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厅对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0807号提案答复的函川教办案〔2017〕105号
2017年09月07日      来源: 四川省教育厅       【字体:

  傅春华委员:

  您提出的《加快解决乡村教师生活待遇的建议》(第807号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现将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首先衷心感谢您对我省教师队伍建设工作的关心。历来我省高度重视乡村教师队伍建设,一是通过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审核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完善绩效工资政策,有力保障了乡村教师工资待遇。2015年底,我省印发了《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办法(2015—2020年)>的通知》(川办发〔2015〕107号),在乡村教师生活待遇方面出台了系列措施,进一步加大了乡村教师待遇保障力度,促进了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各市(州)也相继制订出台本地的《实施细则》,因地制宜提出了符合本地乡村教育实际的支持政策和有效措施。二是深入实施全省农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从2016年起,实施范围从国家规定的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扩大至全省88个“四大片区”县,省级财政按照每人每月220元的标准进行定额补助,要求各地发放农村教师生活补助标准不得低于每人每月400元。2015—2017年,中央综合奖补和省级专项资金共计下拨23亿元,受惠农村教师达19万人。三是通过深化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完善绩效工资政策,在提高机关津补贴水平时,均同步同幅度提高农村教师绩效工资水平,并在基础性绩效工资中专门设立农村学校教师补贴项目。建立乡镇工作补贴制度,从2015年1月1日起,各市(州)乡镇(不含街道)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按不低于月人均200元的标准执行,并向条件艰苦的偏远乡镇和长期在乡镇工作的人员倾斜,切实保障了农村地区教师工资待遇。四是切实解决乡村教师住房困难问题,2015—2016年,省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8亿元,支持“老少穷”地区开工建设农村教师周转宿舍20550套,并建立了《2015-2016年民生工程教师周转宿舍建设项目进展情况季报表》制度,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确保农村教师周转宿舍早日建成并投入使用。

  针对您提出的建议,我厅高度重视,拟从以下几个方面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切实保障乡村教师生活待遇和权益。

  一、进一步推进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大力推进我省“老少穷”地区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2017年,省级财政将继续安排4亿元,支持修建1万套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同时,建议市、县政府将农村中小学周转住房建设纳入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加快解决农村中小学教师,特别是特岗教师、支教教师、异地任教和无房教师的住房困难问题;建议市、县政府将农村中小学教师符合当地(包括户籍所在地和工作地)住房保障条件的,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限价商品住房、租住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轮候、优先分配。

  二、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加大农村教师权益保障。鉴于教师探亲假的具体规定须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国家有关部门制定发布,为加大农村教师权益保障力度,我厅将进一步加大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有关部门的沟通,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同时,进一步督促指导地方严格落实现有探亲假政策,按规定报销往返车费,并积极配合和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对教师生活和家庭建设给予更多关心、关怀。

  再次感谢您提的宝贵建议。

  四川省教育厅

  2017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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