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水利厅对省政协第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132号提案答复的函

  • 2015年06月29日 10时47分
  • 来源: 四川省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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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尧斯丹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国有林区安全饮水工程建设的建议》第1132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省林区安全饮水工程规划情况

      “十二五”期间,我省规划解决《全省“十二五”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内18个市(州)86个县(区)285个林场合计1025万人的饮水不安全问题。经调查,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因部分林场搬迁或因当地政府统一规划进行安置等原因,我省“十二五”林场饮水安全人口调整为18个市(州)85个县(区)284个林场91429万人。

      二、“十二五”期间林区安全饮水工程建设情况

      “十二五”期间,我省共安排总投资507167万元用于解决林区的饮水问题,其中中央资金363715万元,到2015年底将建成各类工程317处,其中集中供水工程173处,规划内林区饮水不安全人口将全部予以解决。2011-2014年共安排总投资382203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71452万元),建成各类供水工程254处,其中集中供水工程137处,解决了林区70632万饮水不安全人口。2015年已安排总投资124965万元(中央资金92263万元),计划建设各类供水工程63处(其中集中供水工程36处),解决林区剩余20797万饮水不安全人口。为切实解决林区的饮水不安全问题,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明确责任主体。明确各级政府是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责任主体,并将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水务局局长作为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组织保障和技术责任人在《四川日报》进行了公示。各级政府成立了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层层签订责任书,将林场饮水安全纳入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统筹安排,同步实施。水务部门在资金计划安排、建设任务下达,项目实施过程中,主动与林业部门衔接,加强部门沟通协调,安排好年度林场建设任务。

      二是保障建设资金。水务部门积极与发改部门沟通,“十二五”期间,共落实363715万元中央农村饮水安全专项资金用于林场饮水工程建设。各地还结合地方政府的其他项目建设、利用投资公司建设等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143452万元,为林场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

      三是强化技术指导。按照因地制宜,科学合理的原则编制项目实施方案。距离供水站较近的林区主要采取管网延伸的方式,对于居住人口较多的林区采取新建集中供水工程的方式,对于偏远林区采取引泉、打井等方式解决饮水问题。规范项目管理,水务部门采取巡回监理的方式加强项目建设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三、下一步工作

      一是加快推进2015年林区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为确保2015年底前全面解决“十二五”规划内林区的饮水不安全人口,我们将解决林区饮水不安全人口建设任务纳入目标考核,强化督促检查,定期通报。

      二是建立管护机制保证工程长效运行。林场饮水安全工程建成后,通过交由受益林场、供水企业进行管理,进一步明确管理权属和管护主体,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建立管理制度,合理确定水价,水务部门加强指导,并加强管理人员培训,使工程能够长久的发挥效益。

      三是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现状调查,针对存在的问题,积极争取将林区安全饮水工程纳入国家“十三五”农村饮水提质增效规划,为林场饮水安全工程改造提升提供项目支撑。

      感谢您对我省林场饮水安全工作的支持!
    责任编辑: 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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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水利厅对省政协第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132号提案答复的函

  • 2015年06月29日 10时47分
  • 来源: 四川省水利厅
  •   尧斯丹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国有林区安全饮水工程建设的建议》第1132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省林区安全饮水工程规划情况

      “十二五”期间,我省规划解决《全省“十二五”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内18个市(州)86个县(区)285个林场合计1025万人的饮水不安全问题。经调查,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因部分林场搬迁或因当地政府统一规划进行安置等原因,我省“十二五”林场饮水安全人口调整为18个市(州)85个县(区)284个林场91429万人。

      二、“十二五”期间林区安全饮水工程建设情况

      “十二五”期间,我省共安排总投资507167万元用于解决林区的饮水问题,其中中央资金363715万元,到2015年底将建成各类工程317处,其中集中供水工程173处,规划内林区饮水不安全人口将全部予以解决。2011-2014年共安排总投资382203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71452万元),建成各类供水工程254处,其中集中供水工程137处,解决了林区70632万饮水不安全人口。2015年已安排总投资124965万元(中央资金92263万元),计划建设各类供水工程63处(其中集中供水工程36处),解决林区剩余20797万饮水不安全人口。为切实解决林区的饮水不安全问题,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明确责任主体。明确各级政府是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责任主体,并将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水务局局长作为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组织保障和技术责任人在《四川日报》进行了公示。各级政府成立了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层层签订责任书,将林场饮水安全纳入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统筹安排,同步实施。水务部门在资金计划安排、建设任务下达,项目实施过程中,主动与林业部门衔接,加强部门沟通协调,安排好年度林场建设任务。

      二是保障建设资金。水务部门积极与发改部门沟通,“十二五”期间,共落实363715万元中央农村饮水安全专项资金用于林场饮水工程建设。各地还结合地方政府的其他项目建设、利用投资公司建设等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143452万元,为林场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

      三是强化技术指导。按照因地制宜,科学合理的原则编制项目实施方案。距离供水站较近的林区主要采取管网延伸的方式,对于居住人口较多的林区采取新建集中供水工程的方式,对于偏远林区采取引泉、打井等方式解决饮水问题。规范项目管理,水务部门采取巡回监理的方式加强项目建设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三、下一步工作

      一是加快推进2015年林区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为确保2015年底前全面解决“十二五”规划内林区的饮水不安全人口,我们将解决林区饮水不安全人口建设任务纳入目标考核,强化督促检查,定期通报。

      二是建立管护机制保证工程长效运行。林场饮水安全工程建成后,通过交由受益林场、供水企业进行管理,进一步明确管理权属和管护主体,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建立管理制度,合理确定水价,水务部门加强指导,并加强管理人员培训,使工程能够长久的发挥效益。

      三是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现状调查,针对存在的问题,积极争取将林区安全饮水工程纳入国家“十三五”农村饮水提质增效规划,为林场饮水安全工程改造提升提供项目支撑。

      感谢您对我省林场饮水安全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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