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对省政协十二届第一次会议第0120号提案答复的函
2018年06月14日      来源: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       【字体:

  寇恩培委员:

  感谢您对中医药工作的支持和关心。您提出的“关于健全基层中医药服务体系的建议”提案已收悉,经与省教育厅共同会商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国家高度重视中医药工作

  近年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中医药工作,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推动中医药事业发展,特别是国务院出台了《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13年)》、《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5-2020年)》,明确了今后一段时期我国中医药发展方向和工作重点,促进中医药事业健康发展而制定的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的实施,上升到从法律制度层面上予以保障中医药事业的发展。同时也是为了解决你所提及的中医药服务能力不足,中医药服务领域出现萎缩现象,特别是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薄弱,发展规模和水平还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现行医师管理、诊所管理不能完全适应中医药特点和发展需要;中医药教育体系不够完善,导致中医药人才匮乏等相应的问题。

  二、我省中医药发展现状

  我省省委、省政府更加高度重视支持中医药传承与发展,成立了中医药强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中医药产业发展推进小组。省政府先后召开“四川省中医药发展大会”和“四川省中医药健康产业发展推进大会”,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签署全面支持四川中医药发展的战略合作协议,出台了《贯彻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实施方案》和《中医药大健康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这一系列重要举措,有力推进了我省中医药事业快速发展,成效显著,硕果累累。但我省中医药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现象表现仍然突出,存在部分市、县中医药服务体系仍然不健全,中医医疗机构不少但综合实力不强,中医药人才总量多但高端领军人才缺乏,中医药健康产品品种多但名牌少,中药企业多但领军龙头少等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举措

  (一)政策倾斜,激发中医药发展活力

  近年来,我局按照《四川省贯彻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实施方案》,积极推进符合中医药特点的价格机制形成,增补中医药医疗服务项目,调整中医药服务项目价格。同时根据《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鼓励提供和使用适宜的中医药服务,按规定逐步将针灸、治疗性推拿等中医非药物诊疗技术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在保证疗效的基础上科学合理确定病种收付费标准,引导适宜技术使用。各市州积极探索,大部分市州对参保群众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中,中医诊疗项目和中药(含中药饮片、中医院内制剂)费用提高了5%—10%的支付比例。部分市州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住院发生的中医诊疗项目和中药(含中药饮片、中医院内制剂)费用的报销比例达100%。下一步工作我们将协调医保部门、财政部门,加大提高中医药报销比例推进力度,增补中医药医疗服务项目,调整中医药服务项目价格,扩大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中医非药物诊疗技术方法,引导中医药特色优势发挥,扩大中医药服务,提升可及性。

  (二)强基固本,提升中医医院医疗质量。

  一是加强质控中心建设,订规范、建队伍,强学科。在各医疗机构、专业委员会中遴选一批专家组建中医医政专家咨询库。省、市级质量控制中心落实好动态评估,持续改进医疗质量。继续遴选建设省级中医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助推专科水平提升;实行重点专科专病分级分类管理,坚持扶持发展与强化监管相结合,建立重点专科“能上能下”机制,完成省级中医重点专科专病清理相关工作,同时完善《四川省中医重点专科专病管理办法》,适时启动新一轮省级中医重点专科申报。在三级医院和二级医院中遴选省级重点中医专科进行强化建设,加速中医优势学科群体的形成。

  二是运用医疗三监管平台,实时、动态、全程监管。定期对中医医疗机构HIS系统和病案首页的门诊用药、住院用药、住院行为、重点药物使用等指标进行分析,反馈意见,对整改情况进行核实、督导。做到三控(控制医疗总费用不合理增长、门诊次均费用增幅、住院次均费用增幅)、三降(降低药占比、耗材占比、门诊抗菌药物使用率)、三规范(规范检查、用药、治疗)。同时利用医疗三监管平台,采用大数据分析,开展名老中医经验数据挖掘工作,形成名老中医经验知识库,通过对名老中医治疗经验和中医临床诊疗的大数据分析,根据研究结果指导临床实践,不断提升中医服务能力与服务质量。

