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厅对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0087号提案答复的函川教办案〔2017〕53号
2017年09月07日      来源: 四川省教育厅       【字体:

  民进四川省委:

  贵委提出的《关于建立名优教师服务三区教育工作机制的建议》(第0087号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近年来,国家和省高度重视教育公平,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大力推进“三区”教育发展。为切实加强“三区”教师队伍建设,我省正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推进:

  一、积极鼓励名优教师到“三区”支教任教。

  (一)加强政策导向,积极支持名优教师支教任教。明确规定评聘高级职务须有一年以上的农村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并在职称评审、评先评优中对有“三区”支教经历的教师予以倾斜。今年我省在特级教师评选时,明确规定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原则上应有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1年以上交流轮岗工作经历或3年以上任教经历;非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有农村、薄弱学校任教经历1年以上的同等条件优先。

  (二)加大对口支援力度。从2013-2020年,大力实施“三区”人才支持计划,主要从省会城市、内地相对发达城市办学水平高、教育质量好的中小学校选派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优秀教师到“三区”农村学校支教一年,每年选派1300余名,充实“三区”教师队伍,带动“三区”教师素质整体提升。中央和省财政按2万/人•年的标准为选派的义务教育阶段教师提供工作经费,用于向选派教师发放工作补助、交通差旅费用及购买意外保险费等。同时,今后继续组织内地相对发达市按“市对州、县对县、校对校”的结对关系,深化对民族地区教育对口支援工作,建立健全优秀教师(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骨干教师等)结对指导“三区”教师制度。除把优秀教师送到“三区”支教,还要把“三区”教师请上来,按照结对关系,以县为单位,接收受援地的教师、校长到支援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挂职学习锻炼。

  (三)加强“三区”内教师交流轮岗。在加大政策引导和选派“三区”外教师支教力度的同时,我省还制发《关于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实施意见》,指导“三区”各地建立健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交流制度,形成区域内“县对县、县对乡(镇)、乡(镇)对教学点”的全覆盖的教师交流制度,力争每年城镇学校、优质学校交流轮岗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的教师不少于应交流轮岗教师的10%,其中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总数的20%,同时将教师交流工作作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切实推进“三区”区域内教师资源均衡配置。

  二、采取特殊措施稳定“三区”教师队伍。

  (一)多渠道补充“三区”教师。一是进一步加大“三区”农村义务教育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力度。2006年以来,全省每年招聘“特岗教师”3000名左右,补充到105个国贫县、连片特困地区县和民族地区县农村学校任教,优先满足纳入实施范围的“三区”县的“特岗教师”招聘计划。二是大力实施四川省免费师范生培养计划。从2013年起,全省每年计划为119个老少边穷县免费定向培养以农村中小学教师为主的师范生2000名。入学前,由培养学校、生源市州、免费师范生三方签订协议,免除师范生学费、住宿费并发放生活补助,所需经费1.1万元/生·年由省财政承担。学生毕业后到定向县学校任教年限不低于8年,其中在农村学校不低于5年。2016年起,省免费师范生培养计划增加至每年3000名。三是进一步放宽基层事业单位人员招聘政策。民族地区可按专业对口原则,公开考核招聘(即采取面试、组织考察的方式)中小学校、幼儿园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校)等基层事业单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教师,积极吸引有志于服务民族地区教育工作的人员到民族地区任教。

  (二)对藏区、彝区和农村学校教师实行优惠倾斜政策。在藏区、彝区农村乡镇中小学校同一职务层级教师岗位聘用满10年以上的教师,聘期考核合格需继续聘用的,在本单位相应岗位已满的情况下,可按有关规定实行特设岗位管理;在藏区、彝区农村乡镇中小学校教师岗位工作满15年以上,因身体、工作原因调入藏区、彝区县城学校并继续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其原在农村乡镇受聘的中高级职务可按有关规定实行特设岗位管理。在农村中小学同一等级教师岗位聘用满10年及以上,或者在农村中小学连续工作20年及以上的教师聘用城镇学校教师岗位,或者在农村中小学工作累计满30年的教师聘用农村中小学教师岗位,竞聘同一职务层级内部上一等级教师岗位时,可不受教师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同时,在职称评审中对三区进一步加大倾斜力度,2016年我省首次开展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评审时,对民族地区等艰苦边远地区进行了大力倾斜,在全省185个正高级教师中,三州民族地区就评审通过了20名,远超内地平均数。

  (三)适当提高贫困地区农村教师待遇。我省从2014年1月起,对在集中连片特贫地区和国家贫困县共计66个县的乡村中小学教师给予人均每月不低于400元的生活补贴。从2016年起,乡村教师生活补贴政策的实施范围扩大至 “四大片区”88个县。各县根据学校所在区域艰苦程度,适当拉开差距,制定不同学校教师生活补贴标准,向村小和教学点教师倾斜。

  (四)加强地方特级教师管理。在今年特级教师评选推荐工作中,明确要求各市(州)要切实加强本地区特级教师的管理,特别是农村学校特级教师的管理,今后农村学校教师评选特级教师后,原则上应当在农村学校教师岗位工作三年以上方可流动。

  三、加大“三区”教师培养培训力度。

  组织实施“国培计划”和省培项目时尽量保障“三区”需求,加大“三区”教师培训支持力度,通过教学名师讲师团送教下乡、教师工作坊研修等多种方式提升“三区”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特别注重利用“国培计划”实施契机,以“国培计划”中央专项资金为保障,对接“三区”需求,加大“国培计划”项目县遴选推荐力度,并专设工作坊研修项目,对当地乡村教师进行跨年度递进式培训,分学科(领域)建立骨干引领全员的常态化学习机制,持续提升乡村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同时,支持和引导承担项目县培训任务的高等院校组织特级教师等名优教师跨区域担任民族地区项目县工作坊坊主或领衔专家,进行不少于2年的递进式引领,指导民族地区乡村教师专业发展和素质提升。除此之外,我们还注重加强培训专家团队建设,组建省级培训专家库,将志愿服务乡村教师培训的优秀教师教研员和培训专家吸纳进来,并将专家库名单向“三区”开放以便他们择优选聘名师工作室领衔人,充分发挥优秀教师指导、引领作用。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深入调研,认真思考,积极采纳吸收您提出的建立省级名优教师服务“三区”学校工作机制的相关建议,结合实际,加强省级名优教师的考核管理,建立健全省级名优教师在全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名优教师对包括“三区”在内的艰苦边远地区教育和教师的示范引领和辐射指导作用,探索提出增强“三区”学校教师的职业吸引力、提升“三区”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政策措施,切实加强“三区”教师队伍建设。

  感谢您对我省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四川省教育厅

  2017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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