测报告管理、救灾、援外、支农、支边和城乡医院对口支援等公共服务经费。……健全以事定费、购买服务、专项补助相结合的公立医院补助机制。
     
      四、关于建立公立医院预算制度的建议
     
      (一)按照国家加强公立医院财务和预算管理的统一安排部署,我省已初步建立公立医院全面预算管理制度,公立医院收支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统一编制和批复预算、决算。下一步将继续完善我省公立医院全面预算管理制度,逐步强化预算的约束作用,加强成本管理、规范支出管理、加强结余管理。
     
      (二)按照现行政策,目前政府对公立医院的投入主要是根据轻重缓急和承受能力逐年安排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等发展建设支出,对承担的公共卫生任务给予专项补助,按服务成本保障政策性公共服务经费,支持公立医院重点学科建设项目,对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费用核定补助等。公立医院在职人员相关经费由公立医院统筹医疗收入、财政补助和其他收入合理解决。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落实好公立医院相关投入政策,积极支持公立医院全面取消药品加成等综合改革,逐步建立起高效的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
     
      五、关于推进综合改革的建议
     
      (一)医保支付。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函〔2018〕)要求,我省全面推行了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各市(州)实施按病种付费的病种数量不少于100种,并将进一步完善按人头、按床日等付费方式。积极探索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付费,探索将点数法和病种付费、预算总额管理等相结合。目前,已确定了1个市开展综合试点、3个市开展分项试点,试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二)薪酬制度。为深化公立医院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我委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省中医药局先后制定了《四川省关于开展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川人社发〔2016〕67号)、《四川省扩大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川人社办发〔2018〕29号),要求各地结合公立医院公益性定位、工作特点和本地实际,以及不同公立医院的功能定位和医、护、技、药、管等不同岗位职责要求,尽快形成系统的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框架,促使薪酬水平核定、可分配资金管理、医院绩效评估、医务人员多点职业、内部绩效考核分配、人员收入监测等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使公立医院收入分配的科学化和规范化进一步提高,医务人员幸福感、获得感进一步增强。
     
      (三)补偿机制。2013年10月起,全省开展取消县级公立医院药品加成试点工作,省发展改革委等五个部门联合制定并印发了《四川省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经费补偿办法》(川发改价格〔2013〕937号),同步建立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增加政府补助和降低医院运行成本的补偿机制,并按7∶2∶1的比例补偿,弥补了取消药品加成减收的70%。
     
      衷心感谢您对卫生计生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5月28日
    责任编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对政协四川省十二届第一次会议第0461号提案答复的函

  • 2018年12月25日 00时00分
  • 来源: 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方明恒委员:
     
      您在政协四川省第十二届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公立医院债务化解的建议》(第0461号提案)收悉。感谢您对卫生计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关心各级公立医院的建设发展和基层群众的就医需求,深入调查研究,提出了很好的思路和建议。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明确部门职责”的建议
     
      2014年底,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和财政部工作安排,财政厅对全省政府性债务进行了认真核实,对清理甄别未纳入政府债务的公立医院债务,按照“谁举借、谁偿还”的原则,由举债主体筹措资金积极偿还;对清理甄别纳入政府债务的公立医院债务,应通过预算安排、置换债券等多种渠道筹资,切实履行偿债责任。今年2月,我委会同省发改委对我省21个市州的卫生项目进行了督查调研,从调研情况来看,各地公立医院普遍存在超规模建设的现象。
    财政厅将按照中央和省政府有关政策要求,进一步加大置换债券发行力度,缓解当期偿债压力,优化期限结构,降低利息负担。建议地方政府和相关医疗机构今后要规范举债模式,严控举债规模,优化债务结构,争取通过财政途径将非政府债券形式的债务置换为政府债券,降低利息负担。鼓励医疗机构通过合理合规的方式化解债务,减轻自身负担。要加强和地方政府的协调, 加强财务管理,拓宽资金渠道,统筹安排资金偿还,逐步化解债务风险。

    二、关于“建立推进机制”的建议
     
      今年在起草我省《关于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度的实施意见(送审稿)》时,我们将“依照分级负担原则,全面落实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政策性亏损补贴等投入政策,逐步偿还和化解符合条件的公立医院长期债务”等内容写入文件,此文件待省委深改组会议审议后,将按程序提请省政府印发。
     
      下一步,我们将在财务工作中加强对资产负债率等指标的考核,严格把控医院的负债规模,将相关指标和债务化解情况作为各级医疗机构资金和项目申请的重要依据,并加强对债务化解工作的督导检查。
     
      三、关于“明晰政策措施”的建议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巩固完善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意见》(川办发〔2016〕16号)明确要求:全面落实政府对县级公立医院符合规划的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政策性亏损,以及承担公共卫生任务和紧急救治、支农、支边公共服务等投入政策,中央和省财政给予适当补助。……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化解县级公立医院长期历史债务。《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6〕28号)也明确要求:依照分级负担原则,各地要落实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政策性亏损补贴等投入,对医院承担的公共卫生任务给予专项补助,保障紧急救治、传染病监测报告管理、救灾、援外、支农、支边和城乡医院对口支援等公共服务经费。……健全以事定费、购买服务、专项补助相结合的公立医院补助机制。
     
      四、关于建立公立医院预算制度的建议
     
      (一)按照国家加强公立医院财务和预算管理的统一安排部署,我省已初步建立公立医院全面预算管理制度,公立医院收支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统一编制和批复预算、决算。下一步将继续完善我省公立医院全面预算管理制度,逐步强化预算的约束作用,加强成本管理、规范支出管理、加强结余管理。
     
      (二)按照现行政策,目前政府对公立医院的投入主要是根据轻重缓急和承受能力逐年安排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等发展建设支出,对承担的公共卫生任务给予专项补助,按服务成本保障政策性公共服务经费,支持公立医院重点学科建设项目,对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费用核定补助等。公立医院在职人员相关经费由公立医院统筹医疗收入、财政补助和其他收入合理解决。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落实好公立医院相关投入政策,积极支持公立医院全面取消药品加成等综合改革,逐步建立起高效的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
     
      五、关于推进综合改革的建议
     
      (一)医保支付。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函〔2018〕)要求,我省全面推行了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各市(州)实施按病种付费的病种数量不少于100种,并将进一步完善按人头、按床日等付费方式。积极探索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付费,探索将点数法和病种付费、预算总额管理等相结合。目前,已确定了1个市开展综合试点、3个市开展分项试点,试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二)薪酬制度。为深化公立医院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我委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省中医药局先后制定了《四川省关于开展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川人社发〔2016〕67号)、《四川省扩大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川人社办发〔2018〕29号),要求各地结合公立医院公益性定位、工作特点和本地实际,以及不同公立医院的功能定位和医、护、技、药、管等不同岗位职责要求,尽快形成系统的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框架,促使薪酬水平核定、可分配资金管理、医院绩效评估、医务人员多点职业、内部绩效考核分配、人员收入监测等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使公立医院收入分配的科学化和规范化进一步提高,医务人员幸福感、获得感进一步增强。
     
      (三)补偿机制。2013年10月起,全省开展取消县级公立医院药品加成试点工作,省发展改革委等五个部门联合制定并印发了《四川省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经费补偿办法》(川发改价格〔2013〕937号),同步建立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增加政府补助和降低医院运行成本的补偿机制,并按7∶2∶1的比例补偿,弥补了取消药品加成减收的70%。
     
      衷心感谢您对卫生计生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5月28日
    责任编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 微信
  • 微博
  • 客户端
  • 头条号
  • 手机版 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