  三是强化中医医院等级评审、评价工作。创新评审体制机制,积极探索建立信息大数据日常监管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第三方评价参与的医院等级评审模式,建立符合我省中医医疗服务发展方向与要求的等级准入基本标准,增加体现中医医院参与医改、对口支援、推进健康服务业等评审指标,提高评审质量。适时启动开展新达标上等的中医医院等级评审。

  (三)突出重点,建强中医药服务体系。

  一是实施“十百千万”工程。我局商省财政厅,省级财政近三年将给予经费支持实施“十百千万”工程,通过中医药防病治病能力、中药制剂能力、人才培养能力、科研能力等方面的建设,用三年时间将10个三级甲等中医医院打造成为中医医疗区域中心,将100个县级重点中医医院(民族医医院)打造成中医药服务的枢纽,将1000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药综合服务区(中医馆)和10000个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医角打造成中医药服务的毛细血管网,不断提升三级甲等中医医院、县级中医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的中医药服务能力。二是开展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馆星级评定。今年将出台相关评选办法与细则,从中医科室设置、中药房建设和药事服务、人员配备与培训、中医医疗和康复服务、中医预防保健服务、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制定评价标准、提出明确要求,提升中医馆服务品质。三是继续开展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工作。积极指导有条件的市(州)、县(区)夯实基层中医药基础,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促进各县(市、区)中医药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四是加强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培训。强化省市县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建设,加强基地信息化建设,组建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网站,逐步实现远程视频教学,即“互联网+”中医医疗。加强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师资队伍建设,开展省、市、县三级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比赛,打造适宜技术推广“工匠”精神。通过多渠道、多措施,将优质医疗资源下层到基层,以弥补偏远地区群众对中医药的需求,同时又提升基层中医药医务人员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

  (四)填平补齐,提高民族医药服务能力。

  督导对口支援工作落地见效。按照省上的统一部署,全面实施贫困地区城乡医疗卫生对口支援“传帮带”工程,聚焦88个贫困县,特别是45个深度贫困县,坚持问题、目标、效果精准导向,坚持地域、机构、人员精准覆盖,坚持观念、技术、管理精准下沉,充分发挥对口支援“传帮带”作用,特别要求承担任务的38个三级中医院管理到位、人员到位,注重“输血”与“造血”结合,全面加强传、帮、带工作,采用师承、名医工作室,专科联盟等形式,发挥人才培养、整体带动作用。进一步推进县乡中医药一体化管理,将县(区)中医医院的诊断、检查、药事服务等流动基层农村,弥补乡镇卫生院、村卫生资源、能力不足的缺陷,建立长效联动机制,着力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的自我造血功能。

  统筹推进民族地区中医药工作。近年来争取中央财政资金近2亿元,用于三州6所民族医医院基建项目建设。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100多万元,支持三州48个乡镇卫生院建设中医民族医馆和15万元开展村卫生室建设中医民族医角建设以及州级民族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建设。继续支持民族地区中(藏)医中医药相关工作,开展省级藏医药师承人员的培养,将彝医培训和精准扶贫项目有机结合,大力培训实用型人才和基层民族医药人员。

  (五)积极探索,鼓励社会办医发展中医药。

  为进一步推进社会办医,发展中医药服务,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中医药服务需求,2016年,我局汇同省卫计委印发了《关于推进社会办医发展中医药服务的实施意见》,同时积极开展相关工作。一是进一步放宽准入。在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中,按照每千常住人口1.5张床位数对社会办医进行总量控制,取消对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的具体数量、类别和地点限制,为社会资本投资提供政策信息咨询。鼓励社会力量优先举办妇科、儿科、骨伤、肛肠等非营利性中医专科医院,发展中医特色的康复医院、护理院,支持提供开展中医特色的老年病医疗服务。二是探索社会办中医试点。选择成都、南充、绵阳等3个市作为我省第一批社会办中医试点市开展试点工作,鼓励其他市州按照现行政策以多种形式开展试点工作,以点带面推动全面发展,使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成为中医医疗服务体系特别是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的重要组成部分。支持各地开展中医类专科医院和只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中医门诊部标准化建设、能力提升建设和服务模式创新试点,打造一批中医药文化氛围突出、提供中医医疗、养生、康复、预防保健服务为主的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三是推进备案制中医诊所举办,推进中医诊所品质化发展。继续跟进了解各地备案制中医诊所举办情况,收集问题,集中研究解决;推动将中医诊所医生纳入家庭医生签约范围,让中医诊所医生成为广大人民群众的家庭医生,将中医诊所建为老百姓身边的中医药文化宣传点;引导社会力量、企业兴办中医诊所,促进中医诊所医疗、保健、文化一体化、连锁化、品牌化发展。推动筹建中医诊所行业协会,通过行业协会督导中医诊所规范化、品质化发展。

  (六)遵循规律,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力度。

  我省中医药人才培养工作遵循医学教育规律,以“服务需求,提高质量”为主线,深入推进医教协同改革,提高中医药人才培养质量,狠抓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积极探索中医药人员“县管乡用”体制,打通了中医药人才下沉基层的新路径。截止2015年,全省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中医类别医师数占本类机构医师总数比例排名全国第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中医类别医师数占本类机构医师总数比例排名为全国第二。一是培养扎根基层的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针对基层卫生(中医药)人才短缺的情况,开展中医类别订单定向医学本科生的免费培养工作,从2011年起,已经累计招生730人。在民族地区启动了“高中起点本科藏医医疗的订单定向培养项目”,在部分民族地区启动了“中医学中专订单定向培训”基层本土型中医药人才培养项目。二是建立了多层次多类型的师承教育模式。我省有52个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通过整理、传承基层老中医专家学术经验,培养基层中医药人才,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已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开展国家级师承、省级师承培养继承人,通过跟师学习、临床(实践)等方式,继承人较好地继承掌握老中医药专家学术思想、临床经验与技术专长,通过培养其中部分继承人成长为基层服务中医药骨干人才。三是以多种形式继续教育培养基层人员。印发《四川省中医机构西医人员学习中医知识的培训大纲》,为基层卫生医疗机构的人员提供“西学中”的指南和依据。通过基层中医药讲师团项目培养中医高级技术师资600名,培养乡镇基层中医药人员共9000余名。加强中医药临床技术骨干培养,开展四川省中医专科专病培训项目,举办38期省级中医专科专病培训班,培训临床骨干2000余人次;加强民族医药人才培养,从州、县藏医药人才队伍中选送年轻优秀业务骨干到西藏进行理论和实践培养, 2013年至今共选派70名藏医药骨培训藏医药理论,提高了临床技能和水平。会同省委统战部联合举办了3期“藏传佛教僧尼藏医培训班”,通过政策辅导、培训讲座、参观考察方式培训省内寺庙中从事藏医工作和研究的僧人近200人次。举办民族医药理论知识培训,通过5期培训培养380名藏医、羌医人员。四是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有关政策向基层倾斜。为切实解决基层特别是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招人难、空编严重的问题,确保人才招得来、留得住、用得好,四川省人社厅、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从学历条件、职称资格条件、招聘权限等方面都有放宽政策。同时改革了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完善了评价标准、评价机制和职称倾斜政策。基层中医药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在多方面都有照顾政策:如申报评审不要求论文和科研,重点考核临床工作量和服务量。评审答辩要求降低,设置单独的基层中医药高级职称申报人员题库。基层中医药副高考试成绩单独划线。

  今后将继续加强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通过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培养基层传承人;以中医类别全科医师转岗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农村中医药人才订单定向培养等途径培养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加强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的中医药人员岗位培训;进一步加大实施“县乡中医药一体化管理”力度,加强上级医院对口支援力度,促进人才向基层流动。计划到2020年,建立起更加优化的各级各类中医药人才的引进、培养、使用、流动和评价机制,逐步形成“配置合理、评价科学、人尽其才”的中医药人才队伍保障机制,中医药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的政策环境更加优化。构建省、市、县(区)、医疗机构四级师承教育培训网络,中医医疗机构开展师承教育比例达到100%。中医医疗机构中医药继续教育覆盖率达到100%,建成布局合理、满足各级各类中医药专业技术人才培训需求的培训基地网络,最终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多途径的中医药人才培养体系。针对发挥优质民营机构培养优秀中药人才队伍的重要作用,中医药主管部门积极协调,为优质民营机构和院校搭建通搭平台,助推民营机构参与到社会服务当中。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

  2018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